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100问之16——20问
(2019-01-15 15:02:10)分类: 政府会计 |
政府会计制度100问之16——20问
第16问
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如何在预算会计中进行核算?
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形成的债权或股权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事业单位需要对投资的取得、持有和处置的相关业务进行核算。本文对相关业务在预算会计中的核算进行梳理。
一、取得投资时的核算
1. 当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时,应按照投资金额和所支付的相关税费金额的合计数,借记“投资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2. 当事业单位以其他资产取得投资或接受捐赠及无偿调入的投资时,应按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二、持有投资期间的核算
1. 事业单位收到购买债券投资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收到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利润时,应冲减投资支出,借记“资金结存”科目,贷记“投资支出”等科目。
2. 当事业单位因持有投资而收到利息或现金股利(利润)时,应确认投资收益,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科目,贷记“投资预算收益”科目。
三、处置投资时的核算
事业单位处置投资时,被处置投资的取得方式(是否以货币资金取得)、取得时间(是否本年取得),以及按规定投资收益是否上缴财政等都会对账务处理产生影响。
1. 出售、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以货币资金取得的投资
(1)如果投资收益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则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科目,同时依据被处置资产的取得时间,按照收回的取得投资时的投资支出部分,贷记“投资支出”科目(本年取得)或“其他结余”科目(以前年度取得),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取得投资时的投资支出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借记或贷记“投资预算收益”科目。
(2)如果按规定应将投资收益上缴财政,则投资收益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预算会计不进行核算,仅按收到金额中为取得投资时的投资支出部分,借记“资金结存”科目,同时根据被处置资产的取得时间,贷记“投资支出”科目(本年取得)或“其他结余”科目(以前年度取得)。
2. 处置以货币资金以外其他资产取得的股权投资
单位应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扣减支付的相关费用和应缴财政款以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借记“资金结存”科目,贷记“投资预算收益”科目。
第17问
事业单位在确定“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范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实务中,在确定“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的核算范围时,不能仅依据收入来源主体,还需要从业务实质进行判断。
1.“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单位在收到来自同级政府财政部门的拨款时,应当判断其是否符合纳入单位当期财政拨款收入的标准。以下两种特殊情形需要注意:
(1)同级政府财政部门预拨的下期预算款和没有纳入预算的暂付款项,虽然拨款来自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但其不属于单位当期的预算拨款。因此,在收到时,不确认为财政拨款收入,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在进入对应的下一预算期或批准纳入预算时,再将其确认为财政拨款收入,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2)同级政府财政部门采用实拨资金方式通过本单位转拨给下属单位的财政拨款,不属于单位的预算收入。因此,不能确认为财政拨款收入,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2.“事业收入”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需要注意的是,其不包括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但包括因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具体核算如下:
(1)同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财政拨款中用于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的部分,通过“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不通过“事业收入”科目核算。
(2)因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应当计入单位事业收入,在“事业收入”科目下设置“非同级财政拨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3.“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单位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但如上所述,不包括事业单位因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其应当计入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这要求事业单位对于来自非同级财政部门的拨款,应该根据性质进行辨识与核算。
第18问
编制净资产变动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净资产变动表反映单位在某一会计年度内净资产项目的变动情况。由于净资产变动表仅要求按照年度编制,因此,报表中净资产构成项目不包括年末(年初)余额为零的“无偿调拨净资产”和“本期盈余”科目的对应项目。
净资产变动表的整体逻辑是,以单位净资产的上年年末余额为起点,列示相关业务事项对净资产的影响金额,从而得到净资产的本年年末余额。在具体填列报表项目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上年年末余额”行的“累计盈余”项目金额取自单位核算账簿“累计盈余”科目的年末余额数,“本年年初余额”行的“累计盈余”项目金额并不是直接取自单位核算账簿“累计盈余”科目的年初余额数,而需要通过“上年年末余额”行的“累计盈余”项目金额和“以前年度盈余调整”行的“累计盈余”项目金额计算得到。
2.“归集调整预算结转结余”行的“累计盈余”项目金额为单位本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归集调入、归集上缴或调出,以及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缴回等多类业务发生金额的合计金额。单位可以在日常核算时在“累计盈余”科目下设置相应明细科目,在年末编制本表时,则可利用信息系统自动从相应明细科目取数并合计,完成本项目的填列。
3.“从预算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行的“累计盈余”项目不填列,仅填列“专用基金”项目。因为从预算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时,借记费用类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相关发生金额计入费用类科目,费用类科目本年发生金额已计入本表“本年盈余”行的“累计盈余”项目金额。
4.“设置的专用基金”行的“累计盈余”项目不填列,仅填列“专用基金”项目。因为设置专用基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不通过“累计盈余”科目核算,对“累计盈余”科目发生额不产生影响。
5.“使用专用基金”行的“专用基金”项目列示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的总金额,分为购置及不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两种情形。“累计盈余”项目仅列示按照规定使用专用基金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确认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成本金额,使用专用基金但不是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不通过“累计盈余”科目核算,对“累计盈余”科目发生额不产生影响。
第19问
专用基金在平行记账方式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上)
——提取和设置专用基金的实例说明
“政府会计100问之第14问——专用基金相关业务在财务会计中应如何核算”发布后,读者们反馈,希望专题能通过实例对专用基金业务在平行记账方式下的账务处理进行进一步的说明。因此,“政府会计制度100问”专题特增推两期,借助实例对专用基金业务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中的账务处理进行说明。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规定,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各项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因此,在实务中,不同行业事业单位提取的具体专用基金具有行业特点,不尽相同。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对专用基金的提取、设置以及使用的核算进行了规定。本期推文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规定,通过业务实例,对提取和设置专用基金的账务处理进行说明。
一、提取专用基金
根据相关财务规则或财务制度,专用基金提取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从相关预算结余或收入中提取。
1.从相关预算结余中提取专用基金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按照相关规定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专用基金时,按照提取金额,财务会计借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预算会计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结余”科目。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规定,事业单位应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或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
例:某事业单位当年年末在预算会计完成相关期末结转处理后,非财政拨款结余金额为100万,按照相关规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为8%(《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则该单位年末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金额为100万×8%=8万,其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
借:本年盈余分配
预算会计:
借: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
2. 从相关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按照相关规定从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时,财务会计按照提取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高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学生奖助基金,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例:某高校年度事业预算收入为60,00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学生奖助基金比例为4%,则该校年末提取学生奖助基金的金额为60,000万×4%=2,400万,其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二、按有关规定设置的其他专用基金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的其他专用基金,财务会计按照实际收到的基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例:某企业在某高校设置永久性保留本金的奖学金基金(留本基金),高校在收到奖学金基金款100万时,其账务处理如下: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第20问
专用基金在平行记账方式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下)
——使用专用基金的实例说明
“政府会计100问第14问——专用基金相关业务在财务会计中应如何核算”发布后,读者们反馈,希望专题能通过实例对专用基金业务在平行记账方式下的账务处理进行进一步的说明。因此,“政府会计制度100问”专题特增推两期,借助实例对专用基金业务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中的账务处理进行说明。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规定,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各项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因此,在实务中,不同行业事业单位提取的具体专用基金具有行业特点,不尽相同。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对专用基金的提取、设置以及使用的核算进行了规定。本期推文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规定,通过业务实例,对使用专用基金的账务处理进行说明。
一、使用专用基金在财务会计中的账务处理
财务会计中,使用专用基金时应当按照是否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
1.不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
例:某高校使用学生奖助基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出金额50万,财务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专用基金
2. 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
例:某事业单位使用职工福利基金购置集体福利设施,设施购置价款5万,安装费用1万,财务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借:专用基金
二、使用专用基金在预算会计中的账务处理
预算会计中,使用专用基金的业务应当按照所使用的专用基金的来源进行不同处理。
1.使用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专业基金
例:某事业单位使用职工福利基金购置集体福利设施,设施购置价款5万,安装费用1万,预算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专用结余
2.使用从收入中提取并列入费用的专业基金
例:某高校使用学生奖助基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出金额50万,预算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事业支出
3.使用设置的其他专用基金
使用设置的其他专用基金时,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