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回应也可清晰解读】
(2013-05-31 14:21:51)近日网络热传“山东青州市公安局一民警涉嫌诱奸女嫌疑犯,东窗事发后,公安局花10万元公款进行‘私了’”。《中国青年报》记者昨天向青州市公安局求证此事,公安局否认“公款私了”一事,并表示,已对当事民警采取强制措施。但对于“强制措施”具体所指,公安局工作人员称“不是很清楚”。
青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称,李超美(被指涉嫌诱奸女嫌疑犯之人)是青州市公安局民警,故潍坊市公安局已经指定了寿光市公安局对此事进行异地查办。而寿光市公安局宣传科刘科长则称,并不知道所在公安局已经接手此案。青州市公安局的上级部门、潍坊市公安局宣传处李处长则表示,由于自己近日在外地参加培训,故对情况并不了解。
三个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两个以“不知道”、“不了解”作答,既没肯定也没否定,一个只说涉案人员被采取了强制措施,但具体是什么又“不是很清楚”。这样的回应,模糊不清,但也能作出清晰的解读。
青州市公安局回应的“已对当事民警采取强制措施”,应该是有依据的,否则也会以“不知道”、“不了解”作答。同时表示潍坊市公安局已经指定了寿光市公安局对此事进行异地查办,这表明查办李超美的是警方,不是纪检监察部门。警方采用的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而强制措施只有刑事立案后才能使用,无论李超美被采取了何种强制措施,都意味着他已被立案侦查,属于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