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修养”之六十二:《结婚生子后还没有“心理断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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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忠心
据报道,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80后”小夫妻的离婚案件。
婚前,女方小玲(化名)就发现男方小刚(化名),对母亲依赖性过强;婚后,小刚洗澡时,还让母亲帮自己搓澡、拿衣服。再加上婆媳关系紧张,种种矛盾累积,成为了两人最终离婚的导火索。
在经过三番五次吵架、回娘家、道歉的过程后,虽然二人又回到了自己家住,但夫妻关系相处却进入“冷暴力”的境地。
这对年轻夫妇之所以分道扬镳,根本原因是做丈夫、父亲的小刚,已经是成年人了,至今还没有“心理断乳”,还没有摆脱对母亲的依赖、依恋、依靠,还没有从自我中心中摆脱出来,心目中只有自己而没有别人,还没有学会独立生活。
特别是结婚之后,洗澡时还要妈妈搓背,这对妻子的感情是很大的伤害,做妻子的无论如何也是无法忍受的。
做婆婆的对儿子、儿媳夫妻间的事干预过多、过甚,也是促使儿子、儿媳分手的助推力。儿子结婚后,对儿子的照顾自然就应该转手给儿媳了,或是小夫妻相互照顾,婆婆再插手就是越俎代庖,多此一举了。
据报道,极个别的婆婆做得更为过分,在儿子儿媳新婚之夜,婆婆担心小夫妻受冻着凉,还蹑手蹑脚地偷偷溜进新房,给儿子儿媳掖被窝,这叫什么事呀!
儿子没结婚的时候,母亲尽管给你的宝贝儿子搓背、掖被窝;娶了媳妇,这搓背、掖被窝的事就要放手,该由儿媳做了,就不劳您母亲大人的大驾了。
独生子的家长,特别是做母亲的,从儿子小时候就是衣食住行、吃喝拉撒无微不至地照顾、包办,形成了一种“惯性”,收不住手了,总是放心不下。这样做,有害无益。必须要“拿得起,放得下”。
人一生中有两次“断乳”。
第一次是小时候,一两岁,不再吃母乳了,那次“断奶”可以称之为“生理断乳”,是母亲主动,孩子被动。母亲虽也有不舍,但孩子是最痛苦的。不管孩子多么痛苦,必须痛下决心,不能优柔寡断。
第二次是到青春发育期,被称之为“心理断乳”。到这个年龄阶段,孩子的成人感日趋强烈,一般情况,是孩子要主动摆脱母亲的限制、控制;而母亲是被动的,痛苦的是母亲。孩子小时候,每天迎面见到的是孩子的笑脸;孩子长大了,反叛意识强烈,母亲看到的多是孩子远走高飞的背影。母亲再痛苦,也是别无选择。
母亲要忍痛割爱,助儿子长大,不能抓住孩子不放手,拖孩子成长、发展的后腿。
很多做父母的,都是抱怨孩子对家长依赖性太大。此言差矣,与事实并不相符。
我在给家长讲课时,经常这样说,不是孩子离不开家长,而是家长离不开孩子。常言说,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千里儿不愁。要孩子长大,家长,特别是做母亲的,必须克服对孩子的依赖性,要“拿得起,放得下”,支持孩子学会自立,走向自立。
做母亲的应该明白,从某种意义上说,独生子的家长是为将来儿子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儿媳妇培养儿子的,独生女的家长是为将来女儿喜欢的那个男孩子——女婿培养女儿的。
当儿女结婚以后,你们就完成了照顾孩子的“历史使命”,就该“交差”了,放手了,就不要再插手、插嘴给儿女的婚姻生活添乱了。
独生子女的家长必须树立这种思想。要不,你的儿女总也“长不大”,婚姻生活也不会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