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庭教育学》一著作,为教育部指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文科教材和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材。1994年初版,2001年出版第二版,这是2017年出版的第三版。至今,已印刷二十多次。是同类教材中发行量最大的,是我国家庭教育领域绝无仅有的“长销书”。人民教育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院一号楼。邮政编码: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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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之一百一十九:
《信任》
赵忠心
昨天晚饭后,人民教育出版社住在我们小区的一位年轻朋友打来电话,说受我的《家庭教育学》一书的责任编辑的委托,给我带来了第三版的出版合同书,要我签署。我们商定到楼下,小区北门内的一个小亭子那儿见面。
我到楼下去取合同。那位朋友说:
“赵先生,合同共两份。您签署一份,我带回出版社。另外一份,您自己留下。”
我说:
“合同内容,我不用上楼去看了,你们出版社办事,我信得过,放心。就省你在楼下等我了,我在单元门口的灯下签一下,就得了。”
我没回家,就在单元门口灰暗的灯下签署了合同。就等于是“盲签”。
我跟人民教育出版社打交道多年。算起来,有二十三了。他们出版社跟有的出版社是不同的,很讲信用,按照合同约定,每年到时候给我付印数费或版税,给我送样书。从不违约,我们已经达成了默契,相互信任。这很难得。
签订出版合同,这事非同小可,牵扯到双方的切身利益。我为什么连看都不看一眼,就这么草草地签署了呢?
这还得从二十多年前,我的《家庭教育学》一书出版第一版的时候说起。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1980年,我从师大附中调回师大,在教育科学研究所任职。我是在附中工作了十五年之后,才回到大学从事教育理论研究的,比我一毕业就留在师大的同学从事理论研究推迟了十五个年头。我感到很有压力。
我所在的研究所领导希望我从事别的方向的研究,我拒绝了。选择了建国以后无人问津的家庭教育学研究方向。我要开垦这片“处女地”。
研究所的领导是我上学时的系主任,是她做主把我从附中要来的。她不同意,处于对我的关心,担心我的科研成果不能被承认,将来评职称会遇到困难。
我说,能不能评上职称,我不在意。我只想做事,要利用我的后半生,做成一件事。
领导还是动员我放弃我的选择。说教育学学术领域没有这个学科。那个时候,年轻气盛,不知道天高地厚,口出狂言:
“我国教育学学术领域没有这个学科,我可以创立一个新的学科呀!哪个学科不是人创立的呀!别人能创立学科,我为什么就不可能呢?”
我不仅狂妄,而且还很固执。我对领导说:
“请领导给我一些时间,让我试一试。我要是在家庭教育学学术领域做出了有影响的成果,你们就让我继续做下去;我要是做不出来,一无所成,无所建树,不用领导发话赶我走,我会自动卷铺盖卷儿,离开师大!”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儿上,领导也拿我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了。就默认了我的实验。
我这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了。下决心要在家庭教育学学术领域做出点儿什么来。实际上,我这是跟研究所领导订了一个“君子协定”,把自己的命运跟自己的理论研究成果绑在了一起。
我这是把自己置于“死地”,断了我的退路。不允许我放弃,不允许我失败,不允许我走回头路。就是死,也要义无反顾地一直走下去。
我心里明白,“置于死地而后生”,也只有把自己“置于死地”才会有生机。
刚到研究所时,三十九岁。我年富力强,不知疲倦,天天开夜车。那些年,我沉下心来,一头扎进家庭教育学基础理论研究之中。我克服重重困难,苦苦地探索,下决心一定要拿出在全国有影响的科研成果来。
我不想那么浅薄,浮躁,那么急功近利。不急于发表什么科研成果,不想浪得虚名,极力忍住寂寞,要有坐“冷板凳”的精神。
古人说: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要有“忍人之所不能忍”的毅力,“方能为人之所不能为”,做出影响重大的科研成果来。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经过十年艰苦卓绝的奋斗,终于撰写出了建国后,我国第一部四十多万字的学术著作《家庭教育学》。
开始,我还没敢跟人民教育出版社联系的勇气。他们是专业的,国内最权威的教育出版机构,怕他们架子大,不认可我这个教育理论界的“新兵蛋子”的学术成果。
我先是找了一些其他非教育专业的出版社联系出版。找了几家出版社,都说不懂教育,不知道我的学术著作究竟能不能站得住脚。哪家也不敢贸然出我的书,怕赔钱。我理解那些出版社的态度。
我走投无路,最后,想去人民教育出版社试一试。我“十年寒窗”辛辛苦苦撰写出的学术著作,不能让它烂在我的手里,一定得让它见天日。
我抱着“赌一把”的心态,走进了人民教育出版社。
没想到,他们一看,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我的《家庭教育学》,认为我具有开拓、独创精神,已自成体系,很有学术价值。我的著作在家庭教育学术领域是“绝无仅有,独树一帜”。当即决定出版我的书。
我心想,这真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总会有“识货”的。其实,我是很有学术自信的。我并不认为我的作品是“伪劣假冒”产品,只是没有遇到“识货”的。
韩愈说:“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人民教育出版社就是我的“伯乐”。
那是1994年春天。
关于稿酬问题。出版社提出付一次性稿酬,千字40元。我没有异议。心想,不管稿酬多少,只要能够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就是不给我付稿酬,我也答应,心甘情愿。
我们签订了十年的出版合同。合同期限是1994——2004年。
我的《家庭教育学》是1994年7月出的第一版。出版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很多师范院校、教师进修院校、妇联干部和青年干部院校,纷纷以我的《家庭教育学》为教材,开设家庭教育学课程。
我的《家庭教育学》出版后的第二年,1995年便获得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全国妇秀图书二等奖。
1996年获得北京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我的《家庭教育学》连续获奖,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1999年,经过专家评审,教育部指定我的《家庭教育学》一书,为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材。
2001年,教育部又指定我的《家庭教育学》一书,为全国高等学校文科教材。这在教育学术界是不多见的。
1994年我的《家庭教育学》一书出版以后,每年都要加印一次,每次加印一两万册。按照规定,我每年得到的加印费,也就是区区三五百元。
我们当初签订的出版合同期限是十年。就是说,到2004年,我们应该重新签订出版合同,可以由一次性稿酬,改为付版说。付版说,我能得到的收入就不是增加一些了,而是要增加二三十倍。每年我得到的版税就要数万元。
那个时候,我精力旺盛,正是在学术成果的高产阶段。每年我能发表几百篇文章,甚至三百多篇,差不多一天发表一篇。另外,每年我还能出版几本书。没有心思照顾到我的《家庭教育学》重新签订合同的事,早就忘到脑后了。过了合同期限几年后,我还仍旧是每年只获得几百元的印刷费。
跟出版社第一次的合同已经过期两三年了,我还迟迟没有主动找出版社重新签订合同,改为付版税。出版社的编辑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们常常私下议论说:
“怎么,赵先生也不主动来找我们重新签订出版合同呀?每年只获得几百元的印数费,赵先生可太吃亏了。”
这真是“ 皇帝不急太监急”。出版社的编辑都坐不住了,主动上门找到我,说:
“赵先生,您的书发行量与日俱增,完全可以改为付版税。那样,您获得的收入就会大大增多。第一版的出版合同期限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了,您得损失好几万元。”
到这个时候,我才如梦初醒。重新签订了第二版的出版合同。
我的脑子都在著书立说上头,很少考虑我的经济收入。我脑子里想的,首先是社会效益;而经济收入,列居第二位。只要社会认可,能发挥社会效益,我收入多少,并不在意。
这人啊,一心不能二用呀。顾此失彼,顾了这头儿,就顾不了那头儿。
三十多年来,我出版了近六十本书,跟很多出版社打过交道。多数出版社还是讲信用的,但也有不少的出版社,缺乏信用,没有良心,故意隐瞒印刷次数和印数数量,欺骗作者,发不义之财。我无法去出版社核对,只能吃哑巴亏。
像人民教育出版社这样守信用,主动维护作者的利益,替作者考虑,是难能可贵的。
我信任人民教育出版社,我尊重人民教育出版社。遇上这样的合作伙伴,作为作者也是很幸运的。
因此,昨天晚上,我没审阅出版合同的条款,就在单元门口的灯下,“盲签”了出版合同。
签完合同,我回到家,浏览了出版社起草的出版合同条文。完全如我想象的那样,这个合同我没签错。
在当今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中,出版社能够获得作者的绝对信任,是一件难得的事。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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