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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星云》·泰伯篇第八·第一章(诸家注释2)

(2022-05-13 20:38:41)
分类: 论语星云

王夫之《论语大全》:【集注言“夫以泰伯之德,当商、周之际,固足以朝诸侯而有天下矣,乃弃不取”;又云“其心即夷、齐扣马之心”;于义明甚。金仁山徒费笔舌,止欲斡旋太王无翦商之志,乃谓泰伯之让天下,让于王季。不知太王而非有翦商之事,则泰伯又何处得天下让之王季耶?

小儒以浅识遥断古人,乐引异说以自证,乃不知所引者之适以自攻。吴越春秋一书,汉人所撰,诞诬不足信,不可与左传参观异同。且彼书记太王之言曰:“兴王业者,其在昌乎!”则太王之不忘翦商,亦可见矣。夫子称泰伯为“至德”,而于太王未施一赞词,仁山乃苦欲曲美太王,而不知其以抑泰伯也殊甚,何其矛盾圣言而不之恤也!

使泰伯而逆计王季、文王之有天下,因顺太王之志而让之季历,如所云遂父志而成其远大,若云周有天下,繇泰伯之逃;则是泰伯以此一让,阳辞阴取,而兄弟协合以成夺商之事,是与曹操所云“吾其为周文王”者,同为僭诈。而夫子称之曰“至德”,不已僭与!

古者封建之天下,易侯而王,亦甚寻常事;既非若后世乱贼,起自寒微,资君之禄位灵宠,欺孤寡而攘夺之。商之历祀已六百,而失道之主相仍。太王以后稷之裔,奕世君公,则于以代商而王,显然有其志事,而抑何损?若夫泰伯怀必得之心,择弟与从子之贤,使可固有而不失,则其为谖(欺诈)也甚矣。此辨太王无翦商之志者,不足以伸太王,而唯以抑泰伯,叛圣言也。

仁山云:“太王前日犹能弃国于狄人侵邠之时,而今日乃欲取天下于商家未乱之日,太王之心,决不若此其悖也。”夫太王之避狄,岂让狄哉?鳃鳃赂狄,冀以全邠,殆不得免焉,而后为此全民避地之计,孟子固曰“不得已”也。狄不可争则去之,商有可代则思代之,太王之创业垂统,如此而已。至于柞棫拔而昆夷駾,太王岂终让狄人者哉?朱子确然有见于此,而援引鲁颂及春秋传以辟诸儒回护之说,用以见太王之无不可翦之商,而泰伯犹且不从父命,确尔求仁之为至德,其深切著明至矣。仁山之言,乌足为有无邪?

本文云“三以天下让”,是天下其所固有也。若因后日之有天下而大为之名,则使文、武终不有天下,而泰伯遂无所让邪?唯泰伯可以有天下而不有,则即使文、武不有天下,而泰伯之让天下也固然。特所云让者,谦逊不居之辞,非必让之人而后谓之让也。书曰“舜让于德弗嗣”,谓己德之不足嗣,则不敢受,非以让之四岳群牧也。子曰“其言不让”,谓己可有之而即自任之,非谓不让之求、赤与点也。知此,则俗儒让周、让商之说,两无容相攻击,而不得谓商固有天下,无待于泰伯之让,以破泰伯不从之说矣。

盖以德、以时,天下本泰伯之所有,(不妥,如孟子言,)今以君臣之大义,不从父命而不居,至他日之或为季历子孙所有,或商之子孙仍无失坠,总以听之天,而己不与焉。尽道于己,而为仁不繇乎人,此其得于心者已极,而非人之所能喻也。使泰伯从太王而代商,则人知其躬任天下矣。今无其事,是以民不知而弗得称也。藉云以让之王季、文王,则昭然于天下后世,而何“无得而称”哉?拘儒多忌,不足达圣人之旨,自当以集注为正。】

《孟子》:【曰:“且以文王之德,百年而后崩,犹未洽于天下;武王、周公继之,然后大行。今言王若易然,则文王不足法与?”(孟子)曰:“文王何可当也?由汤至于武丁,贤圣之君六七作。天下归殷久矣,久则难变也。武丁朝诸侯有天下,犹运之掌也。纣之去武丁未久也,其故家遗俗,流风善政,犹有存者;又有微子、微仲、王子比干、箕子、胶鬲皆贤人也,相与辅相之,故久而后失之也。尺地莫非其有也,一民莫非其臣也,然而文王犹方百里起,是以难也。”】

刘宝楠《論語正義》:【子曰:“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王曰:“泰伯,周太王之長子。次弟仲雍,少弟季曆。季曆賢,又生聖子文王昌。昌必有天下,故泰伯以天下三讓於王季。其讓隱,故無得而稱言之者,所以為至德也。”)

正义曰:鄭注云:“泰伯,周太王之長子。次子仲雍,次子季歷。泰伯見季歷賢,又生文王,有聖人表,故欲立之,而未有命。太王疾,泰伯因適吳、越採藥,太王歿而不返,季歷爲喪主,一讓也。季歷赴之,不來奔喪,二讓也。免喪之後,遂斷髪文身,三讓也。三讓之美,皆隱蔽不著,故人無德而稱焉。”案:《左僖五年傳》:“太伯、虞仲,太王之昭也。太伯不從,是以不嗣。”虞仲即仲雍。不從者,謂不從太王命立己爲嗣也。(不妥。)《史記周本紀》:“古公有長子曰泰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歷,季歷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長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曆以傳昌,乃二人亡如荊蠻,文身斷發,以讓季曆。欲立季歷以傳昌,乃二人亡如荊蠻,文身斷發,以讓季歷。古公卒,季歷立,是爲公季。公季卒,子昌立,是爲西伯。西伯曰文王。”此文即鄭氏所略本也。

《韓詩外傳》云:“太王賢昌,而欲季為後也,太伯去之吳。太王將死,謂曰:‘我死,汝往讓兩兄,彼即不來,汝有義而安。’大王薨,季之吳告伯仲,伯仲從季而歸。群臣欲伯之立季,季又讓。伯謂仲曰:‘今群臣欲我立季,季又讓,何以處之?’仲曰:‘刑有所謂矣,要於扶微者,可以立季。’季遂立,而養文王,文王果受命而王。孔子曰:‘太伯獨見,王季獨知;伯見父志,季知父心。故太王、太伯、王季可謂見始知終,而能承志矣。’”

《論衡·四諱篇》:“太伯入吳采藥,斷髪文身,以隨吳俗。太王薨,太伯還,王季辟主。太伯再讓,王季不聽。三讓曰:‘吾之吳越,吳越之俗,斷髪文身。吾刑餘之人,不可為宗廟社稷之主。’王季知不可,權而受之。”二說亦漢儒所傳,與鄭氏異。案:太王薨後,季宜摄主。断无置丧事国家于不问,而往吴告伯、仲之理。设使伯仲俱不随季而归,将季遂偕逝乎?抑将受伯、仲之让,独自归乎?《外傳》之言,於是爲疎矣。太王歿,太伯若以奔喪反國,則本爲適長,理應嗣立,羣臣何敢兴立季之議?且後既反國,則其始之採藥荊蠻,夫何爲者?《論衡》此義,亦爲未達。(如其所言,二人在朝上再三相让,焉得不传开乎?民岂无得而称也?)汎觀諸說,惟鄭爲允。《詩皇矣》云:“帝作邦作對,自太伯、王季;維此王季,因心則友;則友其兄,則篤其慶,載錫之光。”觀此則知王季恭兄之誼,必有非尋常人士所及者。友愛如太伯,固早知之。知其父歿遜位,季必不受,故因太王病而託采藥以行。及太王沒,季歷赴之,必屢促之,而太伯決然不返。及免喪之後,文身斷髪,從荊蠻之俗。《太伯世家》言“荊蠻義之,從而归之千餘家,立爲國主”。勢不容複返,故季不得已而受讓耳。傳世稱之,是謂“載錫之光”。當時民雖無稱,而歷世久遠,夫子猶叹爲至德,則亦王季厚明之所致矣。

其云“三讓之美,隱蔽不著”者,案:《孟子》云:“好名之人能讓千乘之國。”然則凡讓國者,或出於好名之念,惟太伯以讓之故,幾不得爲子,故其美隱蔽。《皇疏》引範寧說有二釋,其後釋云:“太伯病而託采藥出,生不事之以禮,一讓也;太王薨而不反,使季歷主喪,死不葬之以禮,二讓也;斷髪文身,示不可用,使季歷主祭,祀不祭之以禮,三讓也。”此即鄭君所云“隱蔽不著”之義也。隱蔽謂其美,非謂其讓,蓋讓國之事,其迹甚著,不可得而隱蔽也。晉孫盛著《三讓論》,不解鄭氏“隱蔽”之旨,輕爲譏彈,又謂“斷髪之言,與《左傳》相背,事爲不經。”不知端委治禮乃君吳後事,其斷髪文身自在免喪後從俗之時。兩事判然,毫不相背。辱身遯迹,冀以遜國,豈複以不經爲嫌?凡此之論,未足爲鄭難也。至孫自立說,則棄太子位爲一讓,不赴喪爲二讓,不養仲雍子爲己後爲三讓。一讓、二讓與鄭同,三讓則孫氏臆測。夫泰伯既君吳,雖立後,亦僅爲吳國之嗣,於周何與,而有此深思遠防哉?此亦未爲得理也。至範寧前釋以三讓爲季歷、文王、武王,以武王始得天下故也。然使當時更延數世甫有天下,豈得一併計之?是又以文害辭矣。

又案:鄭本《周紀》謂文王有聖表,故太王欲立王季以及文王,此自冀兴其國之意,非有所覬覦於天下也。太王始居邠,及狄人侵之,去之曾不啻敝屣,而謂有所動於天下之念,豈其然乎?然而夫子必言泰伯“以天下讓”者,何也?曰:此美泰伯之德,大言之耳,明泰伯嗣周能有天下也。《荀子正論篇》:“天下者,至大也,非聖人莫之能有也。”《孟子公孫丑篇》言“伯夷、伊尹與孔子,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諸侯,有天下”,即此義也。(若如此,则泰伯何不嗣周以兴?何必等到文王之时?)其德能有天下而讓之人,是謂“以天下讓”。古之以天下讓者,莫大於堯、舜,莫難於泰伯,及周之服事,若禹雖傳世,而其始亦是讓。故弟子記此篇,以論泰伯始,以論堯舜文王及禹終也。若夫仲雍偕兄遜國,亦是至德,此不及者,表泰伯則仲雍可知。《釋文》:“得,本亦作德。”鄭此注即作“德”,見《後漢丁鴻傳注》。邢疏引鄭作“得”,誤也。又《丁鴻傳》論及《劉祐傳》引經並作“德”,皆是叚“德”爲“得”。

注:“泰伯”至“德也”。正義曰:注言“昌必有天下,故泰伯讓於王季”,是泰伯有利天下之心,且讓迹甚著,複不得言“其讓隱”,此皆注說之誤。至渾言“三讓”,不分節目,亦尚可通。金履祥《通鑒前編》:“《儀禮》三遜謂之終遜。然則三以天下讓,謂終以天下孫也。”閻氏若璩《四書釋地》取之,即此王注義。】

孟子曰:“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继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

程樹德《論語集釋卷十五》:【泰伯上

子曰:「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

【考異】史記吴太伯世家贊。「孔子言太伯可謂至德矣」。「泰」字作「太」。漢书地理志引文「泰」亦作『太」,「德」字作「惠」。    論語釋文:「得」,本亦作「德」。后漢书丁鸿傳:「孔子曰:『泰伯三以天下讓,民無德而稱之焉。』」有「之」字。    論浯後録:易小畜「尚德載」,虞仲翔本作「尚得載」。周禮太卜「三日咸陟」,注:「陟之言得,讀若王德狄人之德。」史記項羽本紀:「吾為若德」,漢書作「吾為公得」,是「得」與「德」古字通也。    經義雜記:集解引王肅云「無得而稱」,是王本作「得」,後漢書丁鴻傳論引作「無德」,李注云:「論語載孔子之言也。」又引鄭注「無德而稱焉」,是鄭本作「德」,釋文所見,蓋卽鄭本。王肅好與鄭難,故改其義。

按:據以上所引諸書,知得、德古通。然論語後錄引延篤云:「泰伯三讓,人無德而稱。」是又古本作「德」之一證。蓋古人「得」與「德」通用,猶之「仁」與「人」通,此古書常見之例,不足異也。

【考證】韓詩外傳:大王亶甫有子曰太伯、仲雍、季歷。歷有子曰昌。太伯知大王賢昌而欲季為後也,太伯去之吴。大王將死,謂曰:「我死,汝往讓兩兄,彼卽不來,汝有義而安。」大王薨,季之吴告伯仲,伯仲從季而歸。羣臣欲伯之立季,季又讓。伯謂仲曰:「今羣臣欲我立季,季又讓,何以處之?」仲曰:「刑有所謂矣,要於扶微者,可以立季。」季遂立,而養文王,文王果受命而王。孔子曰:「太伯獨見,王季獨知。伯見父志,季知父心。故大王,太伯、王季可謂見始知終,而能承志矣。」    吴越春秋:古公病將卒,令季歷三讓國於泰伯,而三讓不受,故云「泰伯三以天下讓。」    又云:古公卒,泰伯、仲雍歸。赴喪畢,還荆蠻,國民君而事之,自號爲句吴。    論衡四諱篇:昔太伯見王季有聖子文王,知大王意欲立之,入吴采藥,斷髮文身,以隨吴俗。大王薨,太伯還,王季避主,太伯再讓,王季不聽。三讓,曰:「吾之吴越,吴越之俗斷髮文身。吾刑餘之人,不可爲宗廟社稷之主。」王季知不可,權而受之。   《公是弟子记》:深甫曰:「泰伯讓一國而曰讓天下,何也?」劉子曰:「唯至德者能以百里王天下,是亦讓天下矣。」    讀四書叢説:詩言太王「實始翦商」,其意以爲周之所以滅商者,自此基之爾,非必謂太王卽有翦商之謀也。蓋古公之遷邠,人從之如歸市。而吴越春秋云:「古公居三月,成城郭。一年,成邑。二年,成都。而民五倍其初,彷彿帝舜氣象。」則德化及於民,其势有不可遏者。但古公遷岐在殷王小乙之末年,不久而高宗立,傅說爲相,中興,在位五十九年。次祖庚立,七祀。次祖甲,二十八祀,文王生。書稱祖甲之享國三十有三年,自遷歧至文王生之年已九十七年,古公壽百二十歲,後不知的於何年卒,計在文王生一二年之後。則古公始終正居商令王有道之世,翦商之志,何自而生邪?文王生有聖瑞,故古公曰:「我後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泰伯知欲立季歷以傳昌,乃亡。史之可見者如此。蓋古公但言興者其在昌,未見有翦商之意。觀知欲立季歷之言,則亦未嘗明言立季歷。所謂知,正於「其在昌乎」一言知其意爾。其讓國也固爲至德,而季歷之後世遂有天下,天命既欲興周,其始也非季歷,則國固泰伯之國,而泰伯之後有周矣,故曰以天下讓。夫子就成事上論其讓也。止讓國而非天下,故民無得而稱。惟太王始不明言立季歷,乃泰伯因其在昌一言,暗知太王之意,託採藥而去,亦無讓國之迹,所以民尤無得而稱,所以爲德之至也。    崔東壁考信録:集注「太王欲得傳季歷以及昌」,其説本之史記。史記但載太王云「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未嘗有太王欲翦商之說也。朱子從而增之,金仁山駁之是也。而後儒猶云云者,無他,震於孔子至德之稱,以爲避弟之節小,存商之義大,故不肯舍彼而就此耳。夫太王之事,詩、孟子言之詳矣。詩云:「古公亶父,來朝走馬。率西水滸,至於岐下。」孟子曰:「太王居邠,狄人侵之,去之岐山之下居焉。」太王流離播遷之不暇,而暇謀商乎?詩云:「天作高山,太王荒之。」又云:「帝省其山,柞棫斯拔,松柏斯兑。帝作邦作對,自太伯、王季。」孟子曰:「文王以百里。」是太王雖遷岐,而生聚猶未衆,田野猶未闢。至於王季,始啓山林。文王然後蕃盛,而疆宇猶僅百里也。太王之世,周安得日彊大哉?且使太王如果彊大,則何不恢復故土,逐獯鬻於塞外,以雪社稷之恥,乃反晏然不以爲事,而欲伐天下之共主,是司馬錯之所不爲也,太王豈爲之乎?記曰:「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古之帝王皆非有心於得天下者也,天與之,人歸之,不得已而受之耳。南河、陽城之避,不待言矣。卽鳴條、牧野,亦如是而已。受球受共以後,三分有二之餘,但使桀紂之惡未甚,猶不肯伐之也。况太王新造之邦,蕞爾之土乎?且太王天下之仁主也,當其在邠也,獯鬻無故侵之而猶不與之角,事之不免而遂去之,太王之心亦可見矣。烏有喘息甫定,而欲翦商者哉?今論者但欲表泰伯之忠貞,遂不惜誣太王以覬覦,但取其論之正大,遂不復顧其事之渺茫,過矣。凡己所有而以與人曰讓,人以所有與己而己不受則不曰讓,而猶或謂之讓,未有以不肯無故奪人所有而亦謂之讓者。天下,商素有之天下也,於周何與焉?而泰伯得以讓之乎?然則非但時势之不符也,卽文理以難通矣。由是言之,泰伯自讓王季耳,與商初無涉也。曰然則詩何以稱太王翦商,傳何以言泰伯不從,論語何以與文王皆謂之至德也?曰:孟子曰:「説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意。」况閟宫一詩,語尤夸誕。僖公乞師於楚以伐齊,爲楚戍衛,又會楚於薄於宋。而此篇反謂之「荆舒是懲,則莫我敢承」,其敍現在之事,猶誣如此,况追敍數百年以前之事,烏在可信以爲實邪?左傳之文,史記嘗采之矣。晉世家云:「泰伯亡去,是以不嗣。」以不從爲亡去,是所謂不從者,謂不從太王在岐耳,非有他也。杜氏始有不從父命之言,然云不從父命,俱讓適吴,未見其爲翦商之命也。微子去之,箕子爲之奴,比干諫而死,三人之行不同也,而孔子曰「殷有三仁焉」。泰伯之與文王,何必同為一事,然後同謂之至德乎?

按:二程、謝楊諸家皆主讓周,朱子初亦從之,乃於集注歷改而主讓商何也?蓋此章癥结在天下二字,主讓周者,其說可分爲三種,一、龜山謂泰伯亡如荆蠻,以讓季歷,是時周未有天下也。然文王之興,本由太王,謂泰伯以天下讓者,蓋推本言之。二、伊川以為立文王則道被天下,故泰伯以天下之故而讓之。三、歸熙甫則以為國與天下,常言之通稱。近人鄭浩所著《論語述要》力伸朱說,謂:「孔子不輕以至德許人,此章之外,僅見於文之服事殷。書始唐虞,堯舜禪讓者也。春秋始隱公,隱志在讓桓者也。夫子大義微言,歷歷可見。立千古之大坊,防後世之篡亂,至明顯也。」所論不為無見。惟左傳所云泰伯不從,史公以亡去為不從,其義甚明。杜氏誤以不從父命爲解,而後儒遂傅會魯頌之文,謂太王有翦商之志,泰伯不從。此則宋儒師心自用之失,不能曲為諱也。

【集解】(略,见前。)

【唐以前古注】論語正義(注疏)引郑注云:(略,见前。)

皇疏:(略,见前。)【集注】(略,见前。)

按:《論語經正錄》評之云:「朱子一生精力在四書章句,至於文義偶有未協處,固不必過為迴護,致成門户之見。此章集注,金仁山辨之,先戇思先生亦云:『集注特沿史記之文,洗刷未净,其病尤在添一志字,有似處心積慮陰謀人國者之所為。』黄勉齋云:『朱子晚年改論語集注,至關雎章而止。則此章之注,固亦未為定論也。』」

【餘論】論語或問:或問:何以言三讓之為固讓也?曰:古人辭讓,以三為節。一辭為禮辭,再辭為固辭,三辭為终辭。故古注至是但言三讓而不解其目也今必求其事以實之,則亦無所據矣(可作一说。)曰:何以言其讓於隱微之中也?曰:泰伯之讓,無揖遜授受之迹,人但見其逃去不返而已,不知其讓也。知其讓者,見其讓國而已,而不知所以使文武有天下者實由於此,則是以天下讓也。曰:其爲至德何也?曰:讓之爲德既美矣,至於三,則其讓誠矣。以天下讓,則其所讓大矣,而又能隱晦其迹,使民無得而稱焉,則其讓也非有爲名之累矣。此其德所以爲至極而不可以有加也。曰:太王有廢長立少之意,非禮也。泰伯又探其邪志而成之,至於父死不赴,傷毁髮膚,皆非賢者之事。就使必於讓國而爲之,則亦過而不合於中庸之德矣,其爲至德何邪?曰:太王之欲立賢子聖孫,爲其道足以濟天下,而非有愛憎之間利欲之私也。是以泰伯去之而不爲狷,王季受之而不爲貪。父死不赴,傷毁髮膚,而不爲不孝。蓋處君臣父子之變,而不失乎中庸。此所以爲至德也。其與魯隱公、吴季子之事蓋不同矣。    日知録:今將稱泰伯之德,而先以莽操之志加諸太王,豈夫子立言之意哉?朱子作論語或問,不取翦商之說,而蔡仲默傳書武成曰:「太王雖未始有翦商之志,而始得民心,王業之成,實基於此。」仲默,朱子之門人,可謂善於匡朱子之失者矣。    四書釋地:集注莫不善於太王有翦商之志,而泰伯不從,讓主君臣立說者。余取歸熙甫泰伯論,爲之删竄,以正之曰:辭取之際,惟聖人爲能盡乎天下之至情。何也?伯夷、叔齊,天下之義士也。伯夷順其父之志而以國與其弟,然終於叔齊之不敢受,則是其父之志終不遂矣。夫家人父子之間,豈無幾微見於顏色,必待君終無適嗣之日,相與蹇裳去之,民將得因而稱之,故聖人以爲賢人而已。至泰伯則不然,不讓於傳位之日,而於採藥之時,是蓋有伯夷之心,而無其迹,然後可以行伯夷之事,遂伯夷之心。古今之讓,從未有曲而盡如此焉者,此夫子所以深歎其不可及也。蓋太王之欲傅歷及昌也,非如晉獻、漢高徒少子之是爱也,亦非爲昌之終必翦商,爲數世後伏革除之謀也。不過曰代有殊德,天下將長享其福云爾是固爲天下之公心也。使泰伯知其意而猶與之並立於此,太王賢者,卽心爲天下,而終以長幼之節不忍言,吾卽明言而公讓之,弟亦將終爲叔齊而不忍受,是亦夷之終不獲遂其父志而已矣。夫父有志而吾順而成之,且如是其曲而盡也。世之說者不深晰其父子之情,而彊謂其全君臣之義。夫弟於商獨非君臣,而乃以蔑義之事推而付之也乎?且又何以爲傳之者(古公)也乎?而子乃曰至德乎?夫德莫先於孝,先意承志,孝子之事也。故泰伯之所爲,乃匹夫匹婦之爲當然者。夫惟匹夫匹婦以爲當然,是天下之至情也,而非聖人則固不能盡也。    四書辨疑:太王之時,商猶未有罪惡貫盈如紂之君。太王不問有無可伐之理,但因己之國勢彊大,及其孫有聖德,遽欲翦滅天下之主,非仁人也。又爲世子不從,卽欲奪其位與餘者,雖中才之人亦所不爲,而謂太王爲之乎?况文王猶方百里起,則文王以前,周亦未嘗彊大也。太王爲狄人所侵,遷之於岐山之下,以小避大,免患而已,而又容有翦商之志乎?詩稱「實始翦商」者,本言周之興起,以至断商而有天下,原其所致之由,實自太王修德保民爲始蓋以王業所自而言,非謂太王實始親爲翦商之計也。且更置此勿論,就如注文所言,纔有其志,事猶未行,父子之間,何遽相違以至於此?太王果爲此事欲廢其子,泰伯果爲此事棄父而去,可謂父不父子不子,何至德之有哉?推其事情,只是泰伯見商道寝衰,憫生民之困,知文王聖德,足使天下被其澤,故欲讓其位於王季,以及文王。太王却是重長幼之序,不許泰伯之請,如此則泰伯之逃爲有理矣。纂疏引語録之說曰:「泰伯只見太王有翦商之志,自是不合他意,便掉了去。」又言:「到此顧卹不得父子之情。」嗚呼!人倫所重,莫重於父。以子事父,不合他意,便掉了去,是無父子。以此爲教,將如後世何?    楊名時論語劄記:讓商之說,謂泰伯一立,則天下卽歸泰伯,将欲辭之而不能。故早見及此,而讓而不居,是延商祚及百年者,皆泰伯忠貞之所留。夫懼己之德澤及民,恐天與人歸,致失臣節,似揆之舜禹文王之事,有未必然者。且既卽侯位,而盡其忠貞,如文王之事殷,豈害臣節?此讓商之說或有未安也。至讓周之說,則曰泰伯欲遂父志,再傅可成王業。泥天下二字取解。以當日之事勢及聖人之立心推之,尤多未合。玩夫子本意,祇稱其能讓國於弟,以成父志,而其遜隱微,無迹可見。上以全其父之慈,下以成其弟之友,視伯夷之讓,尤爲盡善,故稱之爲至德,見其能全天倫而不傷耳。因周後有天下,故云以天下讓,特據已然而言,非泰伯知文王將有天下而讓以成之也。

【發明】反身録:爲善不近名,方是真善。否則縱善蓋天下,可法可傳,有爲之爲,君子弗貴,以其非真也。或曰:人只要力行好事,一時雖不求人知,天下後世終有知之者。曰:力行好事,亦惟行其心之所安,當然而然耳。後世之知與不知,非所望也。若爲天下後世終必知之而力行,終是有爲而爲,非當然而然也。而身後之名果足以潤枯骨乎?泰伯惟行其心之所安,是以不存形迹。其後季札之避位辭封,安於延陵,高風偉節,儀表千古,淵源遠矣。    劉氏正義:古之以天下讓者,莫大於堯舜,莫難於泰伯,及周之服事。若禹雖傳世,而其始亦是讓,故弟子記此篇以論泰伯始,以論堯舜文王及禹終也。】

李炳南《论语讲要》:【殷朝时代,陕西邠州有一小国,因受异族狄人侵犯,国君古公亶父迁居陕西凤翔岐山之下,改国号为周。后来周武王伐纣而有天下,追尊古公为太王。

古公有三个儿子,长子泰伯,次子仲雍,少子季历。泰伯是法定的君位继承人,但古公认为季历的儿子名昌,有圣人的瑞相,预料他将能兴周,有意传位给季历,以便再传给昌,但未明显表示。

泰伯了解古公的意思,在古公生病时,便托辞到南方采药。他的二弟仲雍也有此意。于是他和仲雍一同拜别父亲,到了江南的吴地,从当地习俗,断发文身。伯仲二兄既出,季历不能出,必须在家事父。古公临终,遗嘱季历,报丧给泰伯和仲雍。古公薨,季历遵嘱接回伯仲。丧事毕,泰伯和仲雍计议让位给季历,季历不受。泰伯乃言自己已经断发文身,不能再治理国家,又偕仲雍出国至吴。季历遂立为君,后来传位给昌,为殷朝的西伯。昌的儿子名发,伐纣成功,为周武王,尊昌为文王。

以上是泰伯三让天下的大致情形,让是让国,孔子是周朝人,所以用天下二字。

三以天下让一句,古注争议很多,郑康成注,太王死后,泰伯接到告丧的讣闻,并未奔丧回来。刘宝楠认为郑注比较合理。但韩诗外传,论衡,吴越春秋等书,都说泰伯和仲雍奔丧回国,在丧事完了,又到吴地。究竟事实如何,已难考证。若以情理推论,古公既有遗嘱,季历不能不遵嘱接回伯仲。伯仲到南方,并非不告而别,只说为采药而去,迨闻父丧,没有理由不回来。至于回来以后,是否能如原意让得了位,因已文身,不能治国,且有古公默契在前,自无问题。

孔子称赞泰伯的道德,高到了极处。他曾经以天下三度让给季历,人民不知道如何称颂他的至德。

泰伯与仲雍托辞要到南方时,古公,季历,心里都明白,他们父子兄弟均以国事为重,彼此在心照不宣中完成让国大事。我们读这一章书,当学太王的眼力、泰伯、仲雍让国的道德。最难得的是泰伯,让得那样和平,而且处置得合情合理,所以孔子称许他至德。

古注「三让」有多种解释,今举两种,以资参考:

一、邢昺疏引郑玄注:「太伯因适吴越采药,太王殁而不返,季历为丧主,一让也。季历赴之,不来奔丧,二让也。免丧之后,遂断发文身,三让也。」

二、王充论衡四讳篇:「昔太伯见王季有圣子文王,知太王意欲立之。入吴采药,断发文身,以随吴俗。太王薨,太伯还,王季辟主,太伯再让。王季不听,三让曰,吾之吴越,吴越之俗,断发文身。吾刑余之人,不可为宗庙社稷之主。王季知不可,权而受之。」】

‘学而’:【泰伯自愿远离,解父亲的心结,此为大孝;泰伯自愿让贤,为万民之福祉,此为至仁。】

冯逸群:【让之文武,礼乐治国,周正八百,福泽天下,至德是也。】

钱穆《论语新解》:【(一)子曰:“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

泰伯:周太王之长子。次仲雍,季历。季历生子昌,有圣德,太王意欲立之。太王疾,泰伯避适吴,仲雍从之逃亡。季历立为君,传子昌,是谓文王。

至德:德之至极之称。

三以天下让:或说:泰伯乃让国,其后文王、武王卒以得天下,故称之为让天下。或说:时殷道渐衰,泰伯从父意让季历及其子昌,若天下乱,必能匡救,是其心为天下让。

三让,一说:泰伯避之吴,一让。太王没,不返奔丧,二让。免丧后,遂断发文身,终身不返,三让。

一说:季历、文、武三人相传而终有天下,皆泰伯所让。今按:泰伯之让,当如《史记》,知其父有立昌之心故让。孔子以泰伯之德亦可以有天下,故曰以天下让,非泰伯自谓以天下让。三让当如第二说。

民无得而称:泰伯之让,无迹可见。相传其适吴,乃以采药为名,后乃断发文身卒不归,心在让而无让事,故无得而称之。

本章孔子极称让德,又极重无名可称之隐德,让德亦是一种仁德,至于无名可称,故称之曰至德

白话试译:生说:“泰伯可称为至德了。他三次让了天下,但人民拿不到实迹来称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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