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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应景讨薪 不如平时护薪

(2013-12-09 1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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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为确保建筑业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春节前按时返乡,12月6日起至明年1月底,天津市开展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区(县)建委加大对发生拖欠行为施工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发生恶性事件的企业,限制其参加投标活动;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清出天津市建筑市场。(12月7日《今晚报》)

    年末岁尾,农民工工资问题又被政府提上了议事日程,让人五味杂陈。劳动法颁布18年,劳动合同法生效近6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早有明确规定。各地出台了不少讨薪政策措施,在政府与社会为农民工积极讨薪,“欠薪人人喊打”的大背景下,讨薪事件仍然屡禁不止,跳楼秀、裸奔秀、堵路秀之类的新闻时有所闻。

    每到年终,讨薪新闻更是呈放大状态展现在公众面前。农民工的工资权利得不到保障,劳动尊严何处安放?

    天津市为确保建筑业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春节前按时返乡,开展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无疑具有积极意义。年底,农民工需要维权服务确实比较集中,政府集中精力为农民工讨薪,减轻了农民工的负担,降低了他们的讨薪成本,加大了欠薪者的欠薪成本。有利于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力市场有序运转。但是,年终算总账不是治理欠薪的根本之计。政府应将欠薪的关口前移。政府工作的重点是防范欠薪,而不是年终为农民工应景讨薪。

    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为农民工讨薪年终算总账,实际上是对法律制度平时执行不力的讽刺。

    在我看来,政府在处理欠薪的问题上,执行力不够,政策措施难以迅速有效执行,才会形成政府不断出台措施,欠薪事件又不断发生的被动局面。因此,事先建立行之有效的欠薪预防机制十分必要。

    比如,企业不交足工资保证金不许开工;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完善社会信用系统,给欠薪单位建立信用档案,把欠薪者列入“信用黑名单”,全国联网,让欠薪者寸步难行,加大欠薪者的违规风险与欠薪成本;发挥企业工会的积极作用,由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展开关于工作时间、工作待遇、工资结算方式、工作条件等问题的协商谈判,从源头上堵住欠薪漏洞,避免欠薪成为既成事实。

    更重要的是,执法部门要让法规制度通上高压电。一方面要主动出击,到一线查处违规用人单位,另一方面要认真受理举报,谁触及欠薪高压线,就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从长远来看,还应该思考把治理欠薪变成制度常态,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而不能停留于年终算总账,陷入运动式讨薪的怪圈。

    刘凯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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