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为什么不逃跑?------评斯陀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
(2022-11-05 0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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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读者诟病斯陀夫人于1852年出版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话题不外乎书中黑人的呆板形象,白人群体的各色观点,还有过于啰嗦、强加的《圣经》信条,以及某些不完美的人物塑造如爱娃等等。特别是“汤姆叔叔主义”,即汤姆叔叔自身的委曲求全、逆来顺受、不抵抗主义、寄希望于奴隶主的仁慈,把宗教作为全部精神寄托的特点。(《汤姆叔叔的小屋》
人民文学出版社 前言 王家湘 P003)汤姆叔叔书中的这些行为反而衬托了其她女性的坚强、勇敢和爱憎分明。
一、有独立灵魂的物件
在19世纪50年代初,美国颁布了《逃奴法案》,明确了黑奴是奴隶主的私产,奴隶主有权进行任何处分,普通人窝藏逃奴就是对他人私产的侵犯,是犯法的,书中警察跟着奴隶贩子去抓逃奴,就是一个例证。但黑奴汤姆叔叔认为,自己是一个有独立灵魂的物件,身体能够买卖,灵魂不行。
被卖第一次:在谢尔比先生家,汤姆叔叔与伊莱扎境况不同。
汤姆叔叔是看着谢尔比先生长大的,顾念与谢尔比老爷一家的感情和信任,以及自己的一大家子的生活,汤姆叔叔同意出卖自己有一种替男主人还债的职责感和报答女主人恩典的想法(觉得他们长期善待家里的黑奴),还有对乔治少爷的许诺------将来会赎回自己的期盼。伊莱扎和乔治·哈里斯夫妇则不同。伊莱扎是四分之一混血女奴,她年轻漂亮,机灵手巧,受谢尔比太太教育,有文化和教养,身价(2000以上)远高于汤姆叔叔(1000元)。丈夫乔治·哈里斯(二分之一混血)是邻居哈里斯先生家的奴隶,从姓名上看可能是哈里斯先生家生的黑奴,而乔治·哈里斯的“要么自由,要么死”的信念也一直鼓励着伊莱扎,难忍骨肉分离的伊莱扎抱着孩子连夜出逃也就理所应当了。
被卖第二次:在密西西比河的船上,与露西不同。
汤姆叔叔跟着奴隶贩子黑利先生乘船沿密西西比河赶往南方,一路上黑利先生看出汤姆叔叔有对谢尔比家的忠诚,勤劳、善良、诚信的个人品德和虔诚的宗教信仰,对汤姆叔叔的管理就不是很严格了,汤姆叔叔也有大把的机会可以从途中逃跑,但是他还是没有。而黑利先生新买的黑奴露西跳船了,那是因为露西的主人先是欺骗她,说把她带到她丈夫工作的地方而把她卖掉,送上了开往南方种植园的船只,接着黑利先生在船上转手卖了露西的孩子,露西万念俱灰。
汤姆叔叔虽是黑奴,却时常想办法帮助船上的人们,与白人孩子伊娃建立的友谊使汤姆叔叔来到了善良的圣·克莱尔先生家里。
被卖第三次:种植园劳作,与凯西不同
在不幸的伊娃和圣·克莱尔先生相继过世后,汤姆叔叔迎来了第三次被卖。虽心里早有准备,能面对更艰苦的工作,但心灵的伤害远大于身体。他有情绪低沉的时候,这时就不断地从《圣经》里寻找精神支柱,靠与爱娃共读《圣经》的回忆来坚定自己决不失去灵魂的意志,觉得爱娃就是上帝派给他的天使。在别的黑奴抱怨上帝看不到他们在受苦的时候,他一直在鼓励大家,同时也在给自己洗脑,不肯欺压同类成了他被殴打的原因,他拒绝了与凯西一起从种植园逃跑,结果被更残暴地殴打,估计死前见到来赎他的乔治少爷,他的内心也没有什么遗憾,对上帝更坚信了吧。
二、斯陀夫人本人的意愿
斯陀夫人(1811-1896)本人的生活环境对《汤姆叔叔的小屋》影响巨大,她从小生长在一个清教徒的家庭,父亲是支持废奴运动的传教士,三个兄弟也是传教士,丈夫是神学院的教授,他们都反对蓄奴制。那个时候,宗教统领着人们的思想,如果读过霍桑的《红字》(1850)和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小妇人》(1868),读者就更能感受无处不在的宗教思想了。
斯陀夫人创作本书的目的,除了介绍不同类型的黑人和他们的苦难,表达对奴隶制的不满,更希望能唤醒白人基督徒的良知,参与到废奴的运动中来,毕竟当时有太多谢尔比先生一样的人,需要社会和公众推一把。同时,斯陀夫人的语言平易近人,故事娓娓道来,平叙的风格更像是面对面的叙述家常,这使普通民众很容易理解故事内容,产生情感的共鸣,而乔治·奥威尔(1903-1950),著名的《1984》和《动物农场》的英国作家,在《我为什么写作》中非常支持这一做法。
事实证明,不逃跑的汤姆叔叔感动了更多的人,那位领导美国南北战争的总统亚伯拉罕·林肯(1809-1865)就非常肯定这本书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