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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多少年,是婚姻的忠诚底线?

(2016-11-08 13: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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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周忠明出庭应诉时,穿着黄卡其美式空军制服,雄赳赳气昂昂。他是中国航空公司机械员。原告钱银仙则是一个小脚中年娘姨,穿蓝色短袄,黑布裤。

“古典美人与现代英雄,双双对簿于公堂之前。”上海《申报》在1946年10月5日的报道中这样写道。距离双十节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又一个抗战英雄被控重婚的案子,在上海地方法院开庭。站在被告席上的,除了军人周忠明,还有他的“抗战夫人”。

何谓“抗战夫人”?用历史学者吕思勉的话说:

“所谓抗战夫人,事实是这样的:因兵乱,夫妻隔绝了,夫在是其所居的地方,另娶了一个妻,倘使在隔绝的状况终止以前,他本来的妻,亦已改嫁了,或者死亡,或者失踪了,那他还是只有一个妻,虽然当其另娶之时,犯有重婚之罪,事实上也就没有人来追究他,如其不然,问题就发生了,在现今,不论男女,在配偶之外,都不能另有配偶,问题固然严重,即在从前,一个男人,不妨有两个以上的女人时,也要发生嫡庶争执的问题的。

夫妻隔绝而再嫁了,自然也是有的。那么,为什么不发生抗战郎君的问题呢?那是因为在中国,女子不能同时有二夫,既经再嫁,和前夫自然离绝了,如其破镜重圆,则和后夫又自然离绝,所以不会发生问题,在男子就不然了。”

http://img1.gtimg.com/cul/pics/hv1/136/111/2152/139962241.jpg

八年抗战,“抗战夫人”的现象非常普遍。“五陵人”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据说市妇女会主持的法律指导所,为妇女界义务出庭的大都是遗弃案子。其间想来定有不少系‘抗战夫人’作崇。”(《申报》1946年7月21日,《三言两语集:但愿风平浪静,从此并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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