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能负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责任
(2025-09-22 17:35:07)| 分类: 教育随笔 |
教师体罚学生的事在网上掀起的风暴那真的是一波又一波,并且每一次风波中所涉及的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对涉事教师的处理基本一致:行政处分涉事教师,涉事教师给学生和学生家长赔礼道歉,调离原工作岗位。
我是一名从教多年的普通的中学教师,每一次看到这样的事我内心都会升腾起物伤其类的悲凉。
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对涉事教师的处罚符合相关规定,作为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办事无可厚非。这是我对此类问题的基本态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会赞成和支持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做法。
心理变态的教师有没有?故意找学生的茬发泄不满情绪的教师有没有?
有,这是事实,我不否认这一点。但是,这样的教师很少。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教师,每次这样的事被诉诸网络之后都会有成千上万的人支持受到伤害的学生和学生家长,都会要求严厉处罚涉事教师,极少数人对我国教育的否定、对教师的攻击和谩骂等等也会随之而来。
借机发挥不满情绪的大有人在。这很正常,有情绪憋在心里而不发泄出来,时间长了可能会导致不良后果。
网上的评论是我的重要关注点,尽管我明白幸存者偏差理论,但我在看了有些比较极端的评论之后仍忍不住一阵又一阵的心惊胆战。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一个人是不是都有我这样的感觉?
我相信不是。
有的教师看了报道及相关的评论之后会替涉事教师鸣不平,觉得涉事教师工作认真负责,不应该受到处罚。看到这样的评论,我就知道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有新的体罚学生的事情发生,因为能发表这种观点的教师没有从思想深处认识到体罚学生是错误的,他们很有可能会成为下一次风波中的主角。
尽管学校和管理部门三令五申,但有些教师仍抱着旧观念不放松,现实给他们上了一课又一课,他们还是不知道应该怎样做!
这些教师最大的问题在于学习能力太差,那么多惨痛的教训都唤醒不了他们,看来他们真的不适应在当下的教育环境中当教师。
工作认真负责有问题吗?我相信有人会这样反诘我。我对此反诘的回答是:你只能负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并且行使职责时必须依法依规。
尽职尽责,是指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你的工作不能超出你的职责范围。
那些体罚学生的教师之所以要体罚学生,他们基本上都有这样的想法:若现在不好好管教,这些学生长大后有可能无法无天,将来走向社会更有可能会成为为害一方的违法罪分子。
我想对持有此类想法的教师说:你多虑了。首先,你怎么能确定这些学生长大后就一定会做违法犯罪的事?其次,将来的事自有人管,将来的事不在你的职责范围之内啊!
更多的体罚学生的教师会持有这样的想法:我不把他(或她)收拾住,他(或她)就会影响其他的学生和老师,正常的教学活动就开展不下去了。应该还有一点:管不住这样的学生,说明我的工作能力有问题,若是这样,我的脸上还有光吗?
如果任教的班上有过于调皮捣蛋的学生怎么办?任其自由发挥、祸害整个班级吗?
当然不能,我们当老师的不能有这样的不负责任的想法,我们一定要管,但是,管理学生要依法依规,不能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辱骂学生,特别是不能动手打学生,要耐心细致地做学生的思想工作。
可能有老师会问:说了不起作用怎么办?我的回答是:那就继续说,换个花样说,实在不行就给学校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请求领导的帮助和指导。
“这样是不是显的我的工作能力有问题?”肯定有教师会这样想。
你的能力肯定有问题,因为你没有能力在规则范围内把那个学生管理好、教育好。事实已经明摆在那里,难道还不能说明了你的能力是有问题的吗?
肯定有老师会对我的说法嗤之以鼻,认为我这样做是无能、不负责任的表现。他们非要去和那个学生死磕,结果是什么?受处分,公开承认自己做错了,向学生和学生家长赔礼道歉,调离原工作岗位,学校的相关领导也要跟着你挨批受罚。
这样的结果能说明你能力强?你恐怕是惹事的能力很强吧,这样看来,你和你想管的那个学生有什么区别?
有老师会问:“用你说的方法管不住那个学生咋办?”
我只说了怎么管,我没有说要管住那个学生啊!尽到你自己的责任就好了。
如果领导认为你的能力有问题,那就换人吧。如果你硬来,结果还是把你换了啊!你何苦非要为难自己和学校领导!
能力不行,咱就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能力不行,换能力强的人来干就好了,为什么非要惹事、非要伤害那个学生?
说不定,换个老师,那个学生就不捣乱了,这个可能性是很大的。
“如果换个人还是不行,怎么办?”
那就不是你操心的事了,你又不是学校领导,管那么多干什么?另外,换了人还是不行,不正好说明管不好那个学生不是你的能力有问题嘛。
任谁也做不好的事,你非要把它做好,你是不是觉得你是救世主?
早一点清醒吧!
一个人想和一个庞大的组织对抗,结果一定是粉身碎骨!
能耐心看到这里的人,请对我多一些理解。
我再一次明确: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等行为是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我之所以要这样说,是想提醒大家,判断体罚学生是对还是错这个问题是有明文规定的,我们不能根据自己的经验或想法做出判断。
有人不服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对体罚学生的教师作出的处理,网上要求公布视频的呼声非常高,要我说,根本不需要公布视频,因为当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对涉事教师作出处罚时,已经说明涉事教师的确体罚了学生,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没有否认过体罚学生的事实,涉事教师也没有否认体罚学生的事实,公布视频还有多大意义?还有一点,是否公开视频、在什么范围内公开视频等是有明文规定的,只能按规定办事,否则又违法了。
既然体罚学生是事实,为什么还有人不服?我在本文开头就说了,我认为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的处理是合法合规的,但我并不赞成这样做。
矛盾吗?一点都不矛盾。
我和很多不服的人有同样的想法:涉事教师为什么要针对那个学生?难道我们要对被体罚的那个学生的问题不管不顾吗?我们的教育若长此以往,将来怎么办?
忧国忧民之情跃然纸上!
我想说的是,学生有错是学生的错,我们不能因为学生有错就用错误的方法对待学生,教师只能用合乎规则要求的方式方法管理学生、批评教育学生。
过去的有些经验已经不适应现在的教育环境了,不要再用那些过时的方式方法教育管理学生了。
将来怎么办?
将来的事,将来的人会有办法的。
不要杞人忧天,还是先管好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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