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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家住西安太华路社区的靳先生遇到了件棘手的事儿—母亲生前存在银行的480元,不取可惜,要取就得先花1000元。
当480元存款遇上1000元公证费,如此“刁难”储户的制度设计,究竟打了谁的耳光?
银行为了保护储户的资金安全,对取款设定一些条例,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存款毕竟是储户的,如果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硬是造成“取款难”,很显然,冰冷的制度本身就有问题。
要取出480元钱,先得交1000元,“低额存款不抵高额公证费”,我想除了是傻子或有“特别纪念意义”外,又会有谁愿意干这样的事情?
银行严守取款制度没错,但制度毕竟是“死”的,为何非要把客户逼走呢?追根溯源,长期受计划经济的熏陶和国有冠名的垄断,一些银行确实养成了高高在上的作风,也习惯了怠慢客户可以无所顾忌。
“低额存款不抵高额公证费”,难道在保持政策严肃性的同时,就不能采取些许灵活性操作,多一点人性化服务?比如,根据继承遗产的“成本核算”,在保证继承人有收益的前提下,对于5万元以下、不太可能存在争议的小额存款,可否由银行来主动承担风险,给类似的储户提供一条“绿色通道”。做到这一点,既需要建立起码的互信,也应在冰冷的制度面前加上人性的温度。
对银行来讲,该补上的一课应该是如何学会尊重客户、服务客户,证明自己不再是“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衙门和霸王,而是真心真意、踏踏实实为公众服务的金融服务机构。
徐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