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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殺臣下》鈔記

(2024-09-04 1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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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文化

       

       中國歷史源遠流長,其間既有不少聖君賢臣的故事,然亦不乏怨臣冤死之例。宋人洪邁《容齋三筆》卷二收有《無名殺臣下》一文,文中例舉漢人顏異、三國時崔琰與隋代的薛道衡之冤死,論證了人主不論罪名,但以好惡而殺人的實質。誠然,此三人的冤死在中國的歷史長河中僅僅只是極少數的代表,尚有更多無罪致死之臣下並不在史官筆下出現。作為家天下的帝王,掌管著生殺大權,他們若要殺人便不會是因此人犯下了什麽大罪,而是取決於獨夫的好惡。

       自古帝王殺人全憑好惡,然具體處決某人時,也得羅織一個恰當罪名。《左傳·僖公十年》:“(晉侯)將殺里克,公使調之曰:‘微子,則不及此。雖然,子弒二君與一大夫,為子君者,不亦難乎?’對曰:‘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透過里克回答晉侯使者的對話,我們完全可以認清君王羅織罪名以殺人的實質,因而自古一切君王所加的罪名皆是莫須有。我們先看看漢武帝的殺害大司農顏異吧:當年漢武帝窮兵黷武,耗盡國力民力,致使漢皇室出現財政危機,由是武帝想出了“白鹿皮幣”的招術。《史記·平準書》載:“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繢,為皮幣,直四十萬。”大司農顏異原本是太原亭長,“以廉直稍遷至九卿”,恰逢武帝與張湯造白鹿皮幣,由是徵求顏異的意見。顏異便說:“今王侯朝賀以蒼璧,直數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武帝當場不悅,而張湯素與顏異有仇隙,這時有人告發顏異有“它議”,武帝便將顏異交付張湯處置。據《史記·平準書》載:“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脣。”由是“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由於有了腹誹這種罪名,此後朝堂形成了一種諂諛的官風,“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原本公正廉直的顏異,應該是朝中的棟樑之才,然因奉公直言,慘遭冤死,這便是腹誹罪名產生的源頭。

       再看曹操的殺害崔琰,陳壽的《三國志·崔琰本傳》詳載此事。其文曰:“後太祖為魏王,訓發表称讚功伐,襃述盛德。時人或笑訓希世浮偽,謂琰為失所舉。琰從訓取表草視之,與訓書曰:‘省表,事佳耳!時乎時乎,會當有變時。’琰本意譏論者好譴呵而不尋情理也。有白琰此書傲世怨謗者,太祖怒曰:‘諺言生女耳,耳非佳語。會當有變時,意指不遜。’於是罰琰為徒隸,使人視之,辭色不撓。太祖令曰:‘琰雖見刑,而通賓客,門若市人,對賓客虯鬚直視,若有所瞋。’遂賜琰死。”崔琰的被殺原因真是離奇,就因他答話中出現了“耳(罷了)”字,曹操便拿諺語中的“生女耳”說事,將崔琰罸為徒隸。更因曹操生性多疑,因而在處罰崔琰之後,還一直派人監視崔琰。所謂“琰雖見刑,而通賓客,門若市人,對賓客虯鬚直視,若有所瞋”,純係猜忌之辭,然在曹操這裏成了誅殺他的罪名。

       最後看隋煬帝的殺害薛道衡,則更是令人髮指了。581年,隋滅北周,薛道衡入隋,被任命為淮南道行臺尚書吏部郎、吏部侍、內史侍郎等職,加封上儀同三司。605年,隋煬帝楊廣即位,改任薛道衡為潘州刺史。一年後,薛道衡上表請求退休,煬帝挽留他,並打算委任他為秘書監。但由於薛道衡在返京途中作《高祖文皇帝頌》,讚美先朝,隋煬帝為之不悅,而改任薛道衡為司隸大夫。當煬帝殺了高熲之後,議新令,出現久而不決的局面。據《隋書》卷五七《薛道衡本傳》載:“道衡謂朝士曰:‘向使高熲不死,令決當久行。’有人奏之,帝怒曰:‘汝憶高熲邪?’付執法者勘之。道衡自以非大過,促憲司早斷。暨於奏日,冀帝赦之,敕家人具饌,以備賓客來候者。及奏,帝令自盡。道衡殊不意,未能引訣。憲司重奏,縊而殺之,妻子徙且末。”另外,對於具體辦理薛道衡一案的官員裴藴,《隋書》卷六七頗有所載。裴藴是靠鎮壓楊玄感起義起家的,他憑“峻法治之,所戮者數萬人,皆籍沒其家”而穫高官。對於裴藴辦理薛道衡一案,《隋書》卷六七《裴藴傳》是這樣記載的:“司隸大夫薛道衡以忤意獲譴,蘊知帝惡之,乃奏曰:‘道衡負才恃舊,有無君之心。見詔書每下,便腹非私議,推惡於國,妄造禍端。論其罪名,似如隱昧,源其情意,深為悖逆。’帝曰:‘然。我少時與此人相隨行役,輕我童稚,共高熲、賀若弼等外擅威權,自知罪當誣惣。及我即位,懷不自安,賴天下無事,未得反耳。公論其逆,妙體本心。’於是誅道衡。”

       自古以來,君要臣死,不得不死,冤死於丹墀下的賢臣何止千萬?顏異、崔琰與薛道衡不過是千萬人中的少數代表而已。只有徹底廢除家天下的腐朽制度,讓權利真正回到人民手裏,朝野方可減少枉死之鬼。

             

                     附原文

                   無名殺臣下

       傳曰:“欲加之罪,其無辭乎?”古者置人於死地,必求其所以死,然固有無罪殺之而必爲之名者。張湯爲漢武造白鹿皮幣,大農顔異以爲本末不相稱,天子不恱。湯又與異有隙,異與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脣。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論死。自是後有腹非之法。曹操始用崔琰,後爲人所譛,罰爲徒隸,使人視之,詞色不撓。操令曰:“琰雖見刑,而對賔客,虬須直視,若有所瞋。”遂賜琰死。隋煬帝殺高熲之後,議新令,久不決。薛道衡謂朝士曰:“向使高熲不死,令決當久行。”有人奏之,帝怒,付執灋者推之。裴藴奏:“道衡有無君之心,推惡於國,妄造禍端。論其罪名,似如隱昧,原其情意,深爲悖逆。”帝曰:“公論其逆,妙體本心。”遂令自盡。冤哉!此三臣之死也。《無名殺臣下》鈔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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