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黄昏恋产生的法律问题?老人老年婚后突然离世,财产如何分割?

(2015-07-08 09:07:35)
标签:

即墨离婚律师

胶州离婚律师

青岛城阳离婚律师

青岛婚姻家庭律师

青岛离婚律师

分类: 青岛李沧区离婚律师

 

    黄昏恋产生的法律问题?老人老年婚后突然离世,财产如何分割?

    现在空巢老人逐渐增多,特别是单身老人生活发生困难,黄昏恋或老人再婚的情况比较常见,随之而来的法律问题也增多,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有老人在一起生活互相照顾,但为了避免财产纠纷并不进行婚姻登记;还有的老人进行财产公证后再进行婚姻登记;另有什么都不处理直接进行婚姻登记。老人婚后发生纠纷多掺杂着双方子女利益,使纠纷更加复杂化。来看下面的案例

     1.案情简介:王某早年丧偶,退休后儿女都在国外就业生活,为了不给孩子添加麻烦,王某选择自己在国内生活并且与于某再婚,婚后王某患病两年后过世,留有房屋两套、存款、股票若干。王某过世后王某的两个孩子将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于某返还房屋及存款股票。

    2.法律分析:首先分清王某的房屋是否是婚前财产,本案中王某的房产在与于某登记前取得,故属于婚前财产,房屋应该有王某的两个孩子和于某共同分割。存款应该区别对待,婚前的属于王某个人财产,婚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股票依据于某婚前婚后的市值进行计算,婚后股票增值部分按照王某与于某的共同财产处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