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無用之用》鈔記

(2024-07-25 10:33:34)
标签:

书法

文化

洪邁《容齋續筆》卷十二收有《無用之用》一篇,內容涉及哲學之體用觀念,而洪邁將之擴展到了更為廣汎的層面,乃至涉及朝政用人諸方面。其間有的論述頗得體,但有的引證似乎並不與主旨相應,因展開討論之。
洪邁首先引用《莊子》,道出“無用之用”這一哲學命題,而後將之歸併到《老子》“三十輻共一轂”中討論。我們首先看看莊子是怎樣提出“無用之用”這一命題的。《莊子·人間世》曰:“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也。”莊子在作出此論之前,還說了這麽一則寓言,姑錄於次:“匠石之齊,至於曲轅,見櫟社樹。其大蔽數千牛,絜之百圍,其高臨山,十仞而後有枝,其可以為舟者旁十數。觀者如市,匠伯不顧,遂行不輟。弟子厭觀之,走及匠石,曰:‘自吾執斧斤以隨夫子,未嘗見材如此其美也。先生不肯視,行不輟,何邪?’曰:‘已矣,勿言之矣!散木也,以為舟則沈,以為棺槨則速腐,以為器則速毀,以為門戶則液樠,以為柱則蠹。是不材之木也,無所可用,故能若是之壽。’”世人一般只會注重有用之物,而對於無用之物一般會忽略,也就因為它為人所忽略,因而獲得長壽,以全天年。洪邁接著有援引《莊子·外物》中莊子與惠施的對話,進而論述“無用之用”。《莊子·外物》:“惠子謂莊子曰:‘子言無用。’莊子曰:‘知無用而始可與言用矣。夫地非不廣且大也,人之所用容足耳,然則廁足而墊之致黃泉,人尚有用乎?’惠子曰:‘無用。’莊子曰:‘然則無用之為用也亦明矣。’”莊子在闡釋“無用之用”時,舉例説天地未嘗不是廣大無邊的,但對於人來説,只要有一塊容足之地便足矣。但是,若將容足之地以外的地方全部挖到深見黃泉(即完全除去),這塊容足之地還有用處嗎?惠子回答道“無用”,此時莊子順勢闡明了無用之地的真正用處。相對於容足之地以外的地,看似無用,實則乃有用之地的一體兩面,不可偏廢也。其實,莊子的無用説,也還包含了其全身遠禍的人生主張,如果有用則如“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了。
洪邁接著將莊子的此論歸併到《老子》的“三十輻共一轂”之中,這似乎在理,可也並未全然。《老子》第十一章曰:“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在老子看來,作為有形的車轂、陶器與房屋等物,把它們當作有來看待便給了人們便利,它們當作無來看待,才具有其真正的用處。同理,《老子》在第二章中也明言:“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盈,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恒也。”由是可知,老子的有無之說,乃在於闡明事物的一體兩面,相輔相成之理。而在莊子的有無之說中,自然包含了老子的這一思想,但也體現了如何全身遠害的觀念。
洪邁接著還例舉了《禮記·學記》中文字來佐證,其引文大致為:“古之學者:比物醜類。鼓無當於五聲,五聲弗得不和;水無當於五色,五色弗得不章;學無當於五官;五官弗得不治;師無當於五服,五服弗得不親。”這就是說,鼓聲雖不與五音中任何一音相當,但沒有鼓聲則五音不和諧;水(無色透明)不與五色中任何一色相當,但離開了水五色便不鮮明;學習並不與任何五官中一種官職相當,但離開了學習則任何一種官職均乏辦事能力;老師與五服中的任何一種親緣無關,但離開了老師的教導則人倫關係不篤。透過《學記》的論述,我們看到的是兩者間的因果關係,即因鼓聲而五音和諧,因水而五色鮮明,因學而五官具有辦事能力,因師保而人倫關係愈篤。這似乎與《荀子》“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冰水為之而寒於水”相類似,並非與老子所論一體兩面相對應。可見洪老夫子長於史事而短於哲思也,殆亦智者千慮之失也。
洪邁隨後便舉例類比論述,他認為善飛者用羽翼,但若捆住其足便不能飛;會跑者在足,若綁住其手他也不能跑;科場比賽才藝,但笨拙者也將為其所用;戰場決勝,勇猛者當先,但老弱膽怯者也將為其所用。由此可見,有用與無用二者,哪裏能夠截然地區分開來呢?但願治國者不用“無用”的眼光來看待天下之士便好了。
至此,我們似乎可以窺見洪老夫子的作此文的用意,乃在於人主不必刻意將朝臣區分為能臣與庸臣。是的,古語所謂尺有所長,寸有所短,人的才分哪能計量得那麽仔細呀!洪邁的用心非常好,所說也完全成立,但若站在哲學的層面來審視,似乎引證不想對應,不甚嚴謹。

附原文
無用之用
莊子云:“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又云:“知無用而始可與言用矣,夫地非不廣且大也,人之所用容足耳。然則厠足而墊之致黄泉,所謂無用之為用也亦明矣。”此義本起於《老子》“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一章。《學記》:“鼓無當於五聲,五聲弗得不備;水無當於五色,五色弗得不章。”其理一也。今夫飛者以翼為用,縶其足則不能飛;走者以足為用;縛其手則不能走。舉場較藝,所務者才也,而拙鈍者亦為之用。戰陳角勝,所先者勇也,而老怯者亦為之用。則有用、無用,若之何而可分别哉?故為國者,其勿以無用待天下之士則善矣。《無用之用》鈔記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