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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育繁销必须一体化

(2022-04-12 17:42:48)

魏章官

种子育繁销必须一体化

种子传宗接代,又不断更新换代,并使之不被扼杀在摇篮里,不被“计划生育”,而能尽快落地繁衍,推而广之,就必须在选育、繁制种、推广和销售(简称育繁销)上实现一体化,即实行种子产业化经营。这直接关系到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解放前,水稻种子只能由农民自选自育自用,是个自给自足的传统封闭型农业。解放后,农民自选自育自用种子与国家选育供种推广相结合,此乃计划经济的“三自一供”。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步走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可是种子的科研、生产、销售仍是“三国鼎立”、“诸侯割据”,基本停留于计划经济的模式,即存在着种子科研与

生产脱节,种子生产又与销售经营脱节 未能实现育繁销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和科工贸相结合。

虽然国家出台了科研机关、教学单位生产经营自己选育、引进并通过审定的农作物优良品种的优惠政策,但实际上相当多的人不懂得这一政策,有关部门多年来没有认真落实这一政策,致使绝大多数水稻品种组合选育单位与选育者至今不能取得种子的生产经营权,甚至有的科研工作者迟迟不懂得科研成果也是商品。

一次,记者采访一所“农”字号的大学,一位教授对记者的解释感到惊讶:“什么?我们研制的新良种,也能像鸡蛋一样可以卖钱?”

不少科研成果锁在抽屉里,他们无权把它撒到现实的土地上。为了大地的丰收,科技这一潜在的生产力又怎么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呢?

种子产销分离,还造成良种流通的中间环节多,利益的中间盘剥或中间流失多,生产者购买种子成本高,一些农民不愿多花钱播种良种,良种统供率降低,影响了种子更新换代的进程,甚至伪劣种子还在流通环节乘虚而入,造成水稻减产绝收的坑农事件时有发生。

许多地方农科所和县乡农技站,只有汗滴禾下土,却分享不到禾上果——眼巴巴地看着他人大赚种子流通增值钱,而本单位和个人却不能脱贫致富。

种子育繁销一体化、产业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在国际上被称为美国玉米杂交种子之父的亨利·沃莱斯先生创建的先锋种子公司,经过近70年的发展,已成为一个集科研育种、销售一体化的大型国际化公司,其玉米种子播种面积占世界玉米种植面积的22%,占与先锋公司有贸易关系的国家玉米种植面积的30%。

广东省湛江市杂交稻种子联合公司是企业办科研的典型。公司1981年成立,靠 15万元贷款起家,长期与科研、教学单位协作,经过10多年艰苦创业,现公司有员工 85人,每年制种面积2万多亩,生产杂交稻种250万至 300万公斤,种子销售全国 10多个省市,职工年平均收入也创新高。

我们应该借鉴国内外种子育繁销一体化、产业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加快福建种子工程的建设步伐,让良种为为粮食增产作出更大贡献!

(福建日报1997年12月15日,此篇为《种子呼唤产业化》长篇述评第2节。2022年4月12日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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