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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逻辑学》导读:原因和结果

(2022-03-18 10:38:46)
标签:

杂谈

哲学

分类: 哲学笔记
   实际是因果关系的辩证法。它告诉我们因果反复发生的复杂关系。因导致果,而果又导致新的因。对因果的正确判断就是必然性。实际就是把事物的一切可能性和相互关系像拼图一样凑在一起的过程。所有的部分都和整体相一致。“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而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小逻辑》第142节)

对现实的具体全面的研究后就可以知道因果关系,只能如此。因与果是相对的。每一个果都是另外一个因。因果是互相转换的。

      实际的最初阶段是实质即“所有的意外事件”。(《小逻辑》151也就是说,事情的所有本质和非本质特征的集合。

实质的辩证法在形式上就是“可能性”。可能性通过实际变为“真正的可能性”。整个过程的结果就是必然性。黑格尔是这样说的:科学特别是哲学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偶然中发现必然。

      当我们试图解释一个现象时,我们首先要找出原因。但我们很快就发现,原因导致的结果本身也是新的原因,这个新的原因会影响到原来的原因。因果成了一个封闭的圆圈。我们管这个叫做因果转换。在这里,因果成为一个完整、必然的作用-反作用系统。

      在研究重大历史事件时,人们通常会争论事件的起因,某种特定的条件或事件以及某个人的作用等等。对此,黑格尔是这样讲的:“原因和结果通常是等值的。大的原因导致大的结果。因为结果就是原因的展示。在谈论历史事件时,有人会不负责任地把一些枝节事件当成重大事件的原因。(如特洛伊战争始于海伦;一战始于一场刺杀行为;美国独立战争始于波士顿茶叶事件等。)把一个复杂深刻的事件说的像是奇闻轶事似的。这些所谓的原因通常不过是小小的外部刺激。这种外部刺激可以有无数种,但都不是事件发生的真正的内在原因。”(《逻辑学》形式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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