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是人的宜生联合体
(2022-04-12 15:14:12)社会是人的宜生联合体
陈洪泉
人是一种社会性的生命存在,人们联合起来组成社会的本意就是更好地宜生,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变化遵循着宜生功能不断优化的原理而进行。
一、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
人是一种社会性的生命存在,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活或者说结合成社会而生活是人类生活的基本特征。我国古代哲学家荀子在《荀子·王制》中曾说过:“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就是说,单独来看,个人的许多方面的能力不如动物。但人能优于一切其他动物,成为万物之灵,利用一切存在物为自身服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与人之间能够建立各种各样的联系,形成分工协作、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群体。希腊人有一句谚语:“要过好的生活就必须生活在一个伟大的城邦中。”当然,如何才能算作一个“伟大的城邦”,人们是有争议的,但在希腊人心中有这样一种观念:一个人要过好的生活就必须生活在一个好的共同体中,在这样的共同体中,人们相互尊重,服从规则,人丁兴旺,不为犯罪和贫穷问题所困扰,个人幸福的获得无需以牺牲他人为代价。亚里士多德在《政治论》中早就指出“
人在本性是政治动物。” 而政治在古希腊就是城邦国家, 所以亚里士多德又说:“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动物, 凡是自外于社会的人,
或者是自足而无需生活于社会的人, 他必定或者是野兽, 或者是神人”,“ 人即使是生活的无需互助,
也乐于共同的社会生活。”(转引自全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会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论集》,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199页。)马克思十分重视亚里士多德这一思想,
他指出“人即使不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 天生是政治动物, 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马克思认为, 人不仅是一种合群的社会动物,
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设想脱离社会而存在的人, 是不可思议的。所以, 当人降生于社会,
就进入了社会关系系统。他就不是作为抽象的人而存在了, 而是作为社会关系的承担者而出现的。正是基于这一认识,
马克思将人的本质界定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康德也在他的绝对命令的最后一个公式中提出,一个人应当总是按照达成一个“目的王国”的方式去行动,这个目的王国就是一个理想的共同体。正如美国哲学家罗伯特·所罗门所说的那样,毋庸置疑,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好的生活就预设了在一个好的地方与他人生活在一起,而且我们过上好生活的能力至少要部分依赖于那些与我们一起在世界和社会中生活的人们。(
二、人们联合起来组成社会的本意就是能更好地宜生
社会既是人们生命存在的一种方式,又是人们满足其生活需要的一种手段,人类社会,包括家庭、家族、民族、国家以及各种社会组织、社会制度、社会活动等,都是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生活需要而创造出来的。人们的生活需要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人们联合起来组成一个社会,其本意就是为了更好地宜生,为了使自己的生活需要得到更好的满足。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就曾说过,人的特有生命存在产生了生活需要,生活需要的满足过程是在群体中发生的,并借助于“分工合作体系”推动了社会结构关系( 组织、制度等) 的形成,“社会所规定的一切成规和制度都是人造出来、满足人的生活需要的手段,如果不能满足就得改造。”(费孝通《文化与文化自觉》,群言出版社, 2010版.113页。)社会就是人们联合起来满足其生活需要的群体结构方式,是人们的宜生联合体。
作为一个宜生联合体,社会存在的功能价值就是宜生,社会的好坏优劣在于在于其是否宜生以及宜生作用的高低。一个好的社会就是宜生功能更加优化的社会,或者说是宜生度更高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宜生共同体之中,人们各宜其生又互为宜生的条件,每个人都能自由自主地选择和追寻着自己的适宜生活,使自己的生活需要得到越来越好的满足,同时每个人在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同时又为他人生活需要的满足创造了条件,对自己适宜生活的追寻又成为他人对其适宜生活追寻的条件,通过这种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合作,使每一个人的生活需要都得到更好的满足,共同实现更好的宜生。这样一个人们各宜其生又相互宜生的宜生联合体,就是人们追求和建立的美好社会,正是在对这样一个美好社会的追寻和建立过程中,不断成就着每个人对美好生活的追寻和推动着整个人类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
三、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遵循宜生功能优化原理而进行
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原理在某些方面类似于生物进化原理,生物的进化是遵循着基因突变自然选择优胜劣汰的规律进行的,如果基因突变产生了功能优势,使得有机体存活率提高,自然选择就会使其得以生存和壮大。人类的各种社会活动如同生物基因突变一样,某些社会活动方式能在既定环境中得以存在并壮大,正是因为它们具备了宜生的功能优势,能够使人们的生活需要得到更好的满足,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就是按照宜生功能优化的原理而进行的,是一个宜生功能不断优化的过程。人类的各种社会活动、包括所创立的各种思想观念、理论学说、制度模式、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以及医疗政策、老龄政策、住房政策等等,其好坏优劣,是被接受还是被抛弃,能否得以存在和不断壮大,如同基因突变一样,最终都取决于它们在功能上对于人们生活需要的满足情况如何,取决于它们在何种程度上回答和解决了人们的生活需要问题,即取决于是否更加宜生。哪种社会形态或哪种社会行为方式更具有宜生优势,能更好地适宜和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就会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可和采纳,就会不断得以发展壮大成为优势的或主流的社会形态和社会行为方式。
在历史进程中,无数的社会行为模式被尝试,然后被摒弃,而一些模式最终被人们普遍采纳并占据主导地位,其根本原因就是在于它们在功能上对于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更具有优势。如果某种社会活动、社会制度、社会组织长期不能适应和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迟早会被人们所抛弃。历史上和当今世界所发生的各种改革和变革,从本质上说正是人们的生活问题和人们的生活需要所推动的结果,随着生活需要和生活环境的变化,人们就要不断创造出各种功能更加优化的社会事物,如文化、技术、组织和制度等等,以不断提高社会的宜生度,更好地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人类社会作为一个宜生联合体,其发展变化就是一个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为根本动力和根本价值的宜生功能不断优化和提高的过程,是遵循着宜生功能优化原理而进行的,发展变化的方向就是越来越宜生。
总之,从本意上来看,社会是人们的宜生联合体,社会存在的根本价值就是宜生,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变化遵循着宜生功能不断优化的原理而进行,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就是一个宜生功能不断优化和提高的过程。正确认识社会作为人们宜生联合体的本意及其发展变化的原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推进社会建设和开展各种社会活动,更好地各宜其生又互为宜生的条件,宜自己之生也宜他人之生,使社会的宜生功能越来越优化,使社会越来越宜生,防止宜自己之生而损害他人宜生,防止相互宜生变为相互伤害,使每个人的生活需要都能得到越来越好的满足或实现。
(陈洪泉,于青岛,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