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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哪儿说哪儿---“大件”就“大”吗?

(2012-12-03 23:40:15)
标签:

杂谈

分类: 苦乐收藏
想哪儿说哪儿---“大件”就“大”吗?

   有一段时间没写东西了,几位网友不干,督促我写。那就说几句?反正是酒后的话,没人真当真的。
   正这么下决心,就接到“xxx
”的短信,想对拍得刘峥小品反悔。反悔就反悔,其实真的无所谓,藏家卖藏品,都有“嫁女心情”,舍不得的。你反悔了,可能恰好遂了卖家心愿,那可爱的小宝宝,因为你的反悔,正可又留下来了!
   需要说明的是,我要写的话,与“xxx
”的反悔无关。但“xxx
的反悔,正好是我近期想要说的话题之一。
   “xxx
毁约可以,但理由不该是“我今天看了一下,原来我把尺寸看错了,以为是大的!”。为此,我也又看了一下那拍卖贴,那么清楚的介绍,红字,反复强调数次,不会“看错”的。

   我发现,看似文质彬彬的收藏界,其实有很多“误区”,在这些“误区”里行走,极有可能与“藏”的精义相悖,辛苦所“藏”,也极有可能事与愿违。譬如收藏贪“大”,就是“误区”之一。
   收藏收“大件”,绝对没错!但对“大”的理解,却大有讲究。我的理解,收藏“大”件,“大”的精义,首先是“精”;其次是“特”;最后才是“大”。也就是说,“大件”,绝不是单纯讲作品尺幅的“大”,与“精”,与“特”比,尺幅的“大”,反倒是最次要的。

   查书法“国宝”,二王也好,颜柳也罢,名震寰宇的“大件”,恰恰多为小品,手札,甚至就是巴掌大一纸便条。所以,时下收藏界唯尺幅大为美的倾向,不是“误区”是什么?
   “国宝”级的艺术珍品,之所以被目为“大件”,因为它极精,极特,极能代表中国书画的最高水平!当然,即“精”,又“特”,还“大”的物件,那是最好。如果精了,特了,却无尺幅的“大”,又有何妨?

                                 2009-12-27 22:33 于镂月裁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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