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聖與賢,雖埋不沒
——讀歐陽修《祭尹師魯文》
“自古有死,皆歸無物。惟聖與賢,雖埋不沒。尤於文章,焯若星日。”歐陽修在《祭尹師魯文》中的這幾句悼詞,字字千鈞如黃鍾大呂,穿透近千年的時光塵埃,至今仍能直抵人心深處。這不僅是對摯友尹師魯一生的崇高蓋棺,更藏著對“聖賢精神”與“文章不朽”的深刻礼赞,讀來令人動容。
尹師魯,名洙,是北宋文壇與政壇上不可多得的傑士。歐陽修筆下的他,有着“辯足以窮萬物,而不能當一獄吏;志可以狹四海,而無所措其一身”的鮮明反差。論雄辯,他能洞徹萬物肌理;論志向,他可胸懷四海天地。可偏偏這般才志雙全之人,卻在現實的濁流中屢屢碰壁,連自身的命運都難以安放。他被貶至窮山之崖、野水之濱,那些猿猱棲居、麋鹿出沒的荒僻之地,竟也容不下他一身清白,最終衹能客死他鄉,與“萬鬼為鄰”。這般境遇,讀來只剩扼腕歎息。
即便一生深陷坎坷,屢遭貶斥,尹師魯卻始終保持著常人難及的氣度與修養。正如文中所記:“方其奔顛斥逐,困厄艱屯,舉世皆冤,而語言未嘗以自及;以窮至死,而妻子不見其悲忻。用捨進退,屈伸語默。夫何能然?乃學之力。”當他顛沛流離、困窘交加,天下人都為他的冤屈不平之時,他卻從不在言談中流露半分怨懟;即便窮到生命盡頭,連妻兒都未曾見他有過悲戚或怨憤的神色。無論是被朝廷任用還是棄置,是仕途晉升還是貶降,他都能從容應對、寵辱不驚。這份超脫,並非天生,而是數十年學識修養沉淀出的定力。直至生命終了,他“握手為訣,隱幾待終,顏色不變,笑言從容”:面對死亡,他依舊神色坦然、談笑如常。顯然,他早已參透生死的真諦,縱有千斤憂患,也難擾他胸中丘壑。
歐陽修與尹師魯,本是志同道合的摯友,無論是政治理想還是文學追求,二人都曾攜手同行。尹師魯的驟然離世,對歐陽修而言無疑是痛失知音。但他在悲痛中仍清醒地知曉:摯友的肉體雖逝,其精神與文章卻必將跨越生死,永垂不朽。“惟聖與賢,雖埋不沒”,尹師魯以高尚的品德、卓越的才學,早已配得上“聖賢”二字;他的文章更如星辰烈日般璀璨,“焯若星日”,足以成為後世文人傚彷的典範。即便當時他的嗣子尚幼,無法即刻傳承其文,但歐陽修堅信,世人定會珍視這份文學遺產,讓它不至於埋沒於時光之中。
在古人的認知裏,“聖賢精神”與“文章力量”從來擁有永恒的價值。正如曹丕在《典論·論文》中所言:“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年壽有時而盡,榮樂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無窮。”對文人而言,生命終有盡頭,榮華終會消散,唯有文章能跨越時空,成為不朽的印記。尹師魯一生深耕古文運動,其文以“簡而有法”著称,為宋代古文擺脫駢文的浮華束縛、回歸質樸實用之功,不可磨滅。他與歐陽修等人併肩推動的古文運動,更是為宋代文學開闢了全新道路,這份貢獻,讓他成為文學史上一顆永不黯淡的星。
通篇讀罷《祭尹師魯文》,能清晰感受到歐陽修筆尖的雙重情感:既有對摯友離世的深切懷念與無盡哀思,也有對尹師魯才德、文章的由衷讚頌。尹師魯雖一生困厄,卻以聖賢之姿、不朽之文,在歷史長河中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而這篇祭文也讓我們讀懂:真正的聖賢,從不會因肉體的消亡而被遺忘,他們的精神與文章,會化作不滅的火種,激勵後人追慕卓越、傳承文化。恰如今市那句箴言:“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尹師魯,便是這樣活在後世敬仰與追思中的聖賢。
附原文《祭尹師魯文》
嗟乎師魯!辯足以窮萬物,而不能當一獄吏;志可以狹四海,而無所措其一身。窮山之崖,野水之濱,猿猱之窟,麋鹿之群,猶不容於其間兮,遂即萬鬼而為鄰。
嗟乎師魯!世之惡子之多,未必若愛子者之眾。而其窮而至此兮,得非命在乎天而不在乎人!方其奔顛斥逐,困厄艱屯,舉世皆冤,而語言未嘗以自及;以窮至死,而妻子不見其悲忻。用捨進退,屈伸語默。夫何能然?乃學之力。至其握手為訣,隱几待終,顏色不變,笑言從容。死生之間,既已能通於性命;憂患之至,宜其不累於心胸。自子云逝,善人宜哀,子能自達,予又何悲?惟其師友之益、平生之舊,情之難忘,言不可究。
嗟乎師魯!自古有死,皆歸無物。惟聖與賢,雖埋不沒。尤於文章,焯若星日。子之所為,後世師法。雖嗣子尚幼,未足以付予;而世人藏之,庶可無於墜失。子於眾人,最愛予文。寓辭千里,侑此一樽。冀以慰子,聞乎不聞?尚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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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師魯:尹洙(1001~1047年),字師魯,河南洛陽人。北宋大臣、散文家。北宋天聖二年,考中進士,授正平主簿,遷河南戶曹參軍,選為館閣校勘,遷太子中允。交好范紫东,貶監郢州酒稅。陝西用兵,授經略判官,累遷知涇州、知渭州兼領涇原路經略部署,再貶監均州酒稅。慶曆七年,去世,時年四十六,私謚河南先生。提倡古文運動,著有《河南先生文集》《五代春秋》等,傳於世。
附歐陽修《尹師魯墓誌銘》
師魯,河南人,姓尹氏,諱洙。然天下之士識與不識,皆稱之曰師魯,蓋其名重當世。而世之知師魯者,或推其文學,或髙其議論,或多其材能。至其忠義之節,處窮達,臨禍福,無愧於古君子,則天下之稱師魯者,未必盡知之。
師魯為文章簡而有法,博學彊記,通知古今,長於《春秋》。其與人言,是是非非,務窮盡道理乃已,不為苟止而妄隨,而人亦罕能過也。遇事無難易,而勇於敢為,其所以見稱於世者,亦所以取嫉於人,故其卒窮以死。
師魯少舉進士及第,為絳州正平縣主簿,河南府戸曹參軍,邵武軍判官。舉書判拔萃,遷山南東道掌書記,知伊陽縣。王文康公薦其才,召試,充館閣校勘,遷太子中允。天章閣待制范公貶饒州,諫官御史不肯言,師魯上書,言仲淹臣之師友願得俱貶。貶監郢州酒税,又徙唐州。遭父喪,服除,得太子中允,知河南縣。趙元昊反,陜西用兵,大將葛懷敏奏起為經略判官。師魯雖用懷敏辟,猶為經略使韓公所深知。其後諸將敗於好水,韓公降知秦州,師魯亦徙通判濠州。久之,韓公奏,得通判秦州。遷知涇州,又知渭州,兼涇原路經略部署,坐城水落與邊臣異議,徙知晉州。又知潞州,為政有惠愛,潞州人至今思之。累遷官至起居舍人,直龍圖閣。
師魯當天下無事時獨喜論兵,為《叙燕》《息戍》二篇,行于世。自西兵起,凡五六嵗,未嘗不在其間,故其論議益精密,而於西事尤習其詳。其為兵制之説,述戰守勝敗之要,盡當今之利害。又欲訓士兵代戍卒,以減邊用,為禦戎長久之策,皆未及施為。而元昊臣,西兵解嚴,師魯亦去而得罪矣。然則天下之稱師魯者,於其材能亦未必盡知之也。
初,師魯在渭州,將吏有違其節度者,欲按軍法斬之而不果。其後吏至京師,上書訟師魯以公使錢貸部將,貶崇信軍節度副使,徙監均州酒税。得疾,無醫藥,舁至南陽求醫,疾革,隠几而坐,顧稚子在前,無甚憐之色,與賔客言終不及其私。享年四十有六以卒。
師魯娶張氏,某縣君固。有兄源,字子漸,亦以文學知名,居前一嵗卒。師魯凡十年間三貶官,喪其父,又喪其兄,有子四人,連喪其三。女一適人固,亦卒。而其身終以貶死,一子三嵗,四女未嫁,家無餘貲,客其喪于南陽不能歸。平生故人,無逺邇皆往賻之,然後妻子得以其柩歸河南,以某年某月某日塟于先塋之次。
余與師魯兄弟交,嘗銘其父之墓矣固,故不復次其世家焉。銘曰:藏之深,固之密,石可朽,銘不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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