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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贾迎春的判词的曲子

(2015-12-18 21:37:55)
分类: 红楼文化

《红楼梦》中贾迎春的判词的曲子

画:

 后面忽画一恶狼,追扑一美女,欲啖之意。

象征物:算盘(天运人工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因何镇日乱纷纷,只为阴阳数不同)

一、【判词】: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注释】

此判词写的是迎春。

“子系中山狼”——子,对男子的通称。《谷粱传·宣十年》:“其曰子,尊之也。”系,即是。确系事实。 “子系”二字合成“孙”的繁体字,指的是迎春的丈夫孙绍祖。子,系合为“孙”字,此处暗示迎春的丈夫孙绍祖。“中山狼”用的是《中山狼传》的典故,喻凶狠残暴而又忘恩负义的人。这里是比喻迎春丈夫孙绍祖的险恶狠毒和迎春的苦难。语出明·马中锡著小说《中山狼传》(亦说宋·谢良著)记载:战国时,赵简子在中山打猎,追逐一狼。狼向东郭先生求救,脱险后反而要吃东郭先生。此小说喻人的忘恩负义,也提示了对坏人不能讲仁慈的道理。这里,用来刻划“应酬权变”而又野蛮毒辣的孙绍祖。他家曾巴结过贾府,受到过贾府的好处,后来家资饶富,孙绍祖在京袭了职,又于兵部候缺题升,便猖狂得意,胡作非为,反咬一口,虐待迎春。

“得志便猖狂”写得意后便为非作歹,横行霸道。孙绍祖在家境困难时曾经拜倒在贾门府下,乞求帮助。后来,孙绍祖在京袭了官职,又“在兵部候缺题升”,一跃成为“暴发户”。贾家衰败后,孙绍祖向它逼债,贾赦把自己的亲生女儿迎春许配给他,名为结亲实为抵债,任意践踏迎春。最终“一载赴黄粱”即而一年之后迎春就被丈夫孙绍祖凌辱致死。“猖狂”——肆意妄行。《三国志·魏·董卓传评注》:“袁术无毫芒之功、纤解之善,而猖狂于时,妄自尊主。”此处暗示孙绍祖既无功勋,又无德才,只是猖狂暴虐如狼。

“金闺”——是妇女闺阁的美称。此处谓贵族小姐居住的闺阁。《河岳英灵集》王昌龄《从军行》:“更吹横笛关山月,无那金闺万里愁。”

“花柳质”——花指鲜花,柳指绿柳。《全唐诗》宋之问《唐和赵员外桂阳桥遇佳人》:“江雨朝飞邑细尘,阳桥花柳不胜春。”质是本体,花柳质比喻花一般的美貌,弱柳扶风样的体形。

“载”——年和岁的别称。《尔雅·释天》:“载,岁也,夏曰岁,商曰纪,周曰年,唐虞曰载。”唐天宝三年,改年为载,到肃宗乾元元年复旧,凡十四年。一载指一年。

“黄粱”——即黄粱美梦。据唐朝沈既济的传奇小说《枕中记》记载:卢生在邯郸旅馆遇一道士,卢生自叹家贫,道士给他一个枕头,让他睡觉。店家正在煮米饭,卢生枕着枕头昏昏睡去,梦见娶妻生子,享尽荣华富贵,年过八十而死时,及至醒来却是一梦,见黄粱饭尚未熟。谓空想,此处指死去。一载句,指迎春婚后在孙家受尽折磨一载即死去了。

【解析】

这一首说的是贾迎春。

 判词前“画着个恶狼,追扑一美女,欲啖之意”。这是暗示迎春要落在一个恶人手里被毁掉。

 迎春是荣府大老爷贾赦的妾所生的女儿。她长得很美,虽然没有才华,但心地纯洁善良。因性格懦弱,又排行老二,人称“二木头”。后来她被其父许配给孙绍祖。孙绍祖的先人因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贾家门下,靠贾家的势力起家的。这个孙绍祖家资饶富,并且“应酬权变”,在官场中很走运,正在兵部等待提升,所以贾赦就选他做了“东床快婿”。孙绍祖品质恶劣,连贾政都不同意这门亲事,但贾赦不听。迎春嫁过去之后,受尽种种虐待,一年之内就被折磨死了。

二、曲子喜冤家

【曲子】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娇奢贪欢媾。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贱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译文】

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中山狼,

没有心肝的野兽。

一点也不想想当年,

对你家的情深意厚。

一个劲地骄横奢侈淫佚放荡,

玩弄妇女贪享受。

瞅着那侯门贵族娇艳女儿,

如同蒲草和青柳;

糟蹋那国公府中千金小姐,

如同卑贱的奴婢之流。

可叹她美丽的灵魂,

一年就荡荡悠悠一命休。

【解析】

  贾府的二小姐迎春和同为庶出却精明能干的探春相反,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所以有“二木头”的浑名。她不但做诗猜谜不如姊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道让,任人欺侮,对周围发生的矛盾纠纷,采取一概不闻不问的态度。她的攒珠累丝金凤首饰被人拿去赌钱,她不追究;别人设法要替她追回,她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事”;事情闹起来了,她不管,却拿一本《太上感应篇》自己去看。抄检大观园,司棋被逐。迎春虽然感到“数年之情难舍”,掉了眼泪,但司棋求她去说情,她却“连一句话也没有”。如此怯懦之人,最后终不免悲惨的结局,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实在是有其必然性的。

     看起来,迎春象是被“中山狼,无情兽”吃掉的,其实,吞噬她的是整个封建宗法制度。她从小死了娘,她父亲贾赦和邢夫人对她毫不怜惜,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将她嫁给孙家,实际上等于拿她抵债。当初,虽有人劝阻这门亲事,但“大老爷执意不听”,谁也没有办法,因为儿女的婚事决定于父母。后来,迎春回贾府哭诉她在孙家所受到的虐待,尽管大家十分伤感,也无可奈何,因为嫁出去的女儿已属夫家的人了,所以只好忍心把她再送回狼窝里去。

     在大观园女儿国中,迎春是成为封建包办婚姻的牺牲品的一个典型代表。作者通过她的不幸结局,揭露和控诉了这种婚姻制度的罪恶,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可是,有些人偏偏要把这个反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功劳记在程伟元、高鄂续书的帐上,认为续书也有比曹雪原著价值更高的地方,即所谓“有更深一层的反封建意义---暴露封建社会婚姻不自由”,因而“在读者中发生更巨大的反封建的作用”。甚至还认为,“婚姻不自由。在《红楼梦》中,它牵动全书的线索”。这无非是说,续书把宝黛悲剧烈军属成因婚姻不自由而产生的悲剧是提高了原著的思想性。我们的看法恰恰相反。所谓“更深一层的反封建意义”,如上所述,原著本来就有的。《红楼梦》虽暴露封建婚姻罪恶,但决不是一部以反对婚姻不自由为主题或主线的书。把这一点作为“牵动全线索”,自然就改变了这部书政治性很强的小说的广泛揭露封建社会种种黑暗的主题,改变了小说表现四大家族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政治斗争中趋向没落的主线,把基本矛盾局限在一个家庭的小范围之内,把读者的视线引到男女恋爱婚姻问题上去,真的就是儿女之情了。这实在是续书作者对原著精神的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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