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八一六@365
(2024-08-06 20:09:56)
标签:
365杂谈文化 |
2024年8月5日 星期一,乌鲁木齐 晴 24-37。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农民比例会下降,城市居民比例日益上升,那么现有的三农的概念会发生本质的变化,我们现在的思路和策略都要根本改变,农民也是市场经济主体,其一切活动都是自己的活动,就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履行法律义务,并不需要单独将农民列为单独的一类,标签其的生活工作,制定不同于他人的特别的制度,果真如此还需要所谓的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村民的经济事务吗,像现在这样管理农民的集体经济的资金、资本和资源,形成独立法人,经济经营管理的主体,类似公司的治理结构,指望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民创造经济利益的想法有些一厢情愿,一方面延续了传统的观念,比如合作社包揽了农民的一切经济资源,这都建立在传统的农业农民农村的状况基础上,一方面忽略了农民的独立市场经济地位,忽略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趋势和根本性变化,忽略了农村经济也是市场经济,最终要融入社会而不是继续保留传统的特殊性,这些都是不适应大市场概念的小农经济的思想,根本就是倒退,即便有一些农村的能人经济,他们完全可以成立自己的经济组织,比如一些发达地区的乡村那样,成立和市场相适应的经济组织,公司、合作社,工商个体户,等等,如果仅仅是每个股份合作社现在普遍的就是几百亩地、几间商铺的集体资产的话,又有多大的新引力可以将全村农民吸纳进来呢,农民家家户户有自己的承包地,有自己的农业生产经营范围,他参与集体经济活动也仅仅是集体公益性的十分有限的那一部分,也即是家家户户就是一个个独立核算经济个体、农业生产主体,集体经济合作社也不过是公益性经济资源的经营者,也是市场经济主体之一,那么集体经济主体的理事长既是集体事务的责任人又是集体经济的经营法人,如何将二者的职责统一起来,理事长作为一个经济经营单位的法人是以盈利为目的,而作为村委会的法人是为全体村民争取更多的公益性事务利益为己任,他如何面对自己的多重身份履职尽责,比如面对粮食安全所要进行的完成小麦播种面积指导任务,他该如何安排,一方面他履行国家的要求保证粮食播种面积,另一方面是农民的增收诉求播种经济作物效益更好,再一方面他要带领自己的团队创造更好的经济收益,与各家各户的经济利益并不完全一致,这些角色对于他如何同时扮演,其实这样的角色不止这几样,比起这些要复杂的多,因此产生的矛盾也要尖锐的多,
前一篇:匪夷所思八一五可笑又可悲@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