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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深时节,万木萧条,山川寂寥。
北方大地上,一片颓然。印象中是没有任何颜色的。然而,在我疏离浅淡的记忆中却有一抹色彩让我记忆犹新。
深秋时分的柿子树,枝叶凋尽。树上就剩一颗颗如灯笼般灿红的柿子嵌在枝头上,像一团耀武扬威的火苗燃烧在晴天白日下,异常醒目。树底下,大人们饭后茶余就围坐成一团,诉道各自家常琐事。
乡下乌鸦麻雀居多,又值霜降,农田早已一光而尽,并不值得它们光顾。
一天早上,我睡意朦胧中清晰地听见它们窃窃取食果子的嬉笑声。一方面我觉得这是对我极大的挑衅,另一方面我又和这些不速之客共享一颗果子。往往是它们啄过一半,我则啃掉另一半。久而久之,这样的平分秋色我越想越觉得不合适,也不公平。
于是,我便于每一个清晨早起。当东方泛着鱼肚白的时候,我已蹲就在树底下怒目相向,恭候这些不请自来的食客们。而这样的坚持,令这些不速之客望而却步。只是叽叽喳喳地卧在远处笔挺的大杨树上仓忙乱窜,这场耐力之战终于以我的胜利而告终。
但长久以来,也使我养成了早起的习惯。生物钟自带闹铃属性,早上的乡野,清寂薄凉,万籁俱寂。
直到有一天母亲拿给我一本唐诗三百首,说:“起那么早,背背书,对你有好处。”而在此之前,我的赖床恶习一直被她所诟病。
之后的每天,我便游荡在树底下,一字一句地诵读。从盛极一时的初唐四杰到晚唐时期的消极颓然,伤感无奈;从前不见古人,独怆然涕下到烦君最相警,我亦举家清。如痴如醉地度过了一个个秋日早晨。
瑟瑟秋风,季节加深。等到彻底收果的时候,我就发现挂在树上的柿子早已面目全非,满目狼藉。
我才明白了是它们见缝插针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早将我殷殷守护的尖柿一扫而尽。于是,和这一丘之貉便平分了整个秋色,虽然有一万点不愿意。
而开学初,学校光怪陆离地举办了一次诗歌朗诵大会,我暗自窃喜,最终并取得骄人成绩。
原来,生活从来都不止是失去,得到的永远比失去的珍贵。我站在万众瞩目的奖台上,看见初春时节天空一划而过的鸟儿,我想到了柿子树下的我和树梢上的乌鹊,我想到了母亲。
在那如诗如画的时光里,本就有着‘我言秋日胜春朝的’年少意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