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崔復州序》鈔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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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寫於貞元十九年(803年)。韓愈是崔復州的朋友,在崔復州上任時,寫了這篇贈序勉勵崔復州做一個廉明清正的地方官吏,防止橫徵暴斂,使復州百姓得以蘇息。至於這個崔復州究竟是何許人,由於史料不具,我們也無從得知,但我們知他與韓愈頗有交誼。
此篇贈序一開篇便寫“刺史之榮”,謂刺史統轄地域數百里,其部下有長史、司馬數十人隨從,其俸祿也足以奉養其三族。作為一任地方官,具有主宰一地的權力,因而刺史高興則一州之人皆歡喜;若刺史不悅則一州之民眾皆恐懼。可見,大丈夫做到了刺史的官位,也足以榮耀一身了。這些誇贊刺史的話出現於篇首,正好展現了韓愈作文欲抑先揚的手法,也為後文描述刺史之難為作出了鋪墊。
誇贊完刺史之榮以後,昌黎宕開筆鋒轉寫刺史的難為。首先是那些偏遠的庶民,有不少連州縣的城邑也不曾涉足,若是遇上了糾紛很少有能在當地小吏那裏自行申辯理由的。更何況是能到縣衙申述理由,更莫談到州刺史衙門申辯理由?這樣一來,則州刺史對於民情有所不聞,民眾的疾苦自然也無法向上級宣達。然而,作為賦稅有固定的徵收數額,而民眾的產業卻無法保持常態,加之水旱災害與各種疾疫的不期而至,小民所遭受的疾苦自是不堪其言。其實,一州民眾的貧富全繫於州刺史一人,若是遇上縣令不向上申報,更兼統轄數州的節度使不採信州刺史,將會出現民眾愈加貧窮而賦斂則更加苛酷的現象。事實上,統轄復州的山南東道節度使于頔就是個“橫暴已甚”、“公然聚斂”的封疆大吏,這自然會加重對復州的盤剝。以上這些,自然彰顯了刺史這種地方官的難為,與上文的刺史之榮正好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充分展現了韓愈欲抑先揚的筆法。
作者在收束處點明崔君做復州刺史,其連帥乃是于公(于頔)這兩人均與作者有舊。然後肯定崔君的仁義能讓復州民眾復蘇,且褒贊于頔的賢明將會重用崔君,這顯然是期望于頔能夠收斂一些兇殘盤剝的手段,給百姓一線生機。所謂崔君有刺史之榮而無刺史之難為,那只是韓愈的期望而已;所謂“愈嘗辱于公之知”,也只是一種委婉的表述。至於作者慶幸復州民眾將蒙受崔君的休澤,也只是作者美好的願景罷了。由於韓愈既與崔君交好,且又與于頔有舊(在《上于襄陽書》中,韓愈曾爲“朝夕芻米、僕賃之資”求助過于頔),以故對於連帥的微辭頗為委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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