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蓮漏凖衡,敘吏治規矩
——讀蘇軾《徐州蓮華漏銘並敘》
蘇軾為徐州重修蓮華漏作銘,絕非單純記錄一件器物的革新,而是借計時工具背後的“准衡之理”,巧妙鋪陳吏治治理的核心規矩。在這件看似普通的宋代科技器物中,實則藏著北宋士大夫群體對“社會秩序”與“行政公正”的深層思考,堪稱“以器喻政”的經典範例。
燕肅所創的蓮華漏,是宋代科技水平與秩序精神融合的縮影。其最核心的精妙之處,在於溢流平衡設計:通過上匱(儲水層)、下匱(緩沖層)的層級供水結構,搭配精準的溢水口調節,讓下匱始終保持“漫流”狀態:即水位恒定且多餘水分持續溢出,從而確保流入箭壺的水量均勻穩定,浮箭升降精準無誤,徹底解決了傳統漏刻因水位變化導致的計時偏差問題。更值得深思的是,這種設計暗含“無意無我”的哲學內核:器物完全遵循客觀物理規律運行,摒棄任何主觀因素的干扰,以絕對的理性呈現精準。正如宋代學者吳處厚在《青箱雜記》中評價,蓮華漏的“漫流穩壓系統、定制刻度浮箭、蓮心定位裝置”三大優勢,本質是用機械理性消解人為操作的偏差,這也為蘇軾後續引申吏治道理提供了絕佳的器物載體。
反觀徐州此前使用的舊漏,卻呈現出截然相反的荒誕景象:由瞽者衛樸所造的漏刻“有壺而無箭”,既拋棄了燕肅已驗證的成熟技法,又省略了核心的計時刻度裝置,僅靠守漏人“觀察壺水滿溢便傾倒重置”的主觀判斷來計時,這種完全脫離規制的操作,自然淪為當時世人的笑談。兩種漏刻的鮮明對比,極具象徵意義:燕肅蓮華漏是“依規而行、度量精準”的秩序典範,衛樸舊漏則是“廢法任意、主觀臆斷”的混亂樣本。這種器物層面的“正反對照”,為蘇軾後續從“器物之理”躍遷到“吏治之道”埋下了關鍵伏筆。
在《徐州蓮華漏銘》中,蘇軾完成了一次精妙的邏輯躍遷:以蓮華漏的運行規律為喻,提煉出三重為官準則,每一條都精準指向北宋官場的突出積弊,兼具批判現實的力度與指導實踐的價值。(一)“瓶受水不過其量”:守矩不逾的權責邊界。蓮華漏的箭壺有固定容量,水滿則自然溢出,絕無“超量容納”的可能,這恰如官吏的權責範圍。蘇軾借此明確告誡為官者:權力必須有“度量邊界”,需像漏瓶遵守容量限制般,嚴守分內職責,不貪權、不越界、不濫用職權。這一隱喻直指北宋“冗官濫權”的痛點:當時部分官吏利用職位便利,肆意擴大權力範圍。或額外徵斂賦稅,或干预民間產業,或在司法中徇私舞弊,其行為恰如“無箭之漏”脫離規制約束,最終不僅破壞行政秩序,更動搖百姓對朝廷的信任。
(二)“水浮箭不失其平”:無偏無倚的公正立場。蓮華漏的浮箭,因底部“蓮心定位裝置”的固定,始終保持筆直升降。無論水流輕微波動,還是遭遇“疾雷霾風、雨雪晝晦”的惡劣天氣,浮箭的刻度變化都“遲速有度”,從無偏差。這正是蘇軾對“行政公正”的具象化表達:官吏當如浮箭,徹底摒棄個人偏見、利益糾葛與人情干扰,以國家法度為唯一標尺,斷案、行政、處事皆不偏不倚。這種“無意無我”的公正境界,與燕肅蓮華漏“得萬物之情”的設計核心高度契合。唯有摒棄主觀干扰,遵循客觀規律,才能洞察事物本質,維繫社會公平,這也是北宋士大夫“致君堯舜”理想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箭升降不辱不榮”:寵辱不驚的職業初心。漏箭的升降完全遵循時間規律:水位上升則箭升,水位下降則箭降,升不為榮耀,降不為恥辱,其唯一價值僅在於精準標識時序。蘇軾以此解構了官場中普遍存在的“唯升降論”功利心態,倡導官吏堅守職業初心:即便仕途升遷,也不因權力擴大而驕縱自滿;即便遭遇貶謫,也不因職位變動而懈怠職責,始終以“為民盡責”為核心價值追求。這一觀點在北宋黨爭頻繁的背景下更顯珍貴:當時新舊黨爭反復,無數官員因政治立場不同而仕途起伏,不少人隨之改弦易轍、放棄原則。而蘇軾借漏箭隱喻,呼吁超越個人榮辱的職業堅守,既是對自身仕途經歷的反思,也是對同僚的殷切期許。
《徐州蓮華漏銘並敘》的深刻之處,在於將科技器物的原理、儒家哲學的思想與士大夫的政治理想熔於一爐,既展現了蘇軾“經世致用”的文人底色,也體現了他
“外圓內方” 的政治智慧。從創作背景來看,此次重修蓮華漏的主導者傅裼,正是蓮華漏發明者燕肅的外曾孫。由“發明者後人”修復“祖製器物”,這一身份關聯本身就帶有“復歸正道”的象徵意義。蘇軾敏銳抓住這一細節,金属鍊:表面上是記錄蓮華漏的修復過程,實則是以器物修復暗喻“吏治整頓”。在他看來,徐州舊漏“廢法任意”的問題,恰是部分官吏“自以無目而廢天下之視”的縮影。這些官員無視國家法度與百姓意願,僅憑個人主觀意志行政,其行為本質與衛樸造漏“棄規則、憑感覺”的荒誕邏輯並無二致。而重修蓮華漏的過程,就是重建“制度權威”的隱喻:唯有讓行政體系回歸如漏刻般精準的法度約束,才能終結混亂、規範權力,最終贏得民心。
宋代學者婁迂齋曾評價此銘“從物理推到義理精微處”,這一評語精準點中了文章的精髓。蘇軾並未直接抨擊北宋官場的弊端,若直白批判,既可能觸怒權貴,也易陷入“空言指責”的困境。他選擇以蓮華漏為媒介,將“度量權衡”的器物邏輯,自然升華為“民寄死生”的政治倫理:百姓將生計、安危托付官吏,恰如人們依賴漏刻掌握時間,唯有官吏堅守規矩、保持公正,才能不負這份信任。這種“以器喻政”的表達策略,既規避了直諫的風險,又讓抽象的吏治理念變得可感、可知、可行,盡顯蘇軾在复杂政治環境中“既要堅守原則,又要靈活表達”的政治智慧。
附原文《 徐州蓮華漏銘並序》
故龍圖閣直學士禮部侍郎燕公肅,以創物之智聞於天下,作蓮華漏,世服其精。凡公所臨,必為之。今州郡往往而在,雖有巧者,莫敢損益。而徐州獨用瞽人衛樸所造,廢法而任意,有壺而無箭。自以無目而廢天下之視,使守者伺其滿,則決之而更注,人莫不笑之。國子博士傅君裼(一本無“裼”字),公(一作楊公)之外曾孫,得其法為詳。其通守是邦也,實始改作,而請銘於軾。銘曰:
人之所信者,手足耳目也。目識多寡,手知重輕。然人未有以手量而目計者,必付之於度量與權衡。豈不自信而信物?蓋以為無意無我,然後得萬物之情。故天地之寒暑,日月之晦明。昆侖旁薄於三十八萬七千里之外,而不能逃於三尺之箭五斗之瓶。雖疾雷霾風雨雪晝晦而遲速有度,不加虧贏。使凡為吏者,如瓶之受水不過其量,如水之浮箭不失其平。如箭之升降也,視時之上下,降不為辱,升不為榮,則民將靡然心服,而寄我以死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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