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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贷款  今天你“中招”了吗?

(2016-03-21 15: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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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郑德幸为赌球借用、冒用28名同学的身份证、学生证、家庭住址等信息,分别在14家网络分期、小额贷款平台欠下58.95万元贷款。日前,郑德幸从青岛一家宾馆的8楼跳下,结束了21岁的生命。

2009年,银监会曾发文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信用卡,给已满18岁的学生发卡,要经由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

但是就在大学生信用卡被叫停后,校园网贷开始“跑马圈地”。一张身份证、一个学生证,甚至不用本人签字,就能贷到数万元。在网上搜一下“大学生贷款”,就会发现“最快3分钟审核,隔天放款”、“只需提供学生证”等信息蜂拥而来。

更可怕的是,搜索一下“被贷款”,就会发现因身份被冒用,稀里糊涂欠了债的人也不少。这其中,既有一些被网络贷款平台追债的大学生,也有教师甚至银行工作人员在正规银行“被贷款”。

例如,《兰州晨报》报道,兰州十余名大学生相信一个兼职信息,根据要求提供了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资料后,在大学生贷款平台产生了几千乃至几万元数额不等的消费及贷款。

再比如,《华商报》报道,陕西的女教师周某忽然收到一纸“扣发工资告知书”,发现自己莫名成了一笔小额贷款的担保人,因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将每月从她的工资中扣发2500元用于清偿贷款和利息,学校里和她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其他同事。

 中招的不止“懵懂群众”,还有“业内人士”——前不久,南京5名银行从业人员在查询个人征信记录时发现,自己名下各多出了一笔少则18万元、多则5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如果不是因为办理房贷需要查询征信记录,“被贷款”而蒙在鼓里的情况恐怕还会继续下去。

年轻大学生殒命,当然和赌球有莫大的关系,但是倘若没有冒名借贷的便利,他可能就不会越陷越深,直至无法自拔一死了之。可以说,网络贷款疯狂入侵校园也是“帮凶”之一。

如果说网络贷款是新生事物,完善监管尚需时日,那么正规银行里的“被贷款”就更可怕了。贷款审批、通过、放款,申请人却全不知情,甚至连银行内部工作人员都会“中招”,可见银行的诸多规章制度在执行上有多么不规范。

网贷平台也好,正规银行也罢,要终结他们的不规范行为,终结公众“被贷款”的噩梦,就需要给银行或其他有贷款资质的机构念念“紧箍咒”。

比如,按照规定,贷款方发放贷款的行为必须严谨规范,那么,如果“被贷款”的人以及“贷款担保人”没有亲自到场确认,放出去的贷款是不是可以不必偿还?借贷者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对于不是通过严格正规的手续放出去的贷款,放贷者在追讨过程中是否不得将借贷人计入不良信贷黑名单?这些都需要明确的司法解释。

有了貌似“狠一点”的规则,无需监管部门出手逼着各种各类贷款平台完善制度,他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完善内部管理,认真对待贷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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