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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耕地是保落后吗?

(2022-03-28 11:08:18)

魏章官

近日到闽南采访,听到这样的反映:“按《福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保护基本农田面积要达82%,这样我们这里就拿不出地搞工业开发,岂不是保护落后吗?”

保耕地是保落后吗?

此话对吗?应该说,保护耕地就是保吃饭,保住我们的生命线,是一项基本国策。最近省人大颁布并实施的《条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如农民群众说的是保护耕地的“高压电”,任何时候任何人是碰不得的。

但群众担心《条例》“高压电”到了下面会变成“五号电池”。其实,这种担心并不多余。现在沿海有些乡镇乃至有的县市,对保护基本农田82%的规定不很理解,迟迟不付诸实施。

当然,他们也有实际困难,有的乡镇现有保护的农田已达不到82%,有的县如按百82%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就没有田地可搞工业开发。这就提出一个问题,一个地区一个县市建立农田保护区,就要因地制宜,区别情况,分别对待,不能搞“一刀切”。

在农田多的地方,保护面积多一些;在农田少的地方,保护面积可以适当少些。当然,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与办法,让多保护农田的地区有利可图。对那些田地少的地方,应该鼓励他们通过合法围垦或开荒,弥补耕地之不足,保证种粮与建设用地兼顾。

只有这样合理的规划与安排,才能使一个地区做好各县乡之间田多田少的互补,保证这个地区乃至于全省保护基本农田面积能够得到真正落实。

(福建日报1994年11月4日评论,2022年3月28日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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