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之五十:《再谈送礼和收礼》赵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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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之五十:
《再谈送礼和收礼》
赵忠心
教师节前夕,一位博友在微博向我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次。赵老师,你怎么看这件事情?多谢!”
解决你所提出这个问题,我认为:学校领导首先要旗帜鲜明,未雨绸缪,事先向教师和家长公开表明态度:不赞成家长送礼,老师不能收礼。
对家长,学校领导表达的是“希望”,是倡导;对老师,学校领导表达的是“纪律”,是底线。“纪律”是干什么的?教师违反了纪律后果会怎样?想必教师和家长都心知肚明,不用多做解释。
你所说的“成百上千”地送礼的情况,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感到很惊讶!
没想到,学校作为育人的摇篮,社会精神文明的发祥地,今天也不是没有尘世污染的净土了!
我的儿女小时候,上幼儿园、上中小学的时候,我从未向我孩子的老师送过礼。我总觉得给老师送礼,动机是不纯的,企图收买老师获得不正当的利益,达到不正当的目的。更何况,那个时候,家庭生活都捉襟见肘,哪里有钱送礼钱呀!
“送礼”表达的是情谊。真正的情谊是高尚的,纯洁的,无价的,是用金钱换不来的。用金钱换来的,那就不是情谊了,而是利益,很有可能是不正当 的利益。
“千里送鹅毛,礼轻人意重。”礼物,应该是“象征性”的。赠送“象征性”的礼品,未可厚非。
若是成百上千地“送”现金或购物卡什么的,那性质可能就变了。
或是“交易”。“交易”即买卖商品。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可以相互制约;交易过程结束后,就谁也制约不了谁了。进行”交易“的时候,是贸易伙伴;”交易“结束,便是陌路人了。
或是“贿赂”。“贿赂”,即用财物买通别人。行贿、受贿都是违法的,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我们在传媒中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得到。这个金钱是不义之财,像“定时炸弹”,这可不是好拿的,烫手,悬!
谁给的不正当的金钱也不收,就谁的“感情债”也不欠。
那你就会活得干干净净,光明磊落,坦坦荡荡,问心无愧,心安理得,理直气壮,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一身轻松,半夜不怕鬼叫门;一旦收下别人的不义之财,从收下的那一刻起,你就背负了沉重的“感情债”,听到警车鸣叫心惊肉跳。
“感情债”是一种比“金钱债”还沉重的心理负担。还不清,就总也不能解脱,洒脱。时时刻刻要提心吊胆,担心被“曝光”。那后果不堪设想,吃不了得兜着走,令人不寒而栗。
我就听说过,一所高校艺术学院的一个年轻漂亮、活泼开朗的女老师,招生时收了学生家长的三万元钱,事情曝光以后被抓,为此事住了好几年的大狱。人倒是刑满释放了,可这就是身上的污点。从此,她自觉身败名裂,“无颜见江东父老”,不敢出门,在单位少言寡语,精神状态抑郁,只好离职、搬家,消失得没有了踪影。恐怕这一辈子就在人前抬不起头来了,就连儿女、亲戚、朋友也会受到影响。
其实,这位教师并不缺那区区几万元钱,只是由于贪婪,贪财,爱占便宜,缺乏定力,没有把持住,一失足,身陷囹圄,失去自由,何苦呢?
《庄子·山木》中说:“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彼无故以合者,则无故以离。”
这不是说君子之间的感情“淡”得像水那样无味道,无情无义;而是指君子之间的交往,不含任何功利之心,他们的交往纯属友谊,却很亲切且牢固、长久,不会轻易断绝。
而小人之间的交往,包含着浓重的功利之心。他们把友谊建立在相互利用的基础上,表面看起来“甘若醴”,如果对方满足不了功利的需求时,却很容易“利断义绝”。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的,只是利益,基础是不牢靠的。
这是告诫人们,与人交往、择友要慎重,交往的目的要纯洁。
我想,家长作为孩子的首任教师,老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家长和老师应该是朋友,是纯粹的友谊。应该如古人说:“君子之交淡偌水。”家长和老师的交谊还是高雅、纯净一点儿好。
这样,对家长,对老师,对孩子都好。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