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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丛林与契约

(2022-05-14 08:42:10)
标签:

杂谈

分类: 政治经济学笔记
   在国际关系领域,霍布斯是响当当的人物。他的主要贡献是提出了丛林说和契约说。而这两个学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
   霍布斯认为原始的人类社会就是一片丛林,这和动物界没有什么区别。由于物资短缺,人为了生存,就必须运用一切手段获取生活所必须的物资,必要时就得动用武力。这就是霍布斯所说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在这一阶段,人是完全自由的,但也是非常不安全的。
   这种人对人的战争状态显然不是人类生存的最佳状态。为此,人不得不联合在一起形成集团,即霍布斯所谓的利维坦,目的是使个人利益变成集体利益,利用集团的力量迫使集团以外的人不敢发动战争。一旦形成集团,在集团内部必须有领导或统治者来协调整个集团的行动。领导人的决定必须被整个集团无条件服从。也就是说,非领导的普通成员必须放弃他在原始状态的部分自由,比如他不能在违反命令的情况下自由行动。否则就会因为对整体利益不利而受到集团的惩罚。人为了个人利益不得不用自由来交换安全。
   霍布斯指出,根据契约,人只是交出维持集体安全所必要的个人自由和权利,而不是交出所有自由和权利。利维坦从集团成员手中拿到的权利也必须是维护集团安全利益所必要的,不能少,但也不能多。在现实生活中,个人和国家往往都会越权。个人越权,就被认为是违反了法律而必须受到惩罚。国家越权就被认为是暴政,往往引起反抗。权力这道红线划在哪里,是一个国家是否成熟以及区别于其他国家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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