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杭州离婚律师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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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婚姻家事干货 |
李晓娟律师,只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杭州律师,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TL:13757121201V:hunyin66
在婚姻关系中,男方出钱买房却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情况并不少见。一旦感情破裂,这套房子究竟属于谁?出资方能否要回?这些问题便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解析法院的处理思路。
一、 案例
2016年,男方全款80万购买一套房产,登记在女友一人名下。2017年,双方登记结婚,并于2019年育有一子。2023年,因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
女方认为:房子是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应属个人婚前财产,男方无权分割。
男方认为:房款全部由自己支付,女方未出分文,要求女方返还房产。
那么,法院会支持谁的观点呢?
二、 法院一般会怎么认定?
在没有特殊书面约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不会简单地将房产判为女方个人财产。这是因为,男方在婚前或婚内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对方名下,这一行为本身被视为为了共同生活、缔结婚姻目的的赠与或家庭财产投资。
因此,在离婚分割时,法院大概率会将该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如果女方主张这是男方对其个人的赠与,属于她的个人财产,则需要由女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女方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如明确约定为个人赠与的协议),其主张通常难以得到支持。
男方的出资行为,在双方已结婚多年并共同生活生育子女后,其以结婚为目的的属性已被实现。此时,男方再以自己全额出资为由主张全部返还,也难以获得支持。
三、 房产如何分割?
即使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并不意味着一定就是五五开。法院在确定具体分割比例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力求公平:
1.婚姻存续时间:结婚时间越长,共同财产的属性越强。
2.共同生活及生育情况: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孕育子女。
3.离婚过错:一方是否存在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
4.对家庭贡献:双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的付出(包括经济贡献和家务劳动等)。
5.房屋现值:离婚时房产的市场价值。
在我们今天讲的这个案例中,双方结婚多年并育有子女,且离婚原因系男方出轨。综合这些因素,法院判决房产平分的可能性较大,甚至可能基于照顾女方、无过错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向女方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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