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杂说”之七十九:《女儿向母亲下“哀的美敦书”》
(2025-07-03 08:02:49)分类: 家教杂说 |
赵忠心
这是长春市的张女士15岁的女儿蓉蓉的“哀的美敦书”:
我感谢你生育了我。但我不是你的奴隶,我是一个自由的人。从今天开始,如果你还想要我这个女儿,必须作到以下10条;
1、
2、
3、
4、
5、
6、
7、
8、
9、
10、
如果做不到其中任何一项,我宁可露宿街头,去做小偷,也要毫不犹豫地离开这个家,让你永远也找不到我!我说到做到!
乍一看,这个女中学生对妈妈的态度,的确让人感到很不舒服。但静下心来,认真阅读她提出的10点要求,基本上还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只是态度有些蛮横,语气有些生硬,让人难以接受。
看来,女儿以如此强硬的口气给妈妈提出10条要求,恐怕不是偶然的,一定是事出有因,是实在忍无可忍才走出这一步的。家长应心平气和地对待女儿的意见,不可只是因为女儿态度不能接受就断然否定她要求内容的合理性。
这位妈妈对正处于青春发育期孩子的心理特征、合法权益和所思所想,显然是一无所知;妈妈的教养态度,对孩子严重的伤害,浑然不觉。
我想,妈妈首先应该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看是不是伤害了孩子?是不是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如对孩子确有伤害或侵害,应当认真检讨、并尽快纠正自己不妥当的做法,尊重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同时,要跟孩子加强思想沟通,了解孩子的所思所想,也让孩子了解自己的意图,努力做到母女思想的统一。
从这个女孩子对妈妈的态度看,这位妈妈已经完全丧失了教育的主动权。要重新掌握教育的主动权,这位妈妈必须这样做,也只能这样做,别无他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