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嶠楊再思》鈔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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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嶠(644年/645年~713年/714年),字巨山,趙郡贊皇縣(今河北省贊皇縣)人,出身趙郡李氏。唐朝時期宰相、詩人。楊再思(634年~709年),名綝,字再思,鄭州原武(今河南省原陽縣)人,唐朝宰相,東漢太尉楊震之後。唐中宗李顯(656年~710年),原名李哲,唐朝第四位皇帝,唐高宗李治的第七子,武則天之第三子。
武后:武曌(624年~705年),一般被稱為武則天,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縣)人,荊州都督武士彠次女。唐朝至武周時期政治家,武周開國君主(690年~705年)。給事中:輔助皇帝處理政務,並監察六部糾彈官吏的大臣。
來俊臣(651年~697年),雍州萬年(今陜西省西安市)人,武周時期大臣、酷吏。狄仁杰(630年~700年),字懷英,號祁溪,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小店區)人, 唐朝時期政治家、武周宰相。
大理少卿:大理寺,官署名,相當于現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獄案件審理。大理寺設少卿二人,從四品上。張德裕:生卒未詳,時爲大理寺少卿。侍御史:官位在御史大夫之下,如果朝中高級官員犯法,一般由侍御史報告御史中丞,然後上報給皇帝。劉憲(655年~711年),字元度,宋州寧陵縣(今河南省寧陵縣)人,唐朝大臣,吏部員外郎劉思立的兒子。
據《新唐書·李嶠傳》所載:“會來俊臣構狄仁傑、李嗣真、裴宣禮等獄,將抵死,敕嶠與大理少卿張德裕、侍御史劉憲覆驗,德裕等內知其冤,不敢異。嶠曰:‘知其枉不申,是謂見義不為者。’卒與二人列其枉,忤武后旨,出為潤州司馬。久乃召為鳳閣舍人,文冊大號令,多主為之。”
洪邁認為李嶠要違背武后旨意辦案,此舉真是很難做到,但李嶠居然如此做了。遺憾的是《資治通鑒》竟然不錄此事,可謂失之偏頗。
神龍:周武則天年號(705年),唐中宗沿用不改(705年~707年)。 闕:同缺。
韋巨源(631年~710年),京兆萬年(今陜西省西安市)人,唐朝宰相,北周大司空韋孝寬的玄孫。
餘授:指除了楊再思所舉薦的那一人之外的其他升遷官吏。諸宰相近属:指與多個主官的親近關係人員。
喟然:因深有感慨而歎息。誠:的確,確實。據《新唐書·韋巨源傳》所載:“神龍初,以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時要官缺,執政以次用其親,巨源秉筆,當除十人,楊再思得其一,試問餘授,皆諸宰相近屬。再思喟然曰:‘吾等誠負天下。’巨源曰:‘時當爾耳。’是時雖賢有德,終莫得進,士大夫莫不解體。會安石為中書令,避親罷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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