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何罪之有?
(2014-12-19 12:03:20)
“女司机”何罪之有? |
中国工业报实习记者
吴影 |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和机动车驾驶人数的不断激增,道路安全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得不关注的焦点问题,但在网络和移动终端的普及之下,新闻的轰动效应被放大化,加上部分媒体为了博人眼球的炒作,近来女性的驾驶能力因为一些极端个例而饱受质疑,有甚者更将“女司机”划为继“女博士”之后的“第四种人类”,视“女司机”为马路杀手。
抛开这种观点是否有歧视女性的嫌疑不论,其给社会留下的对女性驾驶员的偏见毋庸置疑。这种毫无根据和经不起逻辑推敲的看法和负面的罗森塔尔效应,对女司机甚至是整个女性群体都是贻害无穷,进而导致公众对日常出行的安全感缺失,不良影响不可小视。
女司机数量激增 道路安全形势渐好
公安部交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中国民用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64亿辆,其中汽车1.54亿辆,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与机动车数量增长同步的是我国的驾驶员数量11月已突破了3亿大关。与之相应的,是10年来女性驾驶人从300万人增加到6059万人,激增11倍,而同期男性驾驶人仅增长了7.4倍。
这组数据的出炉,让不少人暗自担心,机动车数量变多了,女司机也成倍增长了,未来交通安全自是更加岌岌可危。然而这种看似符合常识的推理却是与事实不符的杞人忧天。
首先,交通事故的数量并没有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而呈现出具有正相关关系的上升,反而是逐年递减。数据显示,我国发生交通事故的数量从2004年的56.78万起到2011年21.08万起,每年都保持明显的下降趋势;而每年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也从2004年的9.4万余人减少到2010年6.5万余人,亦在逐年降低。2013年“史上最严交规”出台更是效果明显,去年全国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8.3%,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同比降15%,是1990年有重特大事故统计以来历史最少的一年。
这说明我国的道路安全并没有因为机动车保有量和女司机数量的增加而遭受威胁。实际上,随着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执法力度的加强,以及公众交通安全意识的提升,整个大环境越来越好。
媒体推波助澜 性别对立贻害无穷
那么女司机又缘何“恶名昭彰”呢?这很大程度上在于部分媒体的故意炒作和公众简单粗暴地得出结论的思维方式。心理学大家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在其著作《思考,快与慢》中,分析了人类认知机制中与生俱来的非理性,认为人类不由自主地会倾向于依赖情感、记忆和经验而迅速地对眼前现象做出判断,这种判断往往是错误的。
近两年有关女司机的报道一大特色是标题均触目惊心,如“奥迪女司机撞死男婴,油门当刹车女司机陋习屡出人命”、“奉化蹩脚女司机倒车,压死老公又夹死自己”等等。
女司机何罪之有 违规驾驶才是元凶
这种强调性别差异的做法显然是荒谬的,从前面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实际上要为大部分交通事故负责的其实是男司机,但由于我国男性驾驶员人数一直远超女性,所以通常相关报道已经无意中将男性的性别因素排除在外,弱化了“男司机”的新闻轰动效应。
而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部分城市的数据统计,结果都表明:女司机表现并不比男性差。美国密歇根大学对全美1988~2007年的650万起具有全国代表性的车祸作为样本,研究后得出结论是“女司机出交通事故比例略低于男性”;北京交管部门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结论,2007年北京女性驾驶员占全体驾驶员总数的30.7%,而其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般事故总共仅占一般程序处理事故总数的3.3%;东莞的情况亦然,截至2011年年底,东莞市女性驾驶员约占驾驶员总数的30%,但2011年全年女司机驾车事故率不到男司机的1/30;发达国家的研究同样也表明,女司机通常造成的严重事故要比男性少,平均来说,同样里程的驾驶,男性驾驶员发生致死事故的可能性要比女性高46%。
深入分析可以发现,虽然女性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的情绪掌控和对突发情境的及时处理能力的确略逊于男性,但女司机的安全意识和驾驶习惯其实普遍比男司机好。交管局的数据显示,女性驾驶员系安全带比例明显高于男性,且超速行驶的比例更低。而闯红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和驾驶陋习其实才是真正造成事故的元凶。
所以,“珍爱生命,远离女司机”这样的观点应该及早被扔进垃圾箱去了,与其就性别差异对广大无辜受责的女性驾驶员口诛笔伐,媒体和公众真正应该炮轰的是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的薄弱与中国城市化、交通机动化的飞速发展之间的矛盾,以及政府在安全教育和执法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同时,那些把“女司机”炒作成社会现象的媒体也应该对如何正确公正地引导公众舆论进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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