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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为何成为奥巴马个人的化学战
8月3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向国会提出向叙利亚开战的请求。从历史看,美国国会议员,不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均不可能难为奥巴马,在涉及国家安全、国际法及国际道义方面,即使知道宣战不“出师有名”,但讲政治的议员都不愿意落下不爱国恶名,这就是美国的政治。
化学武器和核武器和生物武器构成国际社会公认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广泛应用于二战前的战事。上世纪80年代两伊战争期间,双方也动用过化武。1992年联合国经多年讨价还价达成《禁止化学武器公约》。1997年4月,公约生效,成员国承诺到2012年4月前全部销毁化武,由于技术和经费等困难,美、俄等化武大国并没按期完成任务。公约现有188个成员国,叙利亚、朝鲜、索马里和安哥拉不是其成员,但仍受公约约束。
8月30日,美情报部门报告称,确定叙政府军使用化武。美国所谓的“可靠证据”归纳起来有四:一是受化武攻击受害者的自述;二是装有化学战剂的火箭只有政府军才有;三是美国截获叙政府军通信;四是相关人员提供的视频。显然,四条“自动推断”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化武就是政府军所为。逻辑上讲,至少有三种势力可用化武:一是政府军;二是反政府军;三是恐怖分子。并不能排除反政府势力利用化武拉国际社会进行军事干预的可能性。
为什么美国奥巴马政府始终认定是叙军所为?
第一,先入为主。美国已不再承诺叙巴沙尔政府为合法政权,如果把使用化武罪名落在反政府势力头上,西方国家必须谴责反政府势力。一旦国际社会群起而攻击叙反政府势力,那对处于劣势叙反政府派来说无疑会加快他们消亡的速度。因此,美国只能把这个罪责加在叙政府头上。
第二,动用化武是“天罪”,特别是对平民百姓的化武攻击,不但违背国际法,更违背人道主义原则,与理与法都不允许。美国作为世界老大,始终把自己打扮成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防扩散的旗手,美国动武就是要占领国际法理和道义的制高点。
第三,美国已划定“红线”,即叙一旦用化武,美国必须做出反应。叙发生化武事件,美国还不有所表示,那其国际“信誉”就会大打折扣。从充当老大的角度看,兑现承诺是奥巴马目前要考虑的重要内容。
第四,近来,政府军节节胜利,发展下去意味反政府势力被挤压甚至被歼灭,那将意味美国失去叙利亚。此时采取“有限打击”(不是战争)会大幅度削弱叙军有生力量,特别是重型装备,如飞机和坦克等,让反政府军得以喘息,继续与政府军纠缠,形成叙战场胶着状,让双方残杀,美国最后收场。美国既不喜欢巴沙尔政权,也不敢肯定反政府势力完全听美国调遣,反政府军当中混杂着反美国势力。
总之,即使多个盟国公开表示不参加对叙打击行动,但美国必须做出军事反应,因为它是世界老大,它需要叙这块中东心脏区。因此,即使奥巴马一人在采化学战,美国也会出手。
滕建群:作者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美国研究部主任 研究员
滕建群:作者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美国研究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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