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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社会观察]
20年前,蒙城县一对夫妇驾驶三轮车发生车祸,造成一人死亡。丈夫被交警部门认为是肇事嫌疑人,被交警金凯连开四枪打伤致死。“2011年,公安部开展‘清网行动’,‘金凯案’被重提日程。侦查期间,发现‘金凯’这个名字在很多地方都没有记录,但一个名为‘金少林’的身份证,虽然与金凯的身份证相比较,年龄、身份证号、住址都不一致,但照片变化不大,经辨认,发现‘金少林’就是‘金凯’。”多年来追逃的嫌犯,竟然一直在凤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上着班。(11月29日《今晚报》)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杀人犯潜伏交警队20年。对于金凯的改名换证,受害者的家属,更是感到不可思议。一个杀人犯在20年前就被通缉、追逃,怎么可以一直在公安局当警察?金凯在通缉期间,怎么可以给其更改名字、年龄、身份证号码,以逃避法律制裁?是谁在包庇杀人犯?这不是偶然,不是疏忽,不是失误,分明就是有人在包庇。
一个杀人犯潜伏于公安局20年?我们对这个公安局的工作认真精神表示质疑,难道是灯下黑,难道是睁眼瞎?被通缉犯有图像,有资料,我们的公安局工作人员竟然如此麻木、冷漠,这样的公安局真的让人很恐怖。
杀人犯潜伏交警队20年是天下第一讽刺剧,讽刺了这个地方的制度法规是何等的形式主义;讽刺了这个地方某些人胆大妄为包庇犯罪分子;讽刺了这个地方的监督考核的脆弱。
杀人犯潜伏交警队20年被曝光了,但是,帮助他潜伏的人呢?笔者认为,必须追查,杀人犯潜伏20年,他们也潜伏了20年,再也不能让他们潜伏下去了,他们是为虎作伥者,对他们,必须打老虎拍苍蝇,不能让他们逃之夭夭,有藏身之地。
殷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