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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与庸俗,中间隔着一个编辑

(2017-03-17 14:05:42)
标签: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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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这是一部不怎么出名的电影,但一开场我还是非常感动。

红色的铅笔在粗糙的纸面上划过,删除,添加,修改。一部部不那么完美的作品,最终变得精致而高尚,摆在书架上,成了人们传诵的对象,成了文学名著。一个潦倒的被无数出版商拒绝的作家站在门口,他即将遇到这辈子最大的知音……这部电影竟然敢拍这么小众的群体——出版公司的编辑,而且,拍得这么细致,告诉你天才和庸才的区别——就差一个认真的好编辑。海明威、菲茨杰拉德,以及这部电影的主角之一托马斯·沃尔夫,如果没有遇到这样一个编辑,他们可能一生碌碌无为,忙于为生计奔波,那些伟大的作品也就会从脑海里一闪而逝,或者搁死在纸箱中。

电影中译《天才捕手》(《Genius》),脱胎自珀金斯的传记,讲述图书编辑麦克斯威尔·珀金斯与作家托马斯·沃尔夫的故事,之所以心有戚戚,是因为编辑也是我干了几十年的活儿。

中国人的话,编辑是为他人做嫁衣。珀金斯的话:编辑没有创造任何事物,他只是让作品变得与众不同。说的都是一个意思。

现在网络文字横行,编辑这个活很多人都不知道了,他们习惯把编辑和作者统称为“小编”,即便是文章作者自己,也改了自称,从出口必自称“笔者”,变成出口必自称“小编”。一个“小”字,一个“编”字,透着蔑视或者自谦。其实,在整个文字写作的领域,编辑应该是功力最为深厚的,他必须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简洁,什么又是作者最费心机的得意之处,什么是作者忽视的精华所在。他还要知道,怎样才能起一个既吸引人、朗朗上口的标题,而不是故作玄虚、骗人点击。

举个例子,如果是一篇新闻评论的标题,那么句式应该是动态的,用以鲜明地表明观点,《改革与创新》就需要变成《改革的核心是创新》;如果是小说,那就要考虑美、有力和抓眼球,《Trimalchio in West Egg》就该改成《了不起的盖茨比》。

说得直白一点,一部作品的原始状态,很有可能是一株未经修剪的树木,编辑的工作,就是让它呈现漂亮又不失自然的模样。我小时候做过的最极端的编辑训练,就是把一篇四五千字的新闻特写改编成一则二百字的短消息,而且不能失真,不能遗漏事件必要的节点和信息。这很考验功力,一大堆蔬菜要变成一个沙拉,还不能损失营养,目的是让它更利于传播,也更有力量。

http://img1.gtimg.com/ninja/1/2017/03/ninja148965400067045.jpg

《天才捕手》剧照

我入行的单位,是编采合一的。也就是说,一个人既可以出去采访、写稿件,也可以在家当编辑。这种方式其实很好,因为没有写作过,怎么能知道哪里好、哪里不好?即便是在国外,也没有大学毕业直接当编辑的,都要当一定时段的记者,写得好了,有想法了,才可以进入编辑领域。

我还记得当时写的一篇重头稿件,是说某中学教育改革的。当时报上选题,整个部门都觉得好,于是我兴奋地跑去学校采访,找老师谈,找学生谈,找家长谈,找已经毕业的人谈,一次次沉淀,一次次补充,这次采访总共用了一个多月。由于手头材料很多,一时下笔,有鸿篇巨制的感觉,竟然写了两万多字。捧着稿子,找部门主任去修改。我的部门主任是一位老编辑,他反复跟我讲怎么立主题,怎么去繁就简,一遍遍地让我筛选材料。整个修改过程,比采访的时间还长,竟然用掉了三个多月,两万多字也变成了七千字。我记得这篇稿子我已经改了七遍,有点恶心想吐了,最后一次去找主任,我说,真改不动了,要不就别发了吧?

他问我:你确定改不了了?

我说对,我真改不动了。

他说好吧,那交给我吧。

几天之后,文章见报了,只有三千多字,我和自己的原文对照了一遍,发现我的主任用我的材料重新写了一遍。紧凑,鲜明,好看。署名是我的名字。当时我一边放着报纸,一边放着自己的原稿,对照着看,突然就开窍了。我知道,重要的不是这篇文章发表了,而是我知道怎么写文章了,顿时有一种醍醐灌顶练成神功的感觉。

这种感觉是对的。从此以后,我的主任几乎没让我怎么改过稿子,因为我上路了。

讲这个故事,是想说,一个作者,一个记者,遇到一位好的编辑是多么重要。在文字这个领域,当一个好编辑,就是当一个引路人,是积德行善的职业。

点击此处,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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