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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为新股中签,改变投资原则!

(2016-12-19 18:38:51)
分类: 投资实证
     “人性至贱,一个人不能同时拥有太多选择,太多的选择会让人做不出正确的选择,或者痴迷于做选择的过程,而无法在选择之后专注于所选择的东西。人善于比较和计算,如果选择一样东西的机会成本太高,改变选择的想法会一直在心中萦绕,而如果改变选择的成本低廉,人就会变得浮躁善变。”
     “人如果没有内在的压迫力,往往容易随心所欲,如果你告诉自己买错可以止损,那么你对投资的态度就会马马虎虎,并且经常需要止损。如果你告诉自己一旦买入,一年内无论市场如何变化,你都没有改变选择的权利,那么你对投资决策就会越来越认真。这不是自虐,我给它取名叫“整心运动”。先坚持5到10年,养成严肃决策的习惯,再淡忘一年的期限。”
      以上两段文字,是我三年前写的,来自《选择太多,未必是件好事!》,因为这两段话,我给自己的投资生涯设置了两道不可逾越的“关卡”,第一道“关卡”:作为本金有限的普通投资者,一生只允许自己购买十家公司的股份。第二道关卡:一旦做出投资决策,一年内不允许自己改变选择!
      我之所以旧事重提,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我这人比较健忘,如果不经常提醒自己,老是会做蠢事。
第二个原因:这才是这篇文章的重点---------我打中了一只新股730996(贵广申购),中了1000股。
      这是我第一次打中新股,在打新股这一领域,我总算是“开胡”了。当然,我知道这纯粹是运气使然。
      在此,我必须得告诫一下自己:“打新股”跟“股权投资”无关,我不会因为这次中签而改变自己的投资原则。我不知道这家公司是做什么的,也不想知道它是做什么的,我不会长期持有这家公司的股份。
      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能够跟那些有魅力的,颜值高的,幽默的,阳光的,专业能力强的,道德水平高的,精神富有的,物质丰富的优秀的人在一起,问题是那些优秀的人也同样有这种想法。郎才女貌,门当户对,是有道理的,如果我们一直是索取方,我们就会被人嫌弃,如果我们一直是“给予方”,我们就会嫌弃他人。我们每个人都擅长计算与比较,所以如果我们想得到某样东西,最好让自己配得上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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