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2022-07-31 07:20:13)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1、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2、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3、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4、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5、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6、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
7、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8、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9、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10、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11、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12、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13、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14、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15、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
1、抓教育培训。(着力培育安全文化;着力抓好警示教育)
2、抓制度完善。(完善法规标准;完善责任清单)
3、抓苗头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制度;抓好异常事件的分析评估和经验反馈;把隐患当事故依法依规处理)
4、抓日常监管。(强化各级安委办力量保障;强化企业内部监管;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监督;强化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下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5、抓严惩重罚。(从严监管企业;把安全生产全面纳入考核表彰体系;探索实行量化问责)
6、抓本质安全。(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完善信息化监管体系)
7、抓应急处置。(抓好日常应急演练)
8、抓社会共治。(加强信息公开;实行有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