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杂说”之六十九:《慈母有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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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庭教育观察——赵忠心访谈录》由学苑出版社出版。
赵忠心
(2013年9月)
军旅歌唱家李某某之子事发以后,明眼人都知道,这是典型的家庭教育问题。
一些记者朋友便纷纷来电话要我发表谈话或撰写文章。我都婉言拒绝。我倒不是不关心这个事件。近一段时间,我几乎天天都在关注事态的进展。但我不想对此事件发表什么看法。
个中原因,我是担心把事情闹得太大。这个事件的当事人有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案件,最好别闹得动静太大,要给违法犯罪的孩子留有出路。
我对记者朋友说,已经暴露出的事实就足以警示普天下做父母的了。我无须再说什么,我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哪个家庭的孩子出了这种事,做父母的都是很痛苦,很无奈,很有压力,是后悔莫及的。在这个档口,都自知理亏,对不起受害人,对不起社会。觉得没什么话好说,一般都是缄默不语,尽量避开公众的视野。就像李某某家长之外的那几个孩子的家长那样。
要说,也只能是向人们诚恳地道歉,没教育好孩子,伤害了受害者,给社会添乱了,向世人忏悔,并主动承担责任。表示要接受这惨痛的教训,一定要认真检讨自己的失误,以后要改进家庭教育,好好地教育、严加管教孩子,保证今后决不会再次发生类似的对不住社会的事。至于案件如何判决,那是法院的事,我们家长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家长要是这个态度,我相信,绝大多数人会同情当事人家长的境遇,也会对年幼无知、涉世不深的孩子违法犯罪感到惋惜。
然而,事情的进展,实在让人出乎意料。
事件的当事人并没有成为事件的“主角”,当事人之一李某某的母亲却成了事件的“主角”,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曝光率最高。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局面。
对此,我深感遗憾。
案件审判开始以来,这个当事人的母亲屡屡在媒体上露面,不是检讨自己在教育儿子中的失误;而是在这个时候,还在极力地夸赞自己的儿子是个“淡定、文明、干净、忠义、善良”的孩子,他不过是受人诱惑而已。那个姓杨的女人,那些姓魏的伙伴,那个可怕的酒吧,那些可恶的律师、法官和记者……给人的感觉,他孩子的身边全是坏人。唯独只有他的儿子是好人,是因为他的儿子误进了“洪洞县”。
要说“护犊子”,这是在很多家长身上都有的一种不良的现象。尤其是做母亲的,“护犊子”的现象相当普遍。
然而,却很少看到竟然有这么“护犊子”的母亲。孩子出了问题,首当其冲的责任人是家长。家长不首先检讨自己在教育孩子中的失误,承担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却把责任一股脑儿都推给别人,推给社会,把家长自己洗得干干净净,没一丝一毫的愧疚感。给人的感觉,好像这孩子不是她的孩子,而是别人家的孩子。
必须承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社会不良影响的原因。但那毕竟是“外因”,“内因”才起决定的作用。
我们国家数以亿计的孩子都生活在社会上,生活在同一个环境里,但绝大多数的孩子能做到“出污泥而不染”,在健康茁壮成长,并没有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铁一般的事实表明,孩子出问题,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每个孩子出生的时候,都是纯洁无暇的。长大以后孩子的表现之所以千差万别,其根本原因是因为孩子出生在不同的家庭,接受了不同的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的熏陶与影响。家庭对孩子来说,就像是物理学中的“磁场”,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决定孩子会不由自主地朝着家长所期望的方向发展。这是毫无疑义的。
古人说:“严家无悍虏,慈母有败子。”家庭教育严格的家庭里不会出现不服管教的问题孩子,而娇惯溺爱的家庭,就一定会出现败家之子。这是已经被许多事实证明了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孩子出了这样的问题,一定跟家长有直接的关系。倒不是说家长会直接教孩子,纵容孩子违法犯罪。而是说,家长糊涂,家长的教育思想有问题,教育方向有偏差,教育行为有失误,家长营造的家庭生态环境是促使孩子违法犯罪的诱因。
孩子出了问题,家长企图推卸责任,那是徒劳的,也是不明智的。虽然人们并不知道李某某过去受到的家庭教育是怎样的一个具体的情况,但从其母最近一段时间的表现看,可以推测,其母的家庭教育是存在很严重的问题的。
孩子出了这么大的问题,几乎是举国上下全民关注,家长还不吝美誉之辞,对自己孩子夸赞不已,极力地为孩子文过饰非,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我想,她家的孩子违法犯罪绝不是偶然的。像她这样“护犊子”,她的孩子不违法犯罪,那才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