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西郊邓家村杀害一家三口的犯罪嫌疑人张帅被抓获了。张帅来自陕北清涧,年仅21岁,由于之前在红庙坡将人打伤没有钱付医药费,遂决心找同乡下手搞钱。12月8日,他趁同乡薛某外出,手持匕首窜至其家,在逼迫薛妻拿到银行卡、要出密码后,将薛某妻子、母亲以及年仅2岁的孩子杀害。
之所以选择熟人作案,据媒体披露是对薛某的家庭情况太过了解。张帅是和薛某一起从老家到西安打工的,事发前常到薛某家玩耍,故与其家人十分熟络,甚至薛家生子,他还随了份子。按说,为救急而抢钱,大白天窜至城中村行凶,就已经胆大包天了,继而向妇孺挥刀,便不能单单以胆子大小来衡量了,他的暴行,应该是对犯罪的环境条件进行过充分考虑后才实施的。
西安的城中村,车多人杂,五湖四海的人都汇聚一处,治安不好是自然的,尤其世风不古,人人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因此看上去“村”里熙熙攘攘,楼上楼下,实际上,都是自己顾自己,是名副其实的“孤独生存”。如邓家村薛某一家,就住在临街的小院里,即使走在大街上,也能看到受害人一家的窗子和房门,犯罪嫌疑人之所以敢光天化日下进门行凶,就是对周围环境给予了“无人管”的判断,要不然,只要稍有响动,街上人一声巨喝,就能让其胆落,更别说行凶了。
另外,选定薛某一家下手,犯罪嫌疑人觉得稳操胜券。张帅对薛某一家知根知底,一来薛家在当地没亲戚,二来薛某跟村上人没来往,三来薛家人对他没戒心,如此,薛家人不会因甫一见他,就惊呼报警,更不会料到,对方在抢了银行卡后还能忍下杀手。而认为灭口之后就能逃脱,则说明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一家的单一社会关系,存在着十足的侥幸心理。
虽然至今对于受害人当时是否呼喊、求救乃至发生大的响动都还不清楚,但至少有一个细节显示,惨剧发生过程中,并未对周遭市井环境引发丝毫的异常反映。如媒体披露,薛某发现自己银行卡不断被刷走钱后,赶忙回家,但老远就看见了家里冒烟着火。依照常理,薛某未进家门就发现了火情,在他之前,从他家门口经过的路人能看不到?一个人看不到难道很多路人都看不到?有烟溢出,难道同在一个院内的其他的租住户会闻不到?最起码,薛家都在二楼,一楼的房东出出进进,也该有人发现吧,可为什么直到薛某回家了,才发现着火了呢?
前些年有过这样一件事,一列车厢,因有位乘客不小心将未灭的烟头扔在垃圾筐,结果冒烟,一女士发现,误以为列车出现故障,吓得竟跳车逃命,结果摔的不轻。细想,如果城中村的人都能认识到大家都是共处在一列车厢里,那么薛家发生这么大的事,该不会不提早被发现吧,如果都能有这种警觉,恐怕歹徒要行凶,也还得思忖再三,找个夜黑风高的时候下手吧。可见,安全不是一家人的事,在城中村里,谨防门户,防备歹人必要,提高警惕、群防群治更重要。(潘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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