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九二一此项目非彼项目@365
(2024-10-10 21: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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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杂谈文化 |
2024年10月10日 星期四,乌鲁木齐 晴 10-20。
一
农业项目的管理有着不同的特点,分散,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小,投资来源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国债资金,建设主体和后期管理主体不明确,这些都造成农业项目的困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国整体投入2000多亿,如果按照一个建设项目计算,可谓国字号第一大的项目,比白鹤滩水电站项目的投资大得多,而它需要分散到全国的2000多个县市、几万个乡镇、几十万个村社区的无数的耕地,到具体的施工场所已经都够不上工程投资的底线了,一亩耕地投入2、3千元,还包括道路、渠道、节水、绿化、电力、耕地质量、平整土地等近10个方面,此项目非彼项目,对于管理方、监管方、施工方、监理方都是挑战,基层的这些力量都十分欠缺,经常面临一些十分棘手又十分急迫的困难和情况,这是国家的重点项目,上级关心关注,老百姓关心关注,舆论关心关注,问题层出不穷,问责严厉又严肃,上下可谓亚历山大,其他的农业项目大同小异,同样的是国家的千亿级的重点重大项目,一个白鹤滩水电站项目管理当然规范得多,监管也要规范得多,建设主体、施工主体、监理主体都是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方责权利明确,这样的项目管理与农业项目的分散式管理完全是两码事,我们套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来要求农业项目就有些南辕北辙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需要动用的管理和施工力量是白鹤滩项目的不知多少倍,因为它的场景和标准的多样性,总体项目被分散为数以万计的单体项目,这本身就是中国特色,如果按照建设项目管理的标准,这个被确立为国家的头号投资额大项目应该是几千上万个项目而不是一个项目,也即是应该将这2000亿资金分配到地市或者县,由各个地方基层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当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也就是这2000亿不是一个项目的呈现,应该是成千上万的项目,一个建设地点为一个项目,这2000亿国家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投资额度,不应该是一个单体项目,这样的方式更符合实际,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规划建设进度和建设标准,按照项目管理和建设规范招标、施工、验收,我们现在的这个项目的管理就整体而言是一个项目,又动用了全国上下的行政资源施行的行政管理模式,行政干预为领导腐败创造了更多的条件,高标项目中存在大量的基层官员腐败案件与这种行政管理密不可分,大量的项目施工方得不到施工进度款,资金被克扣、被挪用,施工方被要求垫资建高标农田又长期被拖欠,这就是行政干预的直接后果,试想,一个完善的市场机制下的正常的建设项目,施工方和建设方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都按照经济规律和建设规范进行建设和管理,就会基本杜绝现在发生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的这么多的问题,所以农业项目的老大难问题就是政府资金政府项目政府行政管理,建设效率、管理效率都比较低下,权力寻租和官员腐败是与这种管理方式共生相伴的产物,只要是这种模式就是这样的结果,我们深恶痛绝、不接受也没有用,各种的方法都用了、各种的措施都上了可是都刹不住车,我们的农业项目本身的特点和管理方式决定了这些问题的大量产生,与我们和社会预期差距甚大,农业项目预定的建设者、使用者是谁,他们能否承担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这个问题值得很深入的研究和推敲,一般而言,但凡是国家投入的农业项目资金所设定的建设者都是各级农业农村局或者事业单位或者乡镇政府,他们作为农业项目的建设主体本身就有各种各样的不称职的情况,比如农业农村局、乡镇政府法律上不能是经济类项目的法人,实际操作上他们往往就是默认的大量的农业项目的建设主体和法人,他们承担了大量农业项目的建设者和主体法人,却并没有精力和时间承担和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因为他们是县级政府的农业农村的行业主管部门是乡镇的一级政府,要履职尽责当裁判员,对于项目是管理者、监管者,他们怎么能又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呢,看看我们大量的农业项目有多少都是在这样的方式管理,另外更严重的是,项目建设者应该是项目的拥有者、项目的使用者,那么农业项目的使用者是谁,像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这类的普惠性项目的使用者当然是农民或者农民的代表,经济建设项目的使用者对于建设项目当然是会追求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权责利明确的情况下一定会遵循经济人理性原则来建设项目、维护项目、使用项目,达到最优的效益,可是我们的农业类项目特别是普惠性的农业建设项目的使用者并没有担当建设者和拥有者的地位,所以建设者、使用者、受益者是两张皮、三张皮的关系,要想达到市场机制下的项目效益难度不是一般的大,改变的途径和方法只能是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在不改变基本的项目来源和管理体系机制的情况下完善现在的项目管理模式,比如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让项目更多地下放到村委会,我在驻村期间曾经建议以村为一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位整体推进,村作为建设主体和管理主体以及后期使用主体,这样便于管理和建设,也有利于后期管理维护,这应该是农业方面这类普惠性项目建设管理的比较符合实际的一个尝试,让县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政府作为项目的监管方,从运动员的角色转换为裁判员的角色,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担负起运动员的责任,而治本的话就要从根本上让农业项目从投资到建设、到使用、到收益完全向市场化方式转变,这是整个农业现代化发展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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