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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法治理想主义者的破灭

(2015-03-20 18: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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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文化

作者:吴久久


科举考了18年

1840年8月19日,沈家本生于浙江湖州一个诗书世家。父亲沈丙莹在刑部任职,沈家本的幼年在北京度过,住在宣南坊。

按照家族的愿望,他被培养成一个标准的读书人,研习经籍,为将来的科举做准备。

到他20岁的时候,太平天国和捻军起义相继席卷中国的南部。他的外祖父俞焜在太平军攻占杭州时被杀,妻子郑氏也死于战乱。沈家本辗转湖湘,抵达贵州。在那里,他和父亲共同经历了农民军围攻贵阳城的危机。

同治三年(1864年),沈家本以郎中分刑部,开始律学生涯。

第二年,沈家本在浙江考中举人。太平天国战国在前一年平息,曾国藩、李鸿章、张之洞这些汉族大员击败了满族的顽固守旧者,放手筹办洋务。国家进入被称为“同治中兴”的一段安稳时期。沈家本觉得施展抱负的时机到来,兴冲冲赶赴当科会试,然而名落孙山。

虽然他很快因刑部的杰出工作而蜚声当世,但是科举不顺一直让他耿耿于怀。除去1879年因父亲亡故,他从1866年一直考到1883年,从25岁考到43岁。

1883年,时为光绪九年,43岁的沈家本终于考中进士,了却心愿。此后他终于专心法律之学,编《历代刑法考》。然而刑部的工作无非日日如此,法律精熟,也不过一介小小司员,为他人作嫁衣裳,不得在当世施展。沈家本无奈之中,自嘲“磨驴陈迹踏年年”,几度起了归隐之念。

一直到十年之后,他被任命为天津知府,才又兴奋起来,觉得可以为一番事业。然而甲午战争的气氛已经黑云压城,三十年经营的中兴局面,即将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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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法治第一人——沈家本

学西方,修改大清律

花甲之年的沈家本回到了北京,在金井胡同买下一座宅院。

第二年农历二月初二,清政府正式下令修改法律。

此时的大清法典《大清律例》已经数十年未曾修订,刑罚严酷,虚文积弊,仅死刑就有840余条。

袁世凯、刘坤一和张之洞联名保举沈家本和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主持此事。然而诸事蹉跎,直到两年后修订法律馆才正式开馆,开始翻译外国法律,删削旧典。到光绪三十三年,已翻译各国法律二十六种,作为修订中国新法的参照。

60多岁的沈家本从这些西方法律典籍中看到了匡扶中国的希望,以西法革除旧弊,为古老中国注入生机:“孟德斯鸠之伦,发明法理,立说著书,风行于世……”而日本明治维新,学习西方法律,“君臣上下,同心同德,发愤为雄,不惜财力,以编译西人之书,以研究西人之学,弃其糟粕,而撷其精华,举全国之精神,胥贯注于法律之内,故国势日张,非偶然也。”

光绪三十一年,沈家本与伍廷芳删《大清律例》344条,又上《删除律例内重法折》,申明学习西方法治,才能使西人接受中国司法审判,夺回司法主权,且仁政治国,去重法为“今日仁政之要务”,于是废除凌迟、枭首、戮尸之刑。

在这一年,沈家本在金井胡同的宅院里修造了一座两层木结构小楼,命名“枕碧”,作为读书藏书之所。

接下来,沈家本又主持制订《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和《大清新刑律》草案。在《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中,沈家本试图引入西方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公开审判、律师制度和陪审制度。清廷下令,大臣和将军督抚研究这部草案,看是否合于中国风俗民情,能够通行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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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主张废除凌迟酷刑

被国情论者打败

沈家本试图为他所成长的旧文明注入新鲜血液,但是他迎来了强烈的排异反应。

在《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上奏的第二年,王公大臣的反对声如潮而起。湖广总督张之洞虽一力保举沈家本,又促进西法教育,然而自己终究不能接受新法对纲常伦理的挑战,他上书批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说:“袭西俗财产之制,坏中国名教之防,启男女平等之风,悖圣贤修齐之教。”又说律师制度“讼师奸谋适得其尝试”,而陪审制度则不合中国习俗,因为“到堂陪审者,非干预词讼之劣绅,即横行乡曲之讼棍”。于是草案遂成废纸。

而《新刑律》草案中,对旧律的变革则更直接触及礼教大防。按照旧律,谋大逆处以凌迟、枭首,而新刑律中,对许多被视为谋反的行为,包括颠覆政府,都不处以死刑;旧律中妻子殴打丈夫应处杖刑,殴杀斩刑,丈夫殴打妻子,只要不造成伤残即无罪;子孙殴打祖父母父母,也应处以死刑。沈家本将这些条款全部废除。

朝野哗然,反对者怒斥沈家本无君臣夫妇父子之伦,“视父母与路人无异”,败坏世道人心。

然而毕竟有一些进步顽强留存下来。比如废除刑讯逼供、人口买卖,统一满汉刑律,等等。

时人评价说,沈家本“隐寓保护人权之意,维持家族主义,而使渐进于国家主义者,用心良苦”,而这些对人权的保护,确立了立宪的基始。

梦想破灭

宣统三年(1911年)二月二十二日,在谤满朝议中,沈家本被免去修订法律大臣和资政院副总裁职务,回法部左侍郎本任。他毕竟为国家的法治打下了底子。

沈家本被免职两个月后,清廷设撤军机处,改设内阁,十三席中满洲贵族占九席,是为“皇族内阁”。清廷的缓慢改革未能弥补时局崩坏的状况,更摧毁了民众的耐心。

农历八月十日,武昌起义爆发。九月二十六日,袁世凯设立责任内阁,沈家本重新被任命为司法大臣。三个月后,1912年2月22日,清帝颁退位诏书,72岁的沈家本作为司法大臣,参加了最后一个王朝的葬礼。

在那以后,沈家本闭门谢客,他在枕碧楼的5万册藏书中,整理《刑统赋解》、《粗解刑统赋》、《刑统赋疏》,编订《枕碧楼丛书》。章太炎举荐他,说共和国的法部,惟有仍任沈家本,“能为斟酌适宜耳。”

然而沈家本拒绝了这个邀请。

1913年,沈家本重病,在榻上作《梦中作》:

  可怜破碎旧山河,对此茫茫百感多。

  漫说沐猴为项羽,竞夸功狗是萧何。

  相如白壁能完否,范篆黄金铸几何?

处仲壮心还未已,铁如意击唾壶歌。

此时,他已经到了“龄颓气恭,时须卧息”的残年,在完成最后一部书稿《汉律摭遗》之后,当年端午,沈家本在枕碧楼去世。

龚自珍和沈家本,这两个死生相继的浙江人,一个在旧文明的末世中悲懑佯狂,不知所去,一个终于在60岁之后找到匡扶旧国之道。宪政法治,是沈家本对龚自珍困顿郁结的回答。他希望建立一套秩序,让政治清明,“人人有自由之便利,仍人人不得稍越法律之范围”,想以枕碧楼的灯火,照彻龚自珍所控诉的衰世。这些控诉、挣扎和努力延续至今。而古老的的槐树在上斜街上空张开树冠,筛下亘古不变的朝晖夕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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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故居——枕碧楼木梯

摘自 李礼 主编《27站:中国近代史之旅》(金城出版社)中吴久久《上斜街:龚自珍的答案》一文, 有删节,文章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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