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李若之事》鈔記
《書李若之事》原載《東坡志林》卷十二,到了《說郛》卷二八輯錄此文,便添加了標題,後世因之。李若之乃北宋開封府中之異人,能以布氣之術療人疾病,東坡次子蘇迨身體羸弱,因李若之布氣而病愈。東坡為了將此事傳於後世,乃將蘇迨醫治的經過錄於《東坡志林》中。
在敘述李若之事跡之前,爲俾後人能信之,東坡先從《晉書·文藝》中節選了幸靈的事跡以陳之,讀者見過之後,自會相信古今誠有此等異事。《晉書》所載的幸靈,其人類癡,然其養氣至深,竟能以瞑目對坐而療人痿痹之癥。能一人以箸推動數百人無法牽動的大船,還能以方術驅除妖怪異物,具有諸多常人所不及之特異功能。若究其端的,則幸靈認為天地萬物各有其性,若能做到不傷及旁物之性,則維繫了天地間固有的平衡。惟其如此,其父母令其守稻時,他分明見到牛在稻田中殘食稻苗,他也不去驅趕牛。其父母因此發怒,問他既不願傷及旁物之自性,那為何又要去扶起被牛踐踏過的稻苗?不料幸靈很坦然地道:如此做來,則可以維繫稻苗原本具有的生機。綜觀幸靈之“道”,乃是盡量維繫天下萬物的自性不變,從而保持天地間萬物的固有平衡。至於幸靈的修為,則要求個人獨身養氣不虧,因而他“行不騎乘,長不娶妻,性至恭,見人即先拜,言輒自名”。惟其如此,他為人療疾每每如立竿見影般神效,而這些都是他常年的清修所致。可後來,幸靈“乃娶妻,畜車以奴婢,受貨賂致遺,於是其術稍衰”,乃至為人療疾其效竟然參半了。可見,堅持足夠的修為不減,乃是保持道術不變的底氣,若行者略有虧損,則療效立減矣。
幸靈在沒有退化還俗之前,曾給呂猗(王敦的參軍)的母親治療過痿痹之癥。幸靈在距呂猗母親數步遠坐下後,他閉目寂然養氣,以氣馭動呂猗之母。然後令人扶呂猗母起立,慢慢地便不再去扶她,最後讓呂猗母獨立行走,終於根治了她多年的頑疾。學道養氣者,憑藉自己充足的中氣,竟能驅動對方,並且療治對方多年的頑疾,足見養氣之術的神秘性。此術延及趙宋尚未失傳,東坡親遇都城道士李若之,並請他爲自己的次子蘇迨布氣,乃至使蘇迨“腹中如初日所照,溫溫也”,因之健身。據說李若之的道術傳承有自,他曾在華山下遇見過得道異人,經其指點而修煉以成。
綜觀道術之原,首要在維繫萬物固有的自性不變,勿令物性有傷,從而維繫世間萬物固有的平衡,因而也維繫了“道法自然”。惟其如此,修道者必須終生奉獻於道術,萬不可有違初衷,更不能沾染俗氣,否則將折損道法。幸靈之前非但能布氣療疾,而且力能驅動數百人不能推動之大船,還能降伏妖精異類。然其晚節稍有放縱,當他娶妻蓄資財奴婢之後,其道術便立馬減退大半。當今之世,科技發達,諸多奇異功能透過科技得以實現。然人性亦趨慵惰,別說如古人那般艱苦清修,更莫說如古人那般守戒不移,因而不曾再見古代的能人異士了。即便略有修為者,也無不淺嚐輒止,鮮有自始至終保持貞潔者。看來,不是道法不存於今世,而是今人不古所致呀!
附原文:《書李若之事》
《晉·方技傳》有幸靈者,父母使守稻,牛食之,靈見而不驅。牛去,乃理其殘亂者。父母怒之,靈曰:“物各欲食,牛方食,奈何驅之?”父母愈怒,曰:“即如此,何用理亂者為?”靈曰:“此稻又欲得生。”此言有理,靈固有道者耶?呂猗母足得痿痺病十餘年,靈療之,去母數步坐,瞑目寂然。有頃,曰:“扶起夫人坐。”猗曰:“夫人得疾十年,豈可倉卒令起耶?”靈曰:“且試扶起。”兩人夾扶而立,少頃,去夾者,遂能行。學道養氣者,至足之餘,能以氣與人,都下道士李若之能之,謂之“布氣”。吾中子迨少羸多疾,若之相對坐為布氣,迨聞腹中如初日所照,溫溫也。蓋若之曾遇得道異人於華嶽下云。
附:《晉書》卷九五《藝術傳·幸靈傳》
幸靈者,豫章建昌人也。性少言,與小人群居,見侵辱而無慍色,邑里號之癡,雖其父母兄弟亦以為癡也。嘗使守稻,群牛食之,靈見而不驅,待牛去乃往理其殘亂者。其父母見而怒之,靈曰:“夫萬物生天地之間,各欲得食。牛方食,柰何驅之!”其父愈怒曰:“即如汝言,复用理壞者何為?”靈曰:“此稻又欲得終其性,牛自犯之,靈可以不收乎!”
時順陽樊長賓為建昌令,發百姓作官船於建城山中,吏令人各作箸一雙。靈作而未輸,或竊之焉。俄而竊者心痛欲死,靈謂之曰:“爾得無竊我箸乎?”竊者不應。有頃,愈急,靈曰:“若爾不以情告我者,今真死矣。”竊者急遽,乃首出之。靈於是飲之以水,病即立愈。行人由此敬畏之。船成,當下,吏以二百人引一艘,不能動,方請益人。靈曰:“此以過足,但部分未至耳。靈請自牽之。”乃手執箸,惟用百人,而船去如流。眾大驚怪,咸稱其神,於是知名。
有龔仲儒女病積年,氣息財屬,靈使以水含之,已而強起,應時大愈。又呂猗母皇氏得痿痹病,十有餘年,靈療之,去皇氏數尺而坐,瞑目寂然,有頃,顧謂猗曰:“扶夫人令起。”猗曰:“老人得病纍年,奈何可倉卒起邪?”靈曰:“但試扶起。”於是兩人夾扶以立。少選,靈又令去扶,即能自行,由此遂愈。於是百姓奔趣,水陸輻輳,從之如雲。皇氏自以病久,懼有發動,靈乃留水一器令食之,每取水,輒以新水補處,二十餘年水清如新,塵垢不能加焉。
時高悝家有鬼怪,言語訶叱,投擲內外,不見人形,或器物自行,再三發火,巫祝厭劾而不能絕。適值靈,乃要之。靈於陌頭望其屋,謂悝曰:“此君之家邪?”悝曰:“是也。”靈曰:“知之足矣。”悝固請之,靈不得已,至門,見符索甚多,謂悝曰:“當以正止邪,而以邪救邪,惡得已乎!”並使焚之,惟據軒小坐而去,其夕鬼怪即絕。
靈所救愈多此類,然不取報謝。行不騎乘,長不娶妻,性至恭,見人即先拜,言輒自名。凡草木之夭傷於山林者,必起理之,器物之傾覆於途路者,必舉正之。周旋江州間,謂其士人曰:“天地之於人物,一也,咸欲不失其情性,奈何制服人以為奴婢乎!諸君若欲享多福以保性命,可悉免遣之。”十餘年間,賴其術以濟者極多。後乃娶妻,畜車以奴婢,受貨賂致遺,於是其術稍衰,所療得失相半焉。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