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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稳制活田

(2022-03-28 10:40:31)

魏章官

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如何种好田,提高粮食自给水平?晋江市涵埭村的经验值得借鉴。

粮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村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与发展具有客观的必然性和现实的可能性。

近几年,相当一部分农村特别是沿海地区二、三产业迅速发展,大部分劳动力从农田和农业中转移出来。农民收入主要靠非农产业,种粮比较效益下降。如果还停留在当初所搞的按人口和劳力分配责任田的“均田制”经营形式上,就难以使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得以上规模上水平的发展。

可以说,建立耕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引导和鼓励耕地往种田能手集中,是当前农村工作中带有战略性的措施。

有人也许会说,这样做是不是要把责任田“归大堆”,是不是政策变了?不是!二、三产业发达、条件成熟的地方,只要大部分农户自愿,村集体可以把责任田收起来,统一发包给种田能手。

这种收,是为了更好地放,是为了高层次的“联产”,不是“归大堆”、“吃大锅饭”,不是政策变,而是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延续、完善和发展,是“稳制活田”之举,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粮食生产升温的一项根本性举措。

这里必须克服田地是“祖宗留下的根”的旧观念,确立土地公有观念,促进耕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耕地使用权才能流转起来。

当然,推行粮田适度规模经营,要看条件成熟与否,还要讲“适度”,还要群众自愿,不可“一刀切”,防止'刮风"。

(福建日报1994年11月14日一版头题评论,2022年3月28日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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