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会计学【072】外汇买卖业务账务处理【1】
(2018-11-13 08: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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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会计学【072】外汇买卖业务账务处理【1】
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
“货币兑换”科目主要用于银行临柜业务经营的结售汇、外币兑换、套汇、自营外汇买卖、结售汇项下外汇/人民币平盘交易等外汇买卖业务。当银行发放上述外汇业务时,应根据当时的汇率和业务类型编制会计分录并填制凭证。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外汇买卖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以买卖价差作为计算增值税的销售,一个纳税期内转让出现负差时不计算增值税,可以将该负差结转至下一个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销售额相抵,但年末负差不得转入下一年度。
一、结售汇业务的核算
我国中资企业、机关和团体的外汇收入都要按照银行挂牌汇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建立独立的结汇、售汇会计科目,在结汇、售汇会计科目下,应当区分与客户之间的结售汇业务、自营结售汇业务、系统内结售汇业务平盘及市场结售汇平盘交易,分别核算。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建立结汇、售汇单证保留制度,并按照与客户之间的结汇、售汇业务与自营结汇、售汇业务将有关单证分别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与客户之间的结汇、售汇业务,审核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按规定在相应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签章后留存备查,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率和规定的浮动幅度、公布的挂牌人民币汇价,办理与客户之间的结汇和售汇业务。
1.结汇业务核算
结汇业务是指银行买入外币业务。当买入外币时,外币金额记入“货币兑换”科目的贷方,与原币有关科目对转,相应的人民币金额记入该科目的借方,与人民币有关科目对转。买入外币(包括结汇及外币兑人民币业务)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或有关科目(外币)
借:货币兑换——汇(钞)买价(人民币)
【例6.1】某人持500美元来银行兑换人民币。设业务发生时,美元现钞买入价为USD100=¥668.14。
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借:货币兑换——钞买价
2.售汇业务的核算
售汇是指银行卖出外币业务。当卖出外币时,外币金额记入“货币兑换”科目的借方,与原币有关科目对转,相应的人民币金额记入该科目的贷方,与人民币有关科目对转。卖出外币(包括售汇及人民币兑外币业务)的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或有关科目(人民币)
借:货币兑换——汇卖价(外币)
【例6.2】某外贸公司向银行购买68 000美元支付进口货款,美元现汇卖出价USD100=¥676.38。
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某外贸公司户
借:货币兑换——汇卖价
资料来源:
关新红,李晓梅编著.《金融企业会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7):14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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