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稽查内务府御史衙门
清稽查内务府御史衙门位于陟山门街5号,是北京仅存的一处最完整的宫廷衙门。明朝,该地为内官监及其库属。清朝,在这里设稽查内务府御史衙门。内务府主要负责清朝帝后、妃嫔、皇子、公主的祭祀、节庆、婚丧嫁娶等一切礼仪的陈设,扈从侍卫及宫廷的衣食住行等一切用度。雍正四年(1726年),在内务府设监察御史,以稽查内务府所属七司三院暨上三旗佐领管下事务(见《雍正大清会典》卷二百二十三),每月末进行奏报。民间传说,清末“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曾在此审理。

北京市文保碑
稽察内务府御史衙门占地面积达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2000平方米。整个建筑群坐北朝南,主要是清代建筑,原共有房屋46楹。20世纪70年代后,院内修建住所与厨房,遗留房屋略有损毁,但主体建筑基本保存下来,共余房屋43楹,是北京目前保存最为完整的宫廷衙署。目前整个院落恢复了以往开阔、严整的格局。屋顶上官署所用的琉璃瓦、房脊上原有的神兽雕像、门和窗棂的规格等都已恢复成历史上记载的状况。
稽察内务府御史衙门设于雍正四年,其稽察职责由四名监察御史掌管。凡七司三院,并上三旗内佐领官下事务,全部由这四名监察御史负责稽察。四名监察御史按照各部院司官升任御史的常例,从内务府郎中、员外郎等官员中选取,不再兼任内务府原有职衔。如此一来,监察御史既熟悉内务府操作流程、日常事务,又能从制度上摆脱与内务府原有的隶属关系。雍正六年(1728年),皇帝下谕称赞内务府御史对于内务府事务很有裨益,并以此为标尺指出查旗御史长期失职。监察御史从内务府官员中选授,在编制上虽摆脱了互相之间的隶属关系,但人际关系上却是剪割不断,稽察内务府制度遂流弊丛生,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将内务府御史裁撤。
内务府监察御史裁撤以后,清政府又感到没有监督职能是不行的,于是乾隆三年,又恢复内务府御史,并在职官人数、选拔途径上进行调整:由都察院奏派从所属御史中挑选,最终确定以协理陕西道及掌贵州道满御史二人兼任监察御史,照八旗之例,不必逐年更换,将来员缺顶补,即着办理稽察内务府之事。御史之下设有经承三人,办理具体事务。乾隆时期稽察内务府御史衙门的改革,革除了雍正时期选拔官员方面的弊病,但却导致新的隐患——御史为兼职,不利于履行稽察职能;不能升迁,将长期兼任监察御史,难免与内务府沆瀣一气。
嘉庆四年(1799年),稽察内务府事务御史由都察院将各道满洲御史罗列出来,拣选两员担任,一年更换一次,防止日久稽察不力,私下串通。自此,稽察内务府御史衙门职官制度确立。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实行官制改革,裁撤稽察内务府御史衙门。

御史衙门内景
清内务府铁库
清内务府铁库位于西华门大街4号。清初设内务府,以包衣司其事;炭库各7人;铁作、漆作司匠(八品衔)、委署司匠;稿处:均遴司员分涖其事;治园庭事务;笔帖式5人;、詹事府少詹事以下兼充;翻译教习6人,由八旗满。
铁库是仓库名。内务府营造司下属七库之一。掌供铁、炸煤等物。设库掌、副库掌各二人,库守四人,管理库务。下设拔丝匠六名,由内务府三旗佐领、管领下挑取。

西城区文保牌
清内务府官员宅邸
清内务府官员宅邸位于大金丝胡同5、7号。现为大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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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黄旗蒙古都统衙门
正黄旗蒙古都统衙门位于石虎胡同2号。八旗都统衙门始建于雍正元年(1723年)九月十五日。当天雍正帝给和硕庄亲王允禄等下达谕旨:“和硕庄亲王、内务府大人来宝,现今八旗并无公所衙门,尔等将官房内,拣皇城附近选择八处,立为管旗大人公所,房舍亦不用甚宽大。”此事在《清世宗实录》亦载:“命以官房八所,为八旗大臣等公衙门。”八旗都统自此始设正式固定的公所衙门。
关于八旗都统衙门的建置沿革,自雍正朝以来,清朝文献、档案中多有记载。经查可知,自雍正元年(1723年)八旗都统衙门始建,至光绪、宣统年间最终确定,京师内城在不同时期作过都统公所衙门地点的共有34处,远远超出其他军政衙门所设公所的数量。由此亦可充分显现出京师内城为“八旗兵营”之特点。

旁门
镶红旗满洲都统衙门
镶红旗满洲都统衙门位于新文化街137号。清代在雍正以前,八旗各旗都统办公均在各自家中。雍正元年(1723),清廷为统治之需,在京师设立八旗都统公所衙门,统辖各地八旗军民政务。镶红旗满洲、蒙古、汉军都统衙门,最初在石驸马街南侧。雍正六年(1728),三旗都统衙门迁至石驸马街北,即今新文化街137号。据记载,镶红旗都统衙门在建成时共计有官房一所,房舍104间,管理镶红旗满洲事务,为本旗人员发放钱粮。光绪中期,蒙古和汉军衙门迁出,惟余满洲衙门。民国后此处曾为“八旗王公世爵清理京兆旗产代办处”,后改为文兴小学,文兴小学在新中国成立后并入新文化街二小,此处改为民居至今。

西城区文保牌

西城区说明牌
镶红旗满洲都统衙门现存建筑的年代为清雍正年间,乾隆年间修缮。院落格局坐北朝南,正门中开,二进院落。原有前厅、后厅前后东西厢房。后厅因存放粮食,建筑体量高大。1976年地震之后,前排正房因倾斜翻建。1995年前厅因破损严重翻建,样式已改。后厅挑顶,屋面改为机平瓦顶,修缮时在后厅于正脊处曾发现乾隆铜钱。2004年大门及东厢房曾进行大修。建筑格局保存基本完整,现存建筑共十一处。其中,大门3间,东侧耳房3间,东西厢房各5间,东西配房各3间,后堂5间,两侧耳房各2间,东西厢房各3间,共计37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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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制度是清王朝的基本政治制度,集军事政治为一体,以旗统兵、以旗管民。镶红旗系下五旗之一,清代京师镶红旗驻阜成门内。上世纪三十年代,镶红旗满洲都统衙门档案流入民间,辗转流落至上海,后由日本学人所得存入东洋文库。档案共计2,400余件,除一两件为汉文外,其余全为满文,内容涉及清代雍正、乾隆时期八旗、社会、文化等许多方面。日本学术界对搜集的镶红旗档案进行译注,辑成《镶红旗档》。我国学者之后根据日文本重新翻译出版了《雍乾两朝镶红旗档》,是研究清史的珍贵文献资料。

院内现为大杂院,约住居民20余家,院内空地虽多已为自建房占据,但由于北、东、西三面房屋还基本保持旧貌,故院落的形制尚无大的变化。北房五间(另带耳房二间)、东西厢房各五间,原均有檐廊,今已扩建为房间。北房和东厢房屋面均为仰瓦灰梗清水脊,西厢房屋面已经过翻修,失去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