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賢自代,秉公持正
——讀韓愈《舉錢徽自代狀》
唐元和十二年(817年)八月,宰相裴度出任淮西宣慰處置使、兼彰義軍節度使,出討淮西叛藩吳元濟;聘請韓愈任行軍司馬,賜紫服佩金魚袋。同年十二月,淮西平定后,韓愈隨裴度回朝,因功授職刑部侍郎,《舉錢徽自代狀》即作於這年。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人才,始終是國家興盛、社會進步的核心動力。古往今來,無數賢達之士以家國為念,傾力舉薦棟梁之才,其胸襟與品格光照千古。唐代文豪韓愈的《舉錢徽自代狀》,便是一篇凝聚“舉賢自代,秉公持正”精神的傳世佳作,歷經千年歲月淘洗,依舊散發著振聾發聵的思想光芒。
這篇短文雖僅百餘字,卻字字千鈞。開篇即點明被舉薦者錢徽的官職身份,繼而援引建中元年敕令,闡明自身作為常參官舉薦自代的法定職責。隨後,韓愈以精準凝練的筆觸盛贊錢徽:“器質端方,性懷恬淡,外和內敏,潔靜精微”,既彰顯其品格方正、性情淡泊的修養,又突出其外顯謙和、內具敏思的特質,更強調其心思純粹、洞察精微的才幹,斷言其足以執掌刑憲要職、參與國家大政權衡。文末,韓愈坦然提及錢徽“時名年輩俱在臣前”,直言提拔其代己任職必能孚眾望、合公論,最終以懇切之詞懇請皇恩准奏,盡顯薦賢舉能的赤誠。
舉薦賢才,是深植於中華文化血脈的美德基因。春秋時鮑叔牙甘居管仲之下,助齊桓公成就霸業;近代周恩來總理力薦陳雲主持經濟工作,為新中國經濟复苏奠定基石。韓愈舉薦錢徽自代,同樣譜寫了舉在唐代官場競爭激烈的背景下,官員對職位的固守往往超乎尋常,甚者為求晉升不擇手段。而韓愈卻突破私利樊籬,以國家治理為重,主動舉薦賢能取代自己。這種“以國事為重,以賢能為先”的抉擇,不僅展現出無私忘我的奉獻精神,更彰顯出“治世需賢才”的遠見卓識。正如蘇洵在《管仲論》中所言:“夫功之成,非成於成之日,蓋必有所由起;禍之作,不作於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國家的興衰成敗,始終與人才任用休戚相關。韓愈之舉,正是從國家長遠發展出發,以薦賢自代的實際行動,為王朝基業輸送棟梁之才。
在《舉錢徽自代狀》中,韓愈的秉公持正之心同樣躍然紙上。他對錢徽的評價字字有據、客觀中肯,“器質端方,性懷恬淡,外和內敏,潔靜精微”十六字評語,既無虛飾誇張,亦無偏袒溢美,盡顯識人之明與薦賢之公。秉公持正是為官者的立身之本。孔子言:“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官員自身品行端正、處事公正,方能贏得民心、治理有方。縱觀史冊,包拯“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的鐵面無私,海瑞“直言天下第一事”的剛正不阿,皆因堅守公正而流芳百世。韓愈舉薦錢徽時,始終以公心為尺,不摻雜個人好惡與利益糾葛,這種“舉賢不避賢”的坦蕩,為後世為官者樹立了“公權公用、舉賢唯能”的標杆。
《舉錢徽自代狀》所承載的“舉賢自代,秉公持正”精神,在今天依然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在人才選拔領域,我們當傚彷韓愈的識人之明與薦賢之公,破除“任人唯親”“論資排輩”的桎梏,構建“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的選拔机制。鼓勵行業精英主動舉薦賢能,讓更多有擔當、有才幹的人在合適崗位上發光發熱,形成“群賢畢至、人才輩出”的良好生態。
在社會治理與個人行事中,秉公持正更應成為共識。無論是公職人員履職盡責,還是普通人待人接物,都需堅守公平正義的底線,摒棄私情偏見。唯有如此,才能築牢社會信任的基石,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跨越千年,韓愈在《舉錢徽自代狀》中傳遞的精神火種從未熄滅。“舉賢自代”的胸襟與“秉公持正”的操守,既是傳統政治智慧的精華,更是當代社會砥礪前行的精神養分。讓我們從中汲取力量,以賢能為鏡、以公正為尺,共同書寫新時代的人才華章。
附原文《舉錢徽自代狀》
朝散大夫守太子右庶子飛騎尉錢徽。
右臣伏准建中元年正月五日敕(正月,或作五月),常參官授上後三日內,舉一人以自代者。前件官器質端方,性懷恬淡,外和內敏,潔靜精微,可以專刑憲之司,參輕重之議。況時名年輩,俱在臣前,擢以代臣,必允眾望。伏乞天恩,遂臣誠請。謹錄奏聞。謹奏。
按:元和十二年(817年)十二月,公除刑部侍郎,舉錢徽自代。錢徽字蔚章,吳郡人,尚書郎起之子,以韓集考之,公舉自代,凡六人,為刑部舉錢徽,為袁州舉韓泰,為祭酒舉張惟素,為兵部舉韋顗,為京兆尹舉馬總,為兵侍又舉張正甫,皆一時之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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