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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嗣纪要》卷五:“此言种子之后,男子别寝,不可再交,盖精血初凝,恐再冲击也。故古者,妇人有娠,即居侧室,以养其胎气也。二月,即次月也,前月经行,协期种玉,次月经断,真有娠矣。当此之时,胎教之法,不可不讲,故常使之听美言,见好事,闻诗书,操弓矢。淫声邪色,不可令其视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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