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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已失效驰名商标的延续保护问题

(2023-08-04 11: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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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萨博睿

商标

曾有人说过,商标权如自然万物,同样有其一生:包括出生(注册)、成长(获得声誉)、繁衍(衍生品牌家族),和,死亡(因不使用而失效)。

取得了驰名商誉的标志不继续在市场上使用的,可能产生各种问题。一项商标进入公共领域后,其他经营者能否利用该商标的声望和名誉经营自己的业务?

事实上,有很多虽早已不在市场使用的著名品牌,已经成为了社会的集体记忆。有些甚至因其在社会的影响,而被写入诗作之中。Pedro Salinas曾写诗赞美神话般的UNDERWOOD牌打字机,称其30个按键“支撑起了地球”;Jaime Gil de Biedma在他的一首诗中比喻DUESENBERG SPORT牌汽车“美丽得像一架战争机器”;Vázquez Montalván则在其诗作中怀念着“SLOAN搽剂的广告”。

除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外,商标还是商誉的承载体,代表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和服务具有良好声誉、信誉和商业信用等等。一家企业注销或改变商业战略后,可能导致这些商标失效,从而产生一个问题,其他经营者能否使用这些已经失效的商标?我们先来回顾下法院对这类争议的部分判例。

 

HISPANO SUIZA

La Hispano Suiza, Fábrica de Automóviles S.A.以下简称HS”)拥有一系列HISPANO SUIZA商标1999年因不再使用而失效。

多年之后HSDelmar 04公司之间的汽车制造协议破裂,随后Delmar 04申请注册商标HISPANO SUIZA”,HS提起诉讼主张被告(申请争议商标注册)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Delmar 04公司提出反诉,主张 HS据以提起诉讼的“HISPANO SUIZA”商号权因不使用而应予撤销。

最高院民事诉讼庭201728日判决指出,难以认定本案被告申请注册商标“HISPANO SUIZA”时存在恶意,因为“尽管该商标在西班牙已经家喻户晓,是有着悠久历史的汽车品牌,但原告在西班牙不具有任何有效的商标权,其商标权已因缺乏使用而失效”。

此外,法庭认为,不能认定被告申请注册商标“HISPANO SUIZA”,具有不当利用原告及此前商标所取得的声誉的主观恶意,理由包括(1)使该标志取得历史声誉的汽车制造和销售等商业活动,早在80年前就已经停止了;(2)因不使用商标,HS丧失了对该商标的专有权;(3)证据不足以显示被告希望通过注册争议商标,不当利用HS曾经通过相关商业活动在市场取得的声誉。

基于此,法院认定,争议注册商标由“HISPANO SUIZA”词组构成,而该词组因其曾经作为古董车的标志而在有些人的记忆中建立了与古董车商品相关的历史声望,但这些事实并不足以认定争议商标申请人具有主观恶意,因为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并不妨碍原告行使任何合法权利(……)。尽管不可避免地,商标注册人可能因上述记忆而获益

 

CONTINENTE

Modelo Continente Hipermercados, S.A.(以下简称“Modelo”)起诉Sidamsa – Continente Hipermercados, S.A., Centros Comerciales Carrefour, S.A. Carrefour Société Anonyme,主张由“CONTINENTE”构成或包含“CONTINENTE”单词的多项注册商标、商号及机构简称等因不使用而应予撤销。

最高院民事庭20161017日判决,支持争议商标注册应予撤销的主张,认定2000年起不再使用的争议商标,不能自动转变为未注册驰名商标。此外,无论该商标在公众中的认可度或商业上有多成功,附在争议商标上的驰名属性随着注册商标的失效而一并失效。当针对注册商标的保护停止后,为获得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前提条件是商标已投入真实使用,并通过该使用行为取得了驰名声誉

至于Modelo申请注册商标“CONTINENTE”是否出于主观恶意,法庭认为,考虑所申请商标自2000年起已经停止使用,因此难以认定存在恶意。特别是,商标制度的目标之一即是,释放注册簿中未使用的商标,以便其他人可以使用

在这一点上,法庭明确指出,不能仅因被宣告无效的商标仍留存在消费者记忆中,即认定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申请人构成恶意申请

判决据此得出结论,无论公众对该商标的情感如何,商标制度规定了商标使用义务,并以商标失效的后果惩罚未投入真实使用的商标。一项商标无论驰名与否,因违反使用义务而被宣告无效后,如果仍允许商标权人以消费者记得该商标为由阻止他人注册或使用相关商标,则明显与欧盟和西班牙商标制度相冲突。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明确的是,商标的过往声誉不能使其免于承担商标制度规定的使用义务,也不能免于因违反该义务而受制裁——商标被撤销,以及随之而来的商标专用权丧失。

如果一项商标从未投入真实使用,基本不会成为消费者群体的集体记忆或者出现在著名诗人的作品中而获得永生。但,这样公平吗?上述所列法院判决会使这一问题尘埃落定吗?法律是否需要为这类情况提供一些补救措施?尽管如电影名言,这是另一个故事。

 

【商标】已失效驰名商标的延续保护问题

编译:刘丹,艾萨博睿法律顾问

来源:艾萨博睿(ELZABURU)知识产权

联络我们:elzaburu@elzaburu.es, 3107429780QQ, ELZABURU-BJ(微信)
【商标】已失效驰名商标的延续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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