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论说”之四十七:《家庭和则家风正》

分类: 家教论说 |

2018年《学前教育》杂志全年连载
《赵忠心教授谈家风》系列
第九期
《家庭和
赵忠心
家庭是孩子生活和成长的第一环境,是孩子成长的基石。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如何,直接影响孩子身心的发展。许多事实表明,和谐的家庭对于孩子身心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不和谐的家庭则产生消极影响。有的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多是出在关系不和谐的家庭。
然而,现实生活中,家庭里的不和谐现象比比皆是:夫妻关系紧张,矛盾重重,稳定程度大大降低,离婚率急剧升高,有的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婆媳关系紧张,有的老人控制欲过强,干预儿女婚姻过多;儿女不孝敬老人,虐待老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父母与子女之间也存在许多不和谐音符,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与父母之间产生隔阂,相互对立,互不相容,子女的抵触情绪增强。
家庭关系直接影响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和谐的家庭关系是建立良好家风的前提,也是良好家风的重要内容。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全家人要共同努力,首先要给孩子创造一个有利于成长的家庭生态环境。
根据我国家庭的实际情况,要构建和谐的家庭,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夫妻关系。
建立和谐家庭,首先要处理好夫妻关系。
传统社会,家庭关系是由“血亲为主位”,即父子关系是家庭关系的“主体”,或称之为“核心”;现代社会,家庭关系转换为“婚姻为主位”,即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主体”或“核心”。夫妻关系是家庭中的最为重要的人际关系,是家庭和谐的决定性因素。
家庭虽然是社会中最微小的细胞,但家庭生活的内容包罗万象,十分丰富,也相当复杂,夫妻之间难免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分歧、磨擦和矛盾。
尤其是在农村和一些贫穷落后的地区,至今仍然存在严重的包办婚姻、买卖婚姻,有些早婚的夫妻甚至没有办理登记手续。这些现象,无疑都与我国现行的婚姻家庭制度不相符合,更谈不上婚姻质量,夫妻矛盾会更加突出。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在农村家庭中的发生率要远远高于城市,中西部地区发生率又明显高于东部。
夫妻之间有矛盾,这并不可怕。因为一般来说,夫妻之间没有根本利害的冲突,只要善于处理和解决,最终是可以化解的。
常言说:家和万事兴。夫妻关系和睦,家庭生活和谐,子女就会感到幸福、安全,无忧无虑,心情舒畅,就能健康成长。做父母的一定要从培养教育子女的这个“大局”出发,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和谐家庭。
二是婆媳关系。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媳妇在家庭生活中地位低下,一切必须俯首听命于婆母,没有独立、自主、平等的人格尊严,生存环境艰难,无法摆脱,只能忍受。“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媳妇做了婆婆,摆脱了受屈辱的境地,就反过来再压迫媳妇,从而形成了妇女压迫妇女的恶性循环。
但今天,妇女的社会地位大大提高,媳妇在家庭事务中唱起了主角,做了几十年内当家的婆婆,要把主持家务的权力转交给媳妇。对这种角色的转换,很多做婆婆的往往很不适应;现在做媳妇的,自我中心意识过于强烈,年轻气盛,往往不大善于处理与婆婆的关系。婆媳之间彼此不能包容、接纳,于是便会婆媳关系紧张,矛盾丛生。
婆媳关系是家庭中的重要“代际关系”,在家庭生活中具有全局意义,直接影响家庭生活的质量和孩子的健康成长。
在今天,处理好婆媳关系,关键在于媳妇。做媳妇的要豁达,尊重、爱戴、孝敬婆母,多与婆母进行思想沟通,遇事要顾大局,多包容、忍让,努力取得婆母的认可、理解和信任;婆母也要“拿得起,放得下”,放手让媳妇挑起家庭生活和生产的重担,努力做好后勤工作。
三是父母子女关系。
家长培养教育子女,就是通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互动”,使子女接受父母的教育。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不协调,正确的教育难以顺利实施,子女会拒绝接受,父母会劳而无功。如果子女与父母之间相互对立,互不相容,父母的管教会受到抵触,甚至会导致家庭暴力。
有些父母身在新社会,思想却是陈旧的。认为孩子是父母生父母养,是父母的私有财产,想怎样对待就怎样对待,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打骂孩子的大有人在。孩子小的时候,由于独立生活和独立生存的能力很差,对父母的依赖性很大,只能言听计从,即使不服气,也只能屈从。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尤其是孩子到了青春发育期,独立自主意识大大增强,有了自己的主见,对父母不再俯首帖耳,言听计从,甚至明目张胆与父母对着干;一些有着严重家长制残余思想的家长,感觉到自己的权利和威严遭到了严重挑战,于是矛盾不可避免的发生了。有些孩子离家出走,有的造成更大的家庭悲剧。
做父母的要认识到,父母子女关系不仅是顺利对子女实施教育,获得理想的教育效果必要的前提条件;父母子女关系本身,对子女就是一种教育。父母要尊重孩子的人格,与子女要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要随时调整与子女的关系,努力建立并保持和谐的父母子女关系。
而要建立和谐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则是起着主导作用,肩负着主要的责任。
(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