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4月1日起上调欧洲专利官费,年费上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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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局发布《2023年12月14日,行政理事会关于修正<</span>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和<</span>规费规则>,并调整由欧洲国际检索单位之一起草国际或补充国际检索报告的补充欧洲检索费用减免金额等的决定(第CA/D 16/23号)》和《2024年1月25日,欧洲专利局局长关于调整官费收费标准的决定》,对欧洲专利申请程序(包括依《巴黎公约》提出的申请和通过PCT进入欧洲地区的申请)的收费标准,和欧洲专利管理服务(转让、许可、认证副本,等等)费用等进行调整。
上述两项决定的生效时间是2024年4月1日。需要注意的是,《第CA/D 16/23号决定》第6.1条规定,“……本决定第2条列出的费用适用于2024年4月1日及之后缴纳的费用”,这意味着,所有尚在申请程序中和已经授权的欧洲专利,自2024年4月1日起,向EPO缴纳的官费应适用新的费用标准。
经对比发现,此次费用调整最显著的是欧洲专利维持年费,其中,第三年和第四年年费涨幅最高,大约上涨30%。申请程序(从申请到获得授权)官费变化不大,较目前费率增加200欧元,主要集中在检索报告、实质审查和指定生效国部分。
鉴于此,ELZABURU(艾萨博睿)建议,2024年4月1日之前已进入缴费期但尚未完成缴费的欧洲专利(及申请),申请人在上述决定生效前完成缴费的,可避免因官费调整导致的保护成本上升。此外,如果计划近期内申请欧洲专利或者通过PCT途径进入欧洲阶段,申请人也可以利用新费率生效前的时间,节约一定成本。
欧洲专利申请基本费用主要变化对比如下:
【参考】
《2024年1月25日,欧洲专利局局长关于调整官费收费标准的决定》
作者:刘丹,艾萨博睿法律顾问
来源: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
封面图片来源: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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