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违建被拆除后,建筑人可以针对哪部分损失要求予以赔偿?

(2022-09-30 17:53:46)
标签:

房产

律师

土地

维权

咨询

分类: 正山说法

1、未告知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

在拆除违建的过程中,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针对行政机关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对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在拆除违建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告知相对人相应的救济权利,剥夺了相对人自行拆除的权利,本来相对人自行拆除可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建筑材料,但是就是因为行政机关未告知相对人,造成相对人违建独立、可分的建筑材料损失的,方可要求其赔偿。需要区别于合法拆除违建的行为,相对人在程序合法的情形下,拒不履行拆除义务,又不诉讼维权的,视为放弃建筑材料,此时,即使行政机关在拆除的过程中造成损失,也不予赔偿。

2、违法强拆

违建虽然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但是行政机关在拆除过程中还是要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拆除,如行政机关未按照法定程序拆除违建造成建筑材料损失的,需要依法赔偿。

3、违法强拆+未尽到审慎义务

上面我们说到违法强拆造成建筑材料受损需要进行赔偿,在违法强拆的过程中,行政机关没有尽到审慎义务,造成相对人合法财产受损的,根据建筑材料的合理价值结合未尽到审慎以为的因此给予相应的赔偿。

4、合法财产受到明显不合理的损坏

建筑虽然违法,在拆除之后不能要求就建筑给予赔偿,但是建筑材料依法属于相对人的合法财产,不能故意损毁。在拆除违建的时候,造成这些建筑材料收到明显不合理的损坏的,行政机关要给予合理的补偿。

5、拆除手段、方式不当

在拆除违建的时候,因为拆除的手段、方式不当,造成当事人建筑材料的合法权益受损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赔偿。

https://p7.itc.cn/q_70/images03/20220930/7e82c292ba564579877232f8316e0e29.jpeg

综上所述,违建虽然可以依法拆除,但是对于部门可以独立、可分的建筑材料造成毁损的,应当给予赔偿。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首先,建筑材料的损失以实际价值为准。在实践中,因为一旦被拆除后价值难以评估,所以一般是以建筑材料成本折算成新后酌情赔偿。其次是可以赔偿的建筑材料是可分割且独立的,像钢筋、水泥等于建筑物合为一体的是不予赔偿的,屋内的设施、门窗等可重复利用的可以补偿。最后就是我们如何认定行政机关尽到审慎义务,一般是以行政机关在实施拆除的过程中按照规定对屋内财产搬离、登记、保管等义务。因此,相对人在强拆后想要申请赔偿的,要全面考量,各方面的因素都要考虑,必要的情况下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